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綠表置居計劃
洪雯議員問:
有意見指出,由於"綠表置居計劃"(下稱"綠置居")與公屋之間 的"可換性",綠置居單位的外形設計、建築用料與公屋單位完全一樣,而且超過一半單位的實用面積為30平方米以下,部分更少於20平方米,難以吸引公屋居民購買以騰出公屋單位給輪候人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出售綠置居單位2022"中,20平方米以下單位的數目和所佔比率,以及截至上月30日該等單位的出售率為何;在即將接受申請的"出售綠置居單位2023"中,30平方米以下單位的數目和所佔比率,以及當中包括多少個20平方米以下的單位;
(二)
鑒於據報,過往綠置居20平方米以下的單位滯銷,為吸引公屋居民置業,政府會否減少綠置居小型單位的比例,例如會否考慮在可行情況下,將已落成並準備出售的相連小型單位打通,以增加30平方米以上單位的供應;及
(三)
鑒於香港房屋委員會在2021年表示,正檢討公屋項目轉為綠置居項目的機制和時間,以便長遠而言能及早物色綠置居選址,制訂更適合綠置居買家的單位組合比例,有關檢討的進度為何?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支援未成年人士的精神健康
陳家珮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不幸事件的血腥暴力片段容易引起未成年人士不安及焦慮,並對他們的精神健康構成長遠影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過去3年每年有多少名未成年人士接觸暴力等不良資訊後受不安情緒困擾,並需要尋求專業協助(包括但不限於社會福利署24小時熱線、香港紅十字會的"Shall We Talk"心理支援服務及醫院管理局的精神健康專線);如有,詳情為何;如否,是否打算開始進行統計;
(二)
鑒於有意見認為,血腥暴力片段對未成年人士精神健康的影響尤其嚴重,當局會否考慮加強宣傳及教育,並為受影響的未成年人士提供更多情緒支援服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指示地區服務及關愛隊伍(下稱"關愛隊")加強鞏固未成年人士精神健康的工作,並考慮為關愛隊提供額外支援,例如增加資助金額,或向其隊員和義工提供相關訓練?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人才清單
陳克勤議員問:
政府於今年5月16日公布更新的"人才清單"(下稱"清單"),目的是反映各專業的人才的最新短缺情況,並應用於3個人才入境計劃。然而,本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在6月20日的會議上討論有關議題時,不少具專業背景的議員都表示,政府並沒有就更新清單的事宜向其所屬的專業或行業組織作出諮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政府在更新清單時諮詢的組織的名稱;
(二)
鑒於有本會議員反映,更新的清單列出的專業及職業未有反映其所屬行業的實況,現時有否機制讓更新清單時未被諮詢的專業及行業組織反映意見,並及時再更新清單的內容;若有,政府會否主動諮詢有關專業及行業的意見;若沒有,政府如何處理更新的清單可能未能反映實況的問題;及
(三)
在現行政策下,政府有否相應加強已納入清單的專業及職業的本地人才培訓工作;若有,具體落實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居於"劏房"的兒童
吳傑莊議員問:
有意見指出,居於分間單位(俗稱"劏房")的兒童面對惡劣、狹窄的居住環境,其身心健康、學習、社交生活均受到影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目前全港有多少個劏房户,並按地區、家庭人數及家庭入息等列出分項數字;
(二)
目前全港有多少個劏房户育有兒童,以及該等兒童的數目,並按其年齡及居住地區列出分項數字;有否預計,未來3至5年間,居於劏房的兒童數目會增加還是減少;及
(三)
現時有否機制讓育有兒童的劏房户優先獲編配公屋單位;會否參考當局為家有長者的公屋申請者提供優先編配單位的做法,考慮優化過渡性房屋及"簡約公屋"申請的審批準則,讓育有16歲或以下兒童的劏房家庭優先獲編配入住,並制訂在未來3至5年內再沒有兒童需要居於劏房的目標,以及為有關工作訂立時間表及關鍵績效指標?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
陳凱欣議員問:
政府於2016年推出"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簡稱"醫健通"),供市民及醫療服務提供者參加。有意見認為,醫健通在醫療服務提供者的覆蓋面仍然不足,加上未能與內地醫療機構互通,令政府期望透過加強公私營協作、推動基層醫療發展及支援香港市民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安老,以減輕公營醫療系統服務壓力等目標,均受到局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完成登記參加醫健通的幼童、成人及長者人數,以及其佔有關組別人口的比例分別為何;
(二)
有否統計,現時全港私營醫療機構的數目,以及當中已登記為醫健通的醫療服務提供者的數目;過去5年,當局進行了哪些工作推動更多私營醫療機構加入醫健通;及
(三)
鑒於當局表示,會積極考慮進一步落實電子病歷紀錄的跨境使用,當局有否評估在落實有關工作時會遇到甚麼困難,以及有否就落實有關工作制訂時間表;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延長資助機構員工服務年期的安排
黃俊碩議員問:
政府於2015年公布採納一套延長公務員服務年期方案,包括由2015年6月1日起,文職職系新入職公務員的退休年齡提高至65歲,以及由2015年11月起推出"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關於受政府資助機構的有關安排,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推動資助機構推出措施,把新入職員工的退休年齡提高至65歲;如有,是否知悉,資助機構落實有關措施的情況為何;如沒有,原因為何,以及有否發現該等機構出現人手接班問題;
(二)
鑒於行政長官在《2017年施政報告》中宣布,讓2000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間入職政府的現職文職職系公務員選擇在65歲退休,政府有否推動資助機構推出相同措施;如有,是否知悉,過去3年,每年在上述期間入職並選擇在65歲退休的員工人數為何;如沒有,原因為何;及
(三)
有否推動資助機構推出退休後服務的合約計劃;如有,是否知悉,過去3年,每年透過有關計劃獲聘的員工人數為何;如沒有,原因為何?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落實北部都會區發展的規劃原則
林健鋒議員問:
政府在《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中設定6個規劃原則,當中包括"城鄉共融"及"積極保育"。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北部都會區的發展需要大量土地,而過往社會在開發郊野公園及其邊陲地帶土地的議題上都出現爭議,政府如何確保發展北部都會區時有足夠土地及做到善用土地;有何方案解決在發展過程中,涉及新界鄉村土地、祖堂地、私人魚塘及濕地的紛爭,以及如何與鄉民及有關土地持有人解決問題,以達致城鄉共融;
(二)
鑒於據悉,新界北部曾發現有豹貓、蝙蝠及貓頭鷹等野生動物,部分濕地亦有黑臉琵鷺及黃胸鵐等瀕危物種出沒,政府在發展北部都會區及進行有關工程項目時,有何措施達致發展與保育平衡,以及保護自然生態及野生動物的棲息地,以減少對野生動物及自然生態的影響;及
(三)
鑒於政府在推展大型工程項目時會委聘顧問公司進行環境評估、設計及建築的研究工作,政府如何確保在發展北部都會區時所聘用的顧問公司服務專業及公帑用得其所?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重建康輝路懲教署初級職員已婚宿舍
田北辰議員問:
據悉,政府計劃把現時位於屯門小欖康輝路3幢樓高3至4層的懲教署初級職員已婚宿舍及其毗連土地("該用地"),重建為一幢21層高的部門宿舍。然而,本人不時收到當區居民對該重建計劃的強烈反對意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據悉,現時大欖有兩幢已達一定樓齡的懲教署已婚職員宿舍,但政府在有當區居民強烈反對下,最終選擇於缺乏交通配套的該用地重建宿舍,而非大欖的兩幢已婚職員宿舍,有關原因及考慮因素為何;
(二)
鑒於有意見指出,現時小欖居民必須經過一條由私人屋苑帝濤灣負責維修的道路前往區內唯一可採購生活用品的超級市場,而該用地重建後區內人口大幅增加會令該道路的使用量和維修保養費用上升,政府會否主動承擔該道路的一切維修開支;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現時康輝路一帶屋苑近萬名居民出入只靠一條兩線行車的雙程路,行人路更只有一邊,最窄部分只有約0.9米闊,加上提供殘疾人士日間訓練和住宿照顧服務的小欖綜合康復服務大樓已經落成,有當區居民預計,該用地重建為宿舍後,康輝路將難以應付新增的人流及車流,政府會否提升該區的交通配套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擴闊道路;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輸入人才計劃
郭偉强議員問:
政府近年推行多項輸入人才計劃,包括:"一般就業政策"、"輸入內地人才計劃"、"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優秀人才入境計劃"、"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以及"科技人才入境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分別有多少宗對上述計劃的申請被拒絕,以及原因為何;有否出現申請人濫用上述計劃被懲處的個案;
(二)
過去5年,透過上述計劃來港而最終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人才的以下資料:(i)人數、(ii)平均在港逗留時間、(iii)從事的行業,以及(iv)來港創業及受僱工作的比例;及
(三)
有否就透過上述計劃引入的人才進行追蹤研究,以評估他們是否切合各行業的人才需求,以及對推動本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成效;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推動環境、社會及管治的發展
廖長江議員問:
關於推動環境、社會及管治("ESG")的發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自2016年起,要求香港上市公司必須披露ESG相關報告,但有調查指出,大多數香港上市公司的ESG披露水平未如理想,在氣候管治、策略、風險管理,以及指標和目標方面都存在不足,當局以何準則為該等公司的ESG報告水平把關;有否跟進該等公司的ESG報告,並進行監察及評估工作;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有調查指出,香港僅有10%的公司有就其ESG報告進行第三方獨立認證,以提高報告可信度,自香港品質保證局在2020年推出"綠色金融認證計劃—ESG基金"以來,有多少間公司透過該計劃申請認證服務;當局會否考慮強制要求公司透過該計劃申請認證;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據報,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表示,未來會推出香港版的ESG標準,而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已於上月底發布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當局會如何以科學化的方法制訂該標準,以及該標準將如何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接軌,讓海外地區及內地都認可香港是首選ESG融資平台,從而提升香港作為綠色可持續金融中心的地位;及
(四)
自"綠色和可持續金融培訓先導計劃"推出至今,在職人士對該計劃的反應為何,以及政府有否評估該計劃的成效;有否計劃推出更多ESG人才培訓計劃?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協助受政府項目影響的土地持份者
何俊賢議員問:
有漁農業界人士反映,近年政府在新界進行大規模的土地規劃及發展工程,影響不少土地持份者,但政府對受影響業務經營者所作出的補償未能反映實際情況,而該等經營者也難以利用補償金額復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向受政府收地及/或清拆項目影響的農户就以下農地及棕地上的硬件設施所發放的補償金額:農用構築物、池塘、水井、圍欄、灌溉管道/水溝、圍牆、閘門、土牆、倉庫,以及其他附於土地上的小型設施;政府有否研究有關補償金額是否足夠農户於復耕時重建有關硬件設施;
(二)
鑒於有意見認為,現時受政府收地及/或清拆項目影響的農户所獲得的相關補償金額,與其復業所需的金額相差過大,令該等農户難以復業,政府會否制訂政策措施,容許有計劃復業的該等農户可得到額外的政府援助金或免息貸款,以恢復農業生產,包括建立多層式農場和都市農莊,以及發展環保型塘魚養殖業等;
(三)
鑒於政府早前公布最快於2024年收回新田一帶土地發展"新田科技城",但據悉部分受影響人士的土地租約期或未屆滿,或所經營的業務仍未進入回本周期,政府如何解決因加快收地發展步伐而衍生的問題,並對受影響人士作出支援;及
(四)
鑒於政府於本年5月17日回覆本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會因應新發展區的發展項目進度,在適當時候考慮設立專責社區聯絡服務隊("服務隊"),以照顧受影響人士的需要,政府會否考慮與熟悉有關土地作業方式的團隊合作設立專責服務隊(而非單由社工主導),以重點關注受影響持份者在發展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讓發展項目達致共贏?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善用公共空間傳遞政府信息
陳祖恒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政府未有善用高人流和車流的公共空間,包括政府用地、街道及設施,作為政府宣傳和推廣的媒介和渠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研究進一步活用人流和車流較高的公共空間,例如公園及政府建築物的外牆,展示不同政府信息及各類型宣傳品,藉此提升政府宣傳和推廣的傳播力和影響力,向市民及旅客傳遞政府信息;
(二)
鑒於有建議指出,政府應善用位處灣仔告士打道旁邊進出海底隧道必經的隧道入口處休憩花園展示國旗,以及在其外圍展示與國家發展和歷史相關的宣傳品,政府會否研究該建議,並以此作為試點,在高車流的路段旁設置宣傳品,以加強市民對國家的認識、建立家國情懷及培養公民意識;及
(三)
鑒於據悉,近年電子大型廣告顯示屏的技術越趨成熟,可無間斷播放不同廣告及信息,政府會否更廣泛應用該媒介宣傳和推廣政府的信息?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香港流行文化節2023
馬逢國議員問:
就香港流行文化節2023("文化節"),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文化節各項活動的以下資料:(i)參與表演或展覽的業界或藝術界人士/團體的開支和收入(包括有否民間贊助),以及(ii)已舉行活動的參加人數(包括本地與非本地居民的人數);
(二)
有否對香港"流行文化"作出定義,以及入選文化節節目的準則為何;鑒於文化節的網站顯示,當局將於本年11月舉行"韓國十月文化節2023─韓劇歌曲音樂會",文化節的節目內容是否包括香港以外的流行文化;
(三)
如何吸引更多非本地居民來港參加文化節,以達致當局希望藉文化節提升本港對訪客的吸引力的目標,並進一步連繫內地和海外(尤其是華語社群)的觀眾群;當局有否就文化節進行境外宣傳;若有,涉及的國家和城市,以及開支為何;
(四)
鑒於當局表示,文化節的活動會舉行至本年底,當局有何宣傳策略維持文化節全年熱度;及
(五)
鑒於當局表示,會探討長遠設立"流行文化館"作為流行文化的地標及旅遊景點的可行性,有關工作的進展為何?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在北部都會區發展智慧公路
陳紹雄議員問:
據悉,政府會在北部都會區引入智慧出行元素以推展智能運輸基建,包括發展智慧公路,同時加強北部都會區與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內地城市的交通連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因應"基建先行"的原則,政府會否在規劃北部都會區發展時,就發展智慧公路制訂策略及階段性發展目標,並擬訂路線圖及落實時間表;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如何確保智能運輸基建的發展會配合北部都會區的發展步伐;
(二)
鑒於據悉,在北部都會區發展智慧公路需要與有關地區的房屋、交通運輸及各項基建設施的規劃配合,北部都會區統籌辦事處("北都辦")如何擔當統籌及倡導的角色,加強與相關政策局和政府部門的協調工作,以適時將智慧公路的設計融入相關規劃,從而避免窒礙智慧公路的發展;
(三)
鑒於據悉,發展智慧公路涉及不同政府部門的數據收集(例如來自地理空間資訊平台、交通數據分析系統及智能道路網套裝的數據),北都辦如何擔當統籌及倡導的角色,促進不同政府部門的數據整合、應用和開放共享,以加強政府部門之間的數據互聯互通,從而配合智慧公路的發展;及
(四)
會否參考大灣區內地城市相關的基建及法規,以促進與該等城市的智慧公路互聯互通;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電單車泊車位的供應
陳勇議員問:
根據運輸及物流局的資料,截至2023年2月,全港共有38 563個電單車泊車位,但領有牌照的電單車則有74 815輛,泊車位與領牌車輛數目的比例只有0.52,而私家車泊車位與領牌車輛數目的比例為1.11。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以私家車泊車位與領牌車輛數目在上述日期的比例為目標,增加電單車泊車位的數目;如否,原因為何;及
(二)
鑒於根據《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非住宅發展應為電單車另設泊車位,數目是私家車泊車位總數的5至10%,有意見認為,有關標準限制了電單車泊車位的供應,政府會否考慮放寬該標準,讓私人停車場能按市場需求調整電單車泊車位的數目?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992緊急短訊求助服務
鄧家彪議員問:
根據政府統計處資料,於2020年全港有47 900人聽覺有困難,但同年全港登記使用992緊急短訊求助服務("992")的聽障或語言障礙人士只有1 884人,佔聽覺有困難人士數目不足4%。有意見指出,使用992程序過於複雜及未有廣泛宣傳該項服務,是導致服務登記人數及使用率低的主要原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為992增設即時視像通訊功能,讓聽障人士在緊急情況時能即時透過視像以手語向警方求助,同時亦有助警方即時知悉求助者身處的環境及情況;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會否為992開發新的應用程式予聽障人士使用,並在應用程式中簡化992的求助程序及增設功能,包括提供不同的緊急情況選擇、定位、閃光燈及警報功能,以加快警方回應速度及提升救援的質素;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有調查發現,許多聽障人士不知道992的存在,政府會否加強宣傳(例如在社區、學校及福利機構等定期舉行宣傳交流會),以提高有需要人士對該項服務的認識,以及提升社會對聽障人士群體的關注度;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鑒於在未有電訊網絡覆蓋的地方無法使用992,政府有否措施確保登記使用992的人士在該等地方遇到突發情況時,也可即時向警方尋求協助;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打擊涉及詐騙信息的罪案
張欣宇議員問:
就打擊涉及詐騙信息的罪案,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政府主動偵查及接報涉及詐騙信息(包括手機短訊及從WhatsApp等即時通訊應用程式接收到的信息)的個案宗數分別為何,並按該等信息的發出地和涉及詐騙的類型(包括假冒銀行、郵遞服務公司、獵頭公司,以及提供色情服務或資訊的公司)列出分項數字;
(二)
鑒於有市民認為,自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實名登記制")實施後,第(一)項所述詐騙信息的數目有上升趨勢,政府有否分析有關現象的成因及作出相應的跟進行動;
(三)
實名登記制實施後,政府有何措施打擊使用本地電話號碼發出詐騙信息的罪案;有否與WhatsApp等即時通訊應用程式的營運商設立通報機制,以便採取執法行動;及
(四)
政府現時有何措施打擊由本地及海外發出的詐騙信息,以及有否評估有關措施的成效;政府未來有何政策完善通訊及網絡系統,以堵塞有關漏洞?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公營精神健康服務
郭玲麗議員問:
關於公營精神健康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本年1月以來,公營機構精神科醫生、臨床心理學家、精神科醫務社工、精神科護士和教育心理學家的人手需求及實際聘用人數分別為何;
(二)
過去3個財政年度,每年公營中、小學聘用的教育心理學家的人數分別為何;及
(三)
鑒於《二零一六年施政報告》提出,在收錄大量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公營中、小學,將教育心理學家與學校的比例逐步提升至1:4,有關工作的最新進展,以及有否預計達致有關目標需增聘的人手?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支持街頭表演的發展
梁毓偉議員問:
本人近日接獲街頭表演者反映,指他們雖成功申請"在公眾街道或道路奏玩樂器許可證"("許可證"),但在演出時因警方接獲投訴而遭勸阻,警方隨後更將其許可證所准許的活動時間縮減,令他們的演出受到一些限制。就支持街頭表演的發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本年1月至今,警方分別接獲及批出多少宗許可證的申請;警方會否檢討並簡化申請許可證的程序,以方便街頭表演者;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過去3年,每年警方接獲涉及街頭表演的投訴宗數、該等投訴所涉及的類別,以及警方所採取的跟進行動為何(包括被票控或檢控的數字);
(三)
鑒於有意見認為,政府及執法部門對街頭表演一向持較開放態度,然而街頭表演者現時在被投訴下可能需要暫停表演,當局會否考慮制訂指引(包括噪音標準),供申領許可證的街頭表演者及執法人員參考,以令街頭表演的許可能夠取得平衡;
(四)
鑒於據悉,近年政府積極推動流行文化,例如在不同活動中均加入街頭表演元素,當局會否就街頭表演活動進行研究及推廣工作,例如就街頭表演的發牌制度進行研究及諮詢,以及在合適位置(例如海濱長廊)增加街頭表演專區,以推廣街頭表演及文化;及
(五)
鑒於現時西九文化區及中環街市等場地均推出容許街頭表演的計劃,而據悉有關表演普遍受歡迎,當局有何措施鼓勵更多企業(例如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及場地營運者推出街頭表演計劃,以在合適的時間和位置設立街頭表演空間,從而促進街頭表演文化?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
劉業強議員問:
《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規劃標準》")訂明政府按照人口及其他因素釐定社區及基礎設施規模的一般準則。有意見認為,《規劃標準》沿用至今已逾40年,大部分規劃標準已無法切合各區的實際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10年,各政府部門就《規劃標準》作出修訂的詳情,包括(i)部門名稱、(ii)修訂日期、(iii)修訂詳情,以及(iv)修訂理據(以表列出);
(二)
鑒於據悉,目前有部分地區設施種類的供應跟不上《規劃標準》所訂的標準,政府會否設立機制,檢視和跟進不同地區設施落後於《規劃標準》所訂標準的問題,並提出解決方案;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據悉,不少新發展區的配套設施(包括商場、康體設施及中小學校舍等)在居民遷入後仍未落成,政府有否就新發展區各類配套設施的興建進度訂立明確要求,以確保該等設施妥善落成,並適時達到《規劃標準》所訂人口供應標準數目;及
(四)
會否全面檢討及優化《規劃標準》所訂的各項標準,以配合《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和交椅洲人工島等大型規劃和基建項目的推展?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政府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
何敬康議員問:
政府在2012年起推行"政府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俗稱"二元優惠計劃"),並於2022年2月27日起下調該計劃的合資格年齡至60歲。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2021年3月至2022年2月及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期間,在二元優惠計劃下,(i)60至64歲香港居民、(ii)65歲或以上人士,以及(iii)其他合資格人士每日乘搭各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人數分別為何,並按各公共交通營辦商("公交營辦商")列出分項數字;
(二)
有否調查,2021年3月至2022年2月及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期間,涉及濫用二元優惠計劃的個案宗數為何;
(三)
鑒於政府在2021年1月向本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指出,擴展二元優惠計劃至60至64歲人士的初期財政承擔約為每年30億元,有關的計算方法為何;
(四)
為減少政府在二元優惠計劃下需向各公交營辦商發還的補貼金額,政府有否計劃要求各公交營辦商劃一將60歲或以上長者的車費訂為成人車費的一半,並將該要求納入其專營權續期條款中;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
鑒於有意見認為,近年各專營巴士公司大幅削減其短途路線及服務班次,導致乘客"長車短搭"的情況越見普及,政府會否考慮要求各專營巴士公司需保證短途路線的服務水平,或強制其長途路線需提供分段收費,並將有關要求列為日後各專營巴士公司申請專營權續期的必須條件;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制訂環境、社會及管治的標準
葛珮帆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香港作為全球領先的金融中心和東西方的橋樑,具有客觀條件在國際的環境、社會及管治("ESG")領域上發揮更積極的作用;此外,香港的專業服務行業及其信譽在認證領域上具有競爭優勢,因此香港不應滿足於現狀,把制訂ESG標準的話語權讓給西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據報,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表示,未來會推出香港版的ESG標準,而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已於上月底發布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當局制訂該等ESG標準的具體計劃和時間表為何;
(二)
會否考慮建構一個全面的ESG發展生態系統,當中包括監管機構、業界、學術界、非政府組織以至其他持份者,以推動適用於各行各業的ESG標準和認證制度,以及協調各種ESG方面的倡議;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據悉,目前政府在各政策局設立了不同的可持續發展或ESG諮詢委員會,政府會否考慮建構一個跨政策局工作組,負責統籌及協調推動香港的ESG倡議,以爭取香港在ESG領域上的國際話語權;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有否計劃向普羅大眾(特別是年輕人)加強宣傳和教育ESG理念,讓ESG的推廣和實踐更全面和可持續;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