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項質詢
(書面答覆)
港珠澳大橋口岸的通關能力
陸頌雄議員問:
據報,自"港珠澳大橋港車北上不設配額計劃"("'港車北上'計劃")實施以來,經港珠澳大橋("大橋")珠海口岸出入境的香港單牌私家車已突破50萬輛次。然而,有意見指出,現時每逢長假期甚至周末,大橋香港及珠海口岸均會出現擠塞,突顯關口的通關能力不足,未能發揮大橋的最大效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大橋的設計容量及預計的私家車流量為何;
(二)
有否評估,根據大橋香港口岸現有的人手及設施,其每日處理私家車出境及入境的上限數目為何;"港車北上"計劃實施至今,該口岸每日平均處理私家車(i)出境及(ii)入境的數目分別為何,以及該等數目是否已達該口岸的可處理上限;如否,有否研究,現時該口岸已出現擠塞情況的原因為何;
(三)
有否統計,"港車北上"計劃實施至今,大橋香港口岸的(i)出境及(ii)入境私家車從進入通關廣場至完成通關的(a)平均所需時間及(b)最長時間(及有關日期)分別為何(以下表列出);
(四)
當局有否研究如何增加大橋香港口岸的通關能力;如有,具體措施及有關的推行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
當局有否與珠海市當局協商,以增加大橋珠海口岸的通關能力;如有,具體措施及有關的推行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項質詢
(書面答覆)
促進推拿業的專業發展
林振昇議員問:
關於促進推拿業的專業發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持有根據《按摩院條例》(第266章)發出且屬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數目,以及有否統計,當中有多少間提供推拿服務;如有,數字為何;如否,有否計劃在將來進行相關統計;
(二)
有否統計,過去5年,每年根據第266章提出的按摩院牌照新申請中,有多少宗涉及提供推拿服務;如有,該等申請獲批和被拒的宗數、申請被拒的主要原因,以及每宗申請的平均審批時間分別為何;如否,有否計劃在將來進行相關統計;
(三)
鑒於有推拿業人士反映,推拿有別於一般按摩服務,惟目前提供推拿服務場所的發展或因受第266章規管而受到影響,政府會否考慮就有關規管制度進行檢視和優化;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
過去5年,每年資歷名冊中涉及推拿的課程的以下資料:(i)課程數目、(ii)學額、(iii)入讀人數、(iv)完成課程的學員人數,以及(v)完成課程後從事相關工作的人數和百分比,並按營辦機構類別(即由僱員再培訓局委任的營辦機構及其他營辦機構)及資歷級別列出分項數字;
(五)
會否考慮在資歷架構下成立推拿業培訓諮詢委員會,以更好地協助推拿業的人才培訓和發展;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
鑒於有推拿業人士反映,業內從業員的專業知識及技術水平參差不齊,當局會否研究為推拿業設立資格認證制度,並規定從業員需要通過認可的專業考核或評估;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有何措施確保從業員的質素?
第3項質詢
(書面答覆)
非本地培訓醫生及醫科畢業生
林哲玄議員問:
《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修訂條例》")於2021年10月29日生效,政府至今共公布了100項獲特別註冊委員會承認的醫學資格。持獲承認醫學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如符合相關條件,可申請循特別註冊途徑於香港的公營醫療機構(即醫院管理局、衞生署、香港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擔任醫生工作。至於持獲承認醫學資格但尚未在香港以外地方實習的非本地培訓醫科畢業生,如符合相關條件,可參加醫務委員會的執業資格試,以申請循特別註冊途徑在香港的公營醫療機構執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修訂條例》生效至今,每年透過特別註冊途徑於上述醫療機構執業的醫生人數為何,並按來源地區/國家(即(i)內地、(ii)英國、(iii)澳洲、(iv)新西蘭、(v)加拿大、(vi)美國、(vii)新加坡、(viii)南非及(ix)印度)以表一列出分項數字;
表一
| 年份 | (i) | (ii) | (iii) | (iv) | (v) | (vi) | (vii) | (viii) | (ix) | 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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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第(一)項所述的醫生中,有多少名持有專科資格,並按專科資格以表二列出分項數字;
表二
(三)
自《修訂條例》生效至今,每年未曾於境外參與實習而直接參加本港執業資格試並獲及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科畢業生人數為何;及
(四)
自《修訂條例》生效至今,每年在香港接受專科培訓的非本地培訓醫科畢業生人數為何,並按專科以表三列出分項數字?
表三
第4項質詢
(書面答覆)
牙醫人手
田北辰議員問:
政府在去年7月14日就"建議修訂《牙醫註冊條例》(第156章)"向本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提交的討論文件指出,香港牙醫人手短缺,截至2022年年底,大約每1 000名人口只有0.37名牙醫,落後於其他國家;而根據政府於2020年進行的醫療專業人力推算,本港牙醫短缺或將持續至2035年。政府於今年1月表示,將於今年上半年向本會提交條例草案,修訂《牙醫註冊條例》(第156章),提供新途徑引入合資格非本地培訓牙醫於指明機構執業提供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對本地培訓牙醫人手數目所訂的長期目標為何;
(二)
有否評估,在2035年、2040年及2045年,本港每1 000名人口將有多少名牙醫;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本港現時只有香港大學牙醫學院提供牙醫學士課程,政府有否考慮開設新牙醫學院,以長遠增加本地牙醫人手;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5項質詢
(書面答覆)
培訓涉外法治人才
陳曼琪議員問:
為更好地發揮香港"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優勢,以及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高素質涉外法治人才,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香港特區與多個國際法律組織,包括海牙國際私法會議("海牙會議")、國際統一私法協會("私法協會")及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亞洲及太平洋區域中心,建立了緊密的合作關係,並設立恆常借調安排。目前已有9位年輕律師、大律師和政府律師借調到海牙會議和私法協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律政司如何遴選申請參與各個國際組織借調計劃("借調計劃")的公私營界別的法律專業人員;
(二)
過去5年,有多少名任職於本地中小型律師事務所的事務律師獲選參與各個借調計劃;
(三)
律政司有否計劃與更多國際法律組織建立合作關係,為本地法律人才提供涉外法律事務的持續培訓機會;如有,詳情為何;及
(四)
律政司計劃如何結合將成立的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及現有的各個借調計劃,強化香港國際法律服務中心的功能?
第6項質詢
(書面答覆)
洗衣街/花墟道發展計劃
邵家輝議員問: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於上月公布開展涉及重建旺角花墟("花墟")的"洗衣街/花墟道發展計劃"("該計劃")。有社會人士認為,具有約百年歷史的花墟是本港特色區域,但根據以往經驗,一些特色街道或地區經當局搬遷重建後,往往失去原有特色,他們擔心花墟會有同樣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該計劃範圍內受影響的地鋪商户及樓上鋪經營者(包括插花學校等)的數目和其鋪位面積,並按業務類別以表列出分項資料;
(二)
是否知悉,就推展該計劃,市建局有何具體措施分別協助第(一)項所述的地鋪商户和樓上鋪經營者,包括如何確保受影響的花店商户將來不會因高昂租金等因素而影響其在重建後遷回花墟的意欲;
(三)
是否知悉,該計劃下擬重建的樓宇的樓齡分布,以及該樓齡分布與其他老舊地區樓宇的樓齡分布如何比較;市建局選擇先在花墟進行重建計劃的原因為何;
(四)
是否知悉,對於不在該計劃範圍內的附近地鋪商户及樓上鋪經營者,市建局有否措施盡量減少該計劃工程進行期間為其所帶來的不便或影響;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
有否具體的長期措施或計劃協助花墟的花店及相關經營者持續經營,以及確保花墟的地區特色和氛圍得以延續;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港鐵東鐵線在外遊高峰期的載客壓力
李梓敬議員問:
據報,在上月底至本月初的復活節長假期期間,有超過198萬人次本地居民出境前往內地。據悉,出境人流主要集中在羅湖及落馬洲支線兩個鐵路口岸,而大量過境乘客令港鐵東鐵線不勝負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上月28日至本月1日,每日東鐵線的總載客人次為何;
(二)
鑒於有意見認為,內地五一勞動節假期在即,大批內地居民會經本地鐵路口岸入境香港後乘坐東鐵線列車進入市區,當局有否評估內地五一勞動節假期期間內地旅客會為東鐵線帶來多少額外乘客量;及
(三)
鑒於有意見指出,在外遊高峰期期間出現的大批跨境旅客令東鐵線不勝負荷,當局會否在外遊高峰期期間安排旅遊巴士往返市區及香園圍口岸和深圳灣口岸,以免"迫爆東鐵";如否,原因為何?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情緒通"熱線
梁美芬議員問:
政府於2023年12月27日推出"情緒通"18111熱線("情緒通"),每日24小時一站式支援受情緒困擾人士,為他們提供即時的精神健康支援及轉介服務。情緒通是政府首次全資設立的精神健康支援熱線,統籌現有由政府和非政府機構提供的輔導服務。此外,它每日24小時由專人接聽電話,為來自任何背景及年齡的市民提供即時支援及輔導,並因應個案性質轉介求助者往最適切的服務機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情緒通啟用至今,當局共接獲的來電數目,以及當中有多少個來電來自(i)首次致電者、(ii)非首次致電者、(iii)受情緒困擾人士本人及(iv)受情緒困擾人士的照顧者或親友(按年齡、性別、職業、教育程度、婚姻狀況、居住地區、使用的語言及種族列出受情緒困擾人士的分項數字);
(二)
自情緒通啟用至今,當局接獲的個案的以下統計數字(按年齡、性別、職業、教育程度、婚姻狀況、居住地區、使用的語言及種族列出分項數字):
(i)
被轉介至其他服務機構的個案;
(ii)
接受即時簡單輔導的個案;
(iii)
屬於高危的個案;
(iv)
屬於有自殺傾向的個案;
(v)
涉及家庭暴力或性暴力的個案;
(vi)
涉及精神疾病的個案;
(vii)
涉及情緒困擾的個案;
(viii)
涉及生活壓力的個案;
(ix)
涉及學業或職業困擾的個案;
(x)
涉及社交或人際關係困擾的個案;及
(xi)
涉及其他問題的個案;
(三)
如何確保情緒通的服務資源充足和適切,例如有否(i)根據服務需求和用户反饋調整和增加服務資源(包括(a)熱線數量、(b)接線人員的人數、資歷和培訓、(c)接收有關轉介個案的服務機構數目和種類,以及(d)熱線提供的輔導及支援服務的範圍及模式)、(ii)考慮擴展服務至其他平台(例如網站、手機應用程式及社交媒體)、(iii)為不同的用户群組提供度身訂造的服務,以及(iv)為使用不同語言和方言的人士提供服務;
(四)
如何評估情緒通的服務質素和成效,例如有否(i)定期進行使用者滿意度調查或跟進個案的情況、(ii)收集和分析使用者的意見和建議、(iii)制訂和實施服務改善計劃、(iv)訂立服務指標和標準、(v)定期發表服務報告和統計數據、(vi)進行服務評估和審核,以及(vii)與其他相關服務機構建立和維持良好的合作關係;如有,有否向立法會或公眾交代和匯報有關服務情況;及
(五)
如何加強對情緒通的宣傳和推廣,例如有否(i)制訂和執行宣傳策略和計劃、(ii)利用不同的渠道和方法向市民介紹和推廣有關服務、(iii)與不同持份者和夥伴合作,以及(iv)針對不同的用户群組和使用不同語言及方言的人士設計和派發有關宣傳物品?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訪港旅客的入境檢查
陳仲尼議員問:
現時,訪港旅客在辦理入境檢查時,須提交已填妥的紙本旅客抵港申報表,但據悉其他地區如日本、韓國及新加坡有提供電子版的旅客申報表,讓入境旅客在出發或入境前於網上填寫。有意見指出,該安排可以減省旅客輪候辦理入境檢查的等候時間,亦可減少旅客與職員之間的身體接觸及紙張的使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香港作為國際城市和正致力發展成"智慧城市",當局有否計劃簡化旅客辦理入境檢查的程序,並引入電子版的旅客申報表;如有,具體計劃及執行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有否收集和分析訪港旅客的意見和反饋,以了解他們對現時入境檢查程序的期望和滿意度,並根據他們的需要和建議,改善入境檢查的服務質素和效率;及
(三)
當局有否與其他地區的出入境管制機構交流,參考它們在使用電子表格或其他科技處理入境檢查的經驗和成效,並探討可能的合作和互聯互通的機會,以提升訪港旅客的便利和體驗?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公共設施的建造和保護
陳振英議員問:
據悉,黑暴期間,大量的公共和交通設施被破壞,而政府除了修復受破壞的設施外,亦有在部分地區的設施加裝保護裝置。此外,有市民向本人反映,部分被破壞的公共和交通設施至今仍未完全修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檢視所有曾在黑暴期間被破壞的公共和交通設施的修復情況;若有,詳情為何,並以表列出該等設施的最新修復情況;
(二)
有否檢討在公共和交通設施上加裝的保護裝置的必要性;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因應公共和交通設施在黑暴期間的受損情況,檢視用作製造該等設施的物料,並考慮日後使用更加堅固、耐用的物料;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舊式樓宇的消防安全
李鎮強議員問:
據報,早前油麻地一幢大廈發生的三級火警造成多人傷亡,令人關注市區的舊式樓宇,特別是一些沒有業主立案法團或任何形式的居民組織,亦沒有聘用物業管理公司的"三無大廈"的消防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香港消防處("消防處")及屋宇署就市區的舊式樓宇及三無大廈的消防安全所進行的巡查次數為何(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
(二)
鑒於當發現相關樓宇不符合《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572章)的規定時,消防處及屋宇署會向該等樓宇的業主及/或佔用人發出"消防安全指示"("指示"),要求他們進行指明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過去10年,每年發出指示的總數,以及該等指示的遵辦情況為何;
(三)
有否機制確保指示適時獲得遵辦;如有此機制,詳情為何,包括有否定期檢視指示的遵辦進度以便及時採取跟進行動;如沒有此機制,原因為何,以及如何確保指示不會最終石沉大海;
(四)
於2023年推出的第三輪"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所接獲及批出的申請總數分別為何;及
(五)
有否計劃透過善用科技,協助舊式樓宇的業主或佔用人提升樓宇的消防安全;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保健食品的監管
陳學鋒議員問:
據報,截至上月29日,日本有5名服用過含紅麴成分保健食品的人士死亡。關於保健食品的監管,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有何法例監管含有中藥、西藥及該兩者以外成分的保健食品及營養補充品,以及哪些政府部門負責相關的調查及執法行動;
(二)
有否全面統計,現時市民可在市面購買及透過互聯網進口的保健食品的種類及數目;若有,詳情為何;
(三)
過去5年,有否接獲因進食保健食品而對健康構成損害的個案;若有,該等個案的數目及詳情,包括對哪些器官造成甚麼損害;及
(四)
鑒於政府會設立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以助重整及加強藥物(包括中藥和西藥)的監管和審批制度,日後保健食品需否經該中心審批;若需要,詳情及時間表為何?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處理違法改建及僭建的個案
謝偉俊議員問:
根據政府在2000年的評估,本港當時約有80萬個僭建物。據報,礙於違法改建、僭建個案積壓過多,而或因政府執法寬鬆、耗時,以致屋宇署早年曾估計,需時100年才能徹底處理該近80萬個僭建物。有意見認為,20多年過去,如今社區隱患處處,特別市區舊式商住樓宇集賓館、劏房於一身,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容易招致重大傷亡,近日佐敦華豐大廈火警引致5死40傷,不幸成為最新例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現時本港類似華豐大廈(即樓齡逾50年且集商住用途)舊式樓宇中,有多少幢涉及違法僭建、改動結構;屋宇署曾向當中多少幢發出強制驗樓通知、修葺令甚或清拆令,以及當中涉及逾期未遵辦有關通知/命令的個案宗數為何;
(二)
鑒於有市民建議,因應上述舊式樓宇火災招致重大傷亡,以及屋宇署近乎"不可能"完成處理違法改建及僭建個案的執法進度,屋宇署在制訂調查個案及採取執法行動的緩急先後次序時,應重點以個案所涉風險程度及影響人數多寡為主要考慮因素,而非過分受傳媒關注或報道影響,屋宇署會否考慮該建議;及
(三)
對位處偏遠及非人口密集地區、非交通繁忙地段、受影響人數較少及安全風險相對較低的違規改建及僭建個案,有否研究容許有關業主在經相關專業認可人士確保有關樓宇安全後,以繳交懲罰性罰款、繳付違法欠繳地租及補地價等方式處理該等個案的可行性,從而在整體社會經濟環境惡劣情況下,盡量減少擾民及市民負擔,亦可讓市民改善居住空間、環境,同時減少相關清拆物造成環境污染,更可順帶彌補庫房收入及提高屋宇署的執法效率?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在香港成立的家族辦公室
何敬康議員問:
關於在香港成立的家族辦公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目前有多少個家族辦公室在港營運(按其來自的國家或地區以表列出分項數字),以及每個辦公室在港投資的金額及使用的專業服務為何;正在港籌備營運的家族辦公室的以上資料為何;
(二)
每個第(一)項所述正在營運的家族辦公室的以下資料:(i)合資格全職僱員人數、(ii)營運開支金額和(iii)享有的稅務寬減金額(以表列出);
(三)
當局及政府官員有否就落户香港的家族辦公室制訂招待標準;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鑒於投資推廣署在2021年6月成立了FamilyOfficeHK專責團隊,除了吸引全球客户在香港成立家族辦公室外,該團隊的職能有否包括對目標客户進行盡職審查;如有,詳情為何;如否,有關工作的安排為何?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開拓中東市場
梁熙議員問:
關於開拓中東市場,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對家族辦公室作出具體定義(例如會否訂立最低資產門檻);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目前在香港設立的家族辦公室中,有多少個是來自中東地區,以及其在港投資的金額佔所有在港設立的家族辦公室的整體投資金額的比例為何;有多少個中東地區的家族辦公室計劃在港營運;
(三)
第(二)項所述來自中東地區在港設立的家族辦公室中,有多少個屬於經投資推廣署轄下的FamilyOfficeHK專責團隊直接促成;
(四)
第(三)項所述的專責團隊就中東市場的相關工作涉及的架構、人手編制及實際人手為何;為吸引中東地區的資金,當局有否設立針對性的撥款及增撥人手以作重點宣傳;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
有否就吸引中東地區的資金而為個別相關政府部門制訂績效指標,例如每年需要(i)接觸的目標客户數目、(ii)舉辦的活動數目、(iii)吸納的資金金額,以及(iv)吸引在港設立的家族辦公室數目;及
(六)
鑒於據悉,內地一些城市設有獎勵制度鼓勵介紹人招商引資,並分別在投資者投入資金後及有關政府產生實際稅收後等不同階段發放獎勵金予介紹人,做法甚具成效,當局會否研究有關做法,以鼓勵第三方積極為香港引入中東地區的家族辦公室;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粵港跨境私家車的過境安排
張欣宇議員問:
據悉,現時持有粵港跨境私家車常規配額及有效的過境車輛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的粵港跨境私家車在指定口岸晚上或午夜關閉後,可獲准在通宵時段經落馬洲管制站過境,該安排適用於非24小時運作的口岸。然而,獲編配使用香園圍管制站的粵港跨境私家車不獲准在該管制站晚上關閉後使用落馬洲管制站過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12個月,每月因各指定口岸於晚上或午夜關閉而改用落馬洲管制站過境的粵港跨境私家車架次為何(按該等私家車獲編配使用的口岸列出分項數字);及
(二)
獲編配使用香園圍管制站的粵港跨境私家車不獲准於該管制站晚上關閉後使用落馬洲管制站過境的原因為何,以及未來會否批准該等私家車這樣做;如會,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加強惠民生的措施
狄志遠議員問:
政府曾多次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令香港的營商環境更為穩定,有利經濟發展,而政府完成該條例的立法工作後,會全力"惠民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估計,未來3年本地生產總值及就業職位數目的增長為何;
(二)
鑒於據悉,照顧者現時面對沉重的生活壓力,而現有的支援未能真正協助他們解決困難,勞工及福利局如何透過經濟改善加強向照顧者所提供的支援;及
(三)
鑒於據悉,本港貧富懸殊問題一直沒有明顯改善,當局如何透過經濟改善推出更為精準的扶貧措施?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應對惡劣天氣的準備工作
梁毓偉議員問:
關於應對惡劣天氣的準備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每年渠務署收到多少宗水浸報告,並按全港18區列出分項數字;該等報告所涉及的水浸地點中,有多少個屬重複發生水浸的地點;相關政府部門在事後有否調查該等地點出現水浸的原因,並採取改善措施;如有,有關工作的進展為何;
(二)
過去3年,每年因暴雨引發的山泥傾瀉數目為何;因山泥傾瀉而導致行人路及道路堵塞和損毀的數目及有關修復工程的平均所需時間為何;當局自去年9月的世紀暴雨至今,在防治山泥傾瀉上所進行的工程及其進度為何;
(三)
鑒於渠務署的資料顯示,現時全港只有4個水浸黑點,但近年在颱風及暴雨期間出現嚴重水浸的地點均非水浸黑點,當局會否考慮檢視水浸黑點的數據或另訂機制,令市民清楚了解其居住地區內容易出現嚴重水浸的地點,以及讓相關政府部門在有關地點優先採取防範措施及進行清理淤塞渠道等工作;
(四)
鑒於過往在颱風及暴雨期間,多處商場及地下停車場出現水浸而令商户及車主蒙受損失,當局有否系統性地向物業管理("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員作出防洪指引或建議;針對容易出現水浸的商場地庫或停車場地下樓層,當局有否特別措施協助相關業主立案法團及物管公司妥善做好防洪措施;
(五)
鑒於行政長官在《2023年施政報告》表示,全速推展超過80億元的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有關工程至今的進度及預計完工日期為何;鑒於渠務署署長早前表示,自去年9月的世紀暴雨至今,各區進行多個小型排水改善工程,至今該等工程的數目、地區分布及進度為何,以及該等工程能否在今年雨季來臨前完工;及
(六)
會否在今年雨季來臨前進行演習(包括跨政府部門演習),以為暴雨下的整體應變操作及救災安排作好準備;如會,詳情為何;會否研究如何作出更有效的預警,讓市民及早作出準備?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勞動力的供應
鄧飛議員問:
根據政府統計處最新公布的數據,2023年年底香港人口的臨時數字約為750萬人。香港人口在復常後連續兩年錄得增長,但常住居民人口在過去3年減少近14萬,而介乎20歲至39歲年齡組別的勞動人口亦出現下跌。關於勞動力的供應,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何具體措施吸引和挽留本港青壯年勞動力,尤其是科技、金融和其他高增值行業的專業人才,以確保香港長期繁榮;
(二)
有何長遠計劃促進人口增長,以及有何措施防止勞動市場因人口結構轉變而萎縮;
(三)
鑒於有意見認為,儘管政府近年採取多項措施搶人才,但本港常住居民人口仍然減少,政府如何評估該等措施的成效,以及未來有何新策略吸引外地高質素人才補充本地勞動市場的空缺;及
(四)
如何提升本地年輕人的技能,以協助他們適應未來經濟發展的需求?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加強學校的體育及藝術教育
吳秋北議員問:
據報,根據教育局數字,去年1月至11月共錄得31宗學生懷疑自殺身亡個案,為過去5年最多,更較2018年全年14宗增加逾1倍。有意見認為,體育及藝術教育("體藝教育")蓬勃發展,有利於中小學生的身心健康,而本地體藝教育尚有較大的改善空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關政府部門會否檢視本地體藝教育的整體成效;若會,詳情為何(包括檢討方法及機制,以及具體時間表);若否,原因為何;
(二)
有關政府部門會否根據全港學生的情況進行調查,分析一周需多少節體藝課及課外活動時間,才可以紓緩大部分學生的壓力及讓其保持健康的體魄,並根據分析結果設立指標及在全港學校推行;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據悉,深圳市教育局於本年1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加強和改進學校體育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每天開設1節體育課,高中(含中職)學校每周開設3節體育課,而中小學每天大課間體育活動不少於30分鐘,有關政府部門會否考慮參考深圳市的做法,要求學校每日開設1節體育課,並加入課間操等形式的活動及要求課間活動不少於30分鐘,以增加學生每日的運動時間?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就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的補償
郭偉强議員問:
《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第360章)旨在就肺塵埃沉着病或間皮瘤(或兩者)引致的喪失工作能力或死亡向有關人士或其家庭成員作出補償及就相關目的制訂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有多少名肺塵埃沉着病或間皮瘤患者獲得第360章下的"護理及照顧方面的補償",以及所涉金額為何;
(二)
鑒於據悉,現時只有18名病人領取第(一)項所述的補償,與實際需要領取該補償的人數差距甚大,而且有不少患有肺塵埃沉着病或間皮瘤的病人及其照顧者反映,有關病人因身體情況極差、甚至需要完全臥床而未能出席判傷,導致肺塵埃沉着病判傷委員會未能進行判傷評估,政府是否知悉有關情況;如是,有否改善建議,包括但不限於安排外展醫生為該等病人上門判傷、放寬領取該補償的資格,以及增加補償項目為該等病人的照顧者提供補償;
(三)
鑒於在第360章下,病人可索還的門診醫療費用上限為每日最高300元,而同日經住院及非住院治療的情況下,病人可索還的醫療費用上限為每日最高370元,有病人組織指出,政府上一次調整該等補償限額的時間為2018年年初,有關補償限額已不能反映病人的實際醫療費用開支,政府會否調高有關補償限額,以補貼病人的醫療開支;及
(四)
鑒於有病人組織指出,第360章不容許病人申領發還於內地求診的醫療費用,但近年有不少病人往返內地與香港求診,政府會否容許患有肺塵埃沉着病或間皮瘤的病人向肺塵埃沉着病補償基金委員會申領發還在內地就有關疾病求診的醫療費用?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個人信貸資料的私隱保障
簡慧敏議員問:
關於個人信貸資料的私隱保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過去6年,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署")向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信貸資料服務機構發出執行通知的個案宗數,以及該等個案的涉事機構、受影響人數、遵行執行通知的情況及因違反執行通知而被檢控的機構數目為何(以表列出);
(二)
鑒於第486章並未設立強制性個人資料外泄通報機制,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於本年2月19日本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公署正與政府共同審視設立有關機制的修例建議,有關工作的進展為何;
(三)
鑒於據報,信貸資料服務機構環聯資訊有限公司於2018年被揭發轄下查閱個人信貸報告的網站存在資訊保安漏洞,當局及後有否持續監察其資訊保安水平及合規情況;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
鑒於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與行業公會合作,透過信貸資料平台引入多於一家個人信貸資料服務機構,並支持行業公會建立有關的平台"信資通",但據悉該原訂於去年12月推出的平台至今仍未推出,該平台的最新進展為何;
(五)
鑒於據悉,行業公會已制訂《MCRA模式實務守則》,規定了信資通的獲選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和認可會員在個人資料的使用和保障等各個方面須遵守的標準和要求,在信資通仍未推出的情況下,當局有何措施監察信貸資料服務機構遵從《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和第486章的情況;及
(六)
鑒於中國人民銀行與金管局已同意簽署《關於跨境徵信互通業務試點的諒解備忘錄》,當局有何監管措施確保跨境徵信數據僅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安全有序流動,以及何時落實開展試點測試及實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