發牌及擁有權規管事宜

聲音廣播牌照

2008年1月,廣管局收到雄濤廣播有限公司(雄濤廣播)的聲音廣播牌照申請,以設立及經營一條24小時廣播的廣東話AM頻道。建議設立的頻道旨在製作不同類型的資訊節目,向聽眾提供有關香港、內地以至世界各地的資訊及知識。根據2006年公布的《廣播事務管理局諮詢程序指引》,廣管局在2008年初進行公眾諮詢,共收到57份書面意見,意見摘要已上載廣管局網站,供公眾參閱。

廣管局按照既定準則評估雄濤廣播的申請,並考慮雄濤廣播遞交的文件和在公眾諮詢期間收到的意見,然後就有關申請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建議。2008年7月9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廣管局的建議,決定根據《電訊條例》(第106章)第13B條,向雄濤廣播批出有效期為12年的聲音廣播牌照。雄濤廣播在2008年11月11日獲批聲音廣播牌照,並須在24個月內提供聲音廣播服務。

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的發牌及續牌事宜

年內,廣管局分別向時代衛視國際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及亞洲時報在線有限公司發出非本地電視節目服務牌照,以及向真証傳播有限公司發出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牌照,讓該公司為本港酒店房間提供電視節目服務。廣管局又為11個專為本港酒店提供電視節目服務的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續期。

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持牌機構的銷售手法

現時,《廣播條例》及《廣播事務管理局條例》並無賦予廣管局權力,規管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持牌機構的銷售活動及合約事宜。然而,持牌機構必須遵守有關牌照的條款和條件,包括必須擬訂顧客服務業務守則,接受及處理投訴和意見,並向廣管局報告這些個案。儘管這些投訴不屬廣管局的職權管轄範圍,如投訴人同意,廣管局秘書處會將個案轉交有關持牌機構調查及跟進。

截至2008年8月底,廣管局在年內接獲149宗有關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持牌機構的投訴,比去年減少68%。投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收費電視持牌機構改善了終止服務的程序及促銷手法。

四川大地震

2008年5月,廣管局向四川大地震遇難同胞的親友致以深切慰問,並特別向所有身在四川的本港前線記者致敬。他們盡忠職守,發揮專業幹勁,在災區現場直擊報道救災的最新進展。為方便本地廣播機構調動節目,配合全國三天哀悼,廣管局按情況彈性處理廣播機構提出豁免遵守相關規例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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