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

2019年2月22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在立法會會議室2舉行會議

決定的紀錄

 文件編號事項決定
1.EC(2018-19)22 建議在食物環境衞生署開設1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任期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至2022年6月29日,以實施私營骨灰安置所規管制度

通過

2.EC(2018-19)23 建議保留2個編外職位,即保安局的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和入境事務處的1個入境事務處助理處長職位(一般紀律人員(指揮官級)薪級第2點),由2019年4月1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遲者為準),至2022年3月31日止,以繼續督導免遣返聲請處理工作的全面檢討及加強相關工作

通過*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該項目。
(點名表決 -
贊成 - 16
反對 - 1
棄權 - 4)

3.EC(2018-19)24 建議保留3個編外職位,即民政事務局的1個首席政府工程師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和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以及土木工程拓展署的1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由2019年4 月1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後的日期為準),至2023年3月31日止,以繼續監察和協助西九文化區(下稱「西九」)計劃的推行,並推動落實在西九的綜合地庫和政府基礎設施工程項目

否決

4.EC(2018-19)25 建議在民航處保留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由2019年4月1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遲者為準),至2025年3月31日,以繼續加強部門的高層管理

通過

5.EC(2018-19)26 建議在發展局工務科開設1個首席政府工程師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以及把1 個政府工程師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轉為常額職位,由2019年4月1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後的日期為準),以領導新的項目策略及管控辦事處,藉此推行策略措施和加強在成本監察及項目管控方面的能力

審議中

6.EC(2018-19)27 建議把環境局的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轉為常額職位,由2019年4月29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後的日期為準),以繼續推進有關推廣可再生能源及電力市場長遠發展的工作

尚未處理

7.EC(2018-19)28 建議把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的政府經濟顧問辦公室的1個首席經濟主任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轉為常額職位,由2019年5 月13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後的日期為準),以繼續進行扶貧、福利及人口範疇的相關經濟分析和研究

尚未處理

* 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該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