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14年2月17日(星期一)
時 間: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

修訂議程
(截至2014年2月13日)
I.

自上次會議舉行至今發出的資料文件


(下午2時30分至2時32分)

立法會CB(2)790/13-14(01)號文件
(於2014年1月30日發出)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2013年的工作簡報"提交的文件

II.

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下午2時32分至2時35分)

立法會CB(2)850/13-14(01)號文件

-待議事項一覽表

立法會CB(2)850/13-14(02)號文件

-跟進行動一覽表

*註釋符號代表立法會所有其他議員獲邀出席會議,參與討論議程項目III及IV。III.

若干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政策範圍下的收費調整


(下午2時35分至3時05分)

立法會CB(2)850/13-14(03)號文件

-政府當局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政策範圍下的收費調整"提交的文件

*註釋符號代表立法會所有其他議員獲邀出席會議,參與討論議程項目III及IV。IV.

香港特別行政區(下稱"香港特區")根據《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提交的第三次報告


(下午3時05分至5時30分)

(於2010年11月2日送交所有議員)

-香港特區根據《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提交的第三次報告

立法會CB(2)850/13-14(04)號文件

-政府當局就"香港特區根據《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提交的第三次報告"提交的文件

立法會CB(2)850/13-14(05)號文件

-立法會秘書處就"香港特區根據《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提交的報告"擬備的最新背景資料簡介

與團體代表及政府當局會晤

第一節 (下午3時05分至4時15分)

(1)香港職工會聯盟
[立法會CB(2)923/13-14(01)號文件]

(2)明光社
[立法會CB(2)850/13-14(06)號文件]

(3)以正機構

(4)國際家務工聯會
[立法會CB(2)923/13-14(02)號文件]

(5)國際特赦組織東亞部
[立法會CB(2)850/13-14(07)號文件](修訂本)

(6)PathFinders Limited

(7)民主黨
[立法會CB(2)923/13-14(03)號文件]

(8)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
[立法會CB(2)923/13-14(04)號文件]

(9)捍衛社會價值聯盟
[立法會CB(2)923/13-14(05)號文件]

(10)平等機會委員會
[立法會CB(2)850/13-14(08)號文件]

(11)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
[立法會CB(2)850/13-14(09)號文件]
[立法會CB(2)923/13-14(06)號文件]

(12)香港難民援助中心
[立法會CB(2)850/13-14(10)號文件]

(13)香港人權監察
[立法會CB(2)923/13-14(07)號文件]

(14)香港融樂會

(15)粉紅同盟

(16)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
[立法會CB(2)923/13-14(08)號文件]

(17)葵涌區居民低收入關注組

(18)葵涌東北劏房戶關注組

(19)葵涌低收入居民劏房聯席

(20)葵涌區青年就業關注組

第二節 (下午4時15分至5時30分)

(21)葵涌劏房住客聯盟

(22)葵涌劏房戶關注組

(23)葵涌劏房居民聯席

(24)香港彩虹
[立法會CB(2)923/13-14(09)號文件]

(25)彩虹行動
[立法會CB(2)923/13-14(10)號文件]

(26)跨性別互助小組
[立法會CB(2)923/13-14(11)號文件]

(27)香港女同盟會
[立法會CB(2)923/13-14(12)號文件]

(28)女同學社

(29)Helpers for Domestic Helpers

(30)基層住屋小組

(31)灣仔基層房屋權益組

(32)東區住屋組

(33)東區住屋關愛小組

(34)東區住屋聯席

(35)東區住屋關注組

(36)東區基層房屋權益組

(37)灣仔基層住屋權益組

(38)關注基層住屋聯席

(39)李德雄先生

(40)黃啟暘先生

(41)跨性別資源中心
[立法會CB(2)923/13-14(13)號文件]

不會出席會議的團體/個別人士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CB(2)862/13-14(01)號文件

-維護家庭基金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CB(2)923/13-14(14)號文件

-東區區議員楊位醒先生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CB(2)923/13-14(15)號文件

-後同盟提交的意見書

V.

其他事項


(下午5時30分)

* 立法會所有其他議員獲邀出席會議,參與討論議程項目III及IV。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