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 (會議議程) 2024年10月30日

立法會

議程

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上午11時

I.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提交本會省覽的6項附屬法例及9份其他文件載於附錄1

II. 
質詢
議員提出22項質詢(6項口頭質詢及16項書面質詢) 
提出口頭質詢的議員
負責答覆的官員 
1.尚海龍議員 
(推動數碼企業身份)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
2.馬逢國議員 
(私營博物館的發展)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
3.林琳議員 
(發展香港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
4.陳永光議員 
(非註冊人士提供的醫療服務)

醫務衞生局副局長
保安局副局長
5.姚柏良議員 
(優化高鐵服務)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6.黃英豪議員 
(BUD專項基金)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22項質詢的內容、提出質詢的議員及負責答覆的官員載於附錄2 

III. 
政府法案
IV. 
議員法案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及三讀
《香港合資格環保專業人員學會條例草案》
:盧偉國議員
修正案動議人
:盧偉國議員
(修正案載於2024年10月23日發出的立法會CB(2)1289/2024(01)號文件)
出席官員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
(辯論及表決安排載於2024年10月28日發出的立法會CB(1)1398/2024(01)號文件)

V. 
議員議案
"研究及檢討《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鼓勵推動建設良好家庭家教家風的公眾教育及宣傳"議案
動議人:陳曼琪議員
議案措辭:附錄3
修正案動議人
:
梁毓偉議員
(修正案載於2024年7月11日發出的立法會CB(3)622/2024號文件)
出席官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


立法會秘書


附錄1
2024年10月30日的立法會會議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附屬法例法律公告編號
1.《税務(關於收入税項的雙重課税寬免和防止逃税及規避繳税)(亞美尼亞共和國)令》2024年第153號
2.《税務(關於收入税項的雙重課税寬免和防止逃税及規避繳税)(巴林王國)令》2024年第154號
3.《税務(關於收入税項的雙重課税寬免和防止逃税及規避繳税)(孟加拉人民共和國)令》2024年第155號
4.《税務(關於收入及資本税項的雙重課税寬免和防止逃税及規避繳税)(克羅地亞共和國)令》2024年第156號
5.《税務(關於收入税項的雙重課税寬免和防止逃税及規避繳税)(土耳其共和國)令》2024年第157號
6.《2024年公眾衞生及市政(費用)(修訂)規例》2024年第158號

其他文件
7.會計及財務匯報局
2023-24年報(包括財務報表及審計署署長報告)

(財政司司長提交)
8.旅遊業監管局
2023-24年報(包括財務報表及獨立核數師報告)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提交)
9.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2023-24年報(包括財務報表及獨立核數師報告)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提交)
10.香港科技園公司
2023-2024年報(包括獨立核數師報告及綜合財務報表)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提交)
11.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2023-24年報、獨立核數師報告及財務報告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提交)
12.香港土地註冊處營運基金
2023-24年報(包括財務報表及審計署署長報告)

(發展局局長提交)
13.機電工程營運基金
二零二三至二四年報告(包括財務報告及審計署署長報告)

(發展局局長提交)
14.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2023/24營運基金報告書(包括財務報表及審計署署長報告)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提交)
15.《香港合資格環保專業人員學會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法案委員會主席陳紹雄議員提交)


附錄2
於2024年10月30日的立法會會議提出的22項質詢



主題

負責答覆的官員 
口頭質詢
1尚海龍議員
推動數碼企業身份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
2馬逢國議員
私營博物館的發展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
3林琳議員
發展香港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
4陳永光議員
非註冊人士提供的醫療服務
醫務衞生局副局長
保安局副局長
5姚柏良議員
優化高鐵服務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6黃英豪議員
BUD專項基金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書面質詢
7林哲玄議員
工傷僱員復康先導計劃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8何俊賢議員
市民在惡劣天氣下進行户外活動
保安局局長
9吳傑莊議員
推動數碼遊牧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0陳月明議員
電子儲稅券計劃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1陸瀚民議員
專上院校宿舍宿位的供應
教育局局長
12廖長江議員
共創明"Teen"計劃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3李浩然議員
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
教育局局長
14陳穎欣議員
改善荃灣海濱水質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
15林振昇議員
牙科護理專業人員
醫務衞生局局長
16邵家輝議員
廢棄木材的回收重用及升級再造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
17梁美芬議員
保障消費者權益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8周浩鼎議員
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的申請資格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9郭玲麗議員
家庭暴力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20嚴剛議員
推動香港與內地跨境金融服務的發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21林筱魯議員
客貨車及跨境私家車非法載客取酬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22顏汶羽議員
打擊售賣未完稅香煙活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推動數碼企業身份

尚海龍議員問:
財政司司長在2024-2025年度《財政預算案》中表示,政府將建立"數碼企業身份"平台,讓企業在使用電子政府服務或進行網上交易時,可以安全、便捷地認證企業身份。政府的目標,是於2026年年底起逐步推出該平台。然而,有意見指出,企業對數碼企業身份的需求非常迫切,但政府就有關工作的進展似乎略為緩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數字政策辦公室已於本年7月成立,該辦公室能否優先建立數碼企業身份平台的工作,以將推出該平台的目標日期推前至2025年;
(二)
鑒於有意見認為,現時個人數碼證書的使用率偏低,日後中小企業也可能較少使用數碼企業身份,政府有何計劃宣傳數碼企業身份的功能,以及會否考慮提供誘因,以推動中小企業更廣泛地使用數碼企業身份,從而推動智慧城市的發展;及
(三)
會否考慮,在日後推出的企業資助計劃新增申請條件,例如只接納已使用數碼企業身份的中小企業提交申請,以提升其在數碼企業身份的參與度?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私營博物館的發展

馬逢國議員問:
國家在《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支持香港發展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據悉,私營博物館被公認為有助文化藝術的保存,並在全球多地發展迅速,惟香港私營博物館的發展卻一直受到缺乏合適場地、維護費用高昂,以及缺乏政府的支援、認證及宣傳推廣等限制,更有私營博物館因此結束經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過去3年私營博物館的數目及經營狀況,包括收費及免費參觀的比例、參觀人次、在政府或相關機構的宣傳名單的比例,以及有多少間面對經營困難;有否營辦私營博物館的申請不獲批准;
(二)
現有的私營博物館中,有多少家曾獲得政府或有關機構的支援(包括一次性或持續撥款);有否博物館曾向政府要求支援但被拒,以及要求支援的事宜為何;及
(三)
有否計劃推出私營博物館認證制度,或將《博物館規例》的適用範圍擴大至涵蓋私營博物館,並統一推廣本地的博物館,以豐富香港的文化藝術旅遊內容,助力推動香港發展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發展香港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

林琳議員問:
有意見指出,香港作為全球三大藝術品拍賣市場之一,擁有零關稅、稅率低、運輸便利及資金融通能力強等優勢。近年越來越多家族辦公室也將藝術品納入投資選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支持香港發展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鞏固香港作為國際藝術品市場的領導地位,當局會否制訂稅務優惠及租金寬減等措施,以吸引更多國際及內地拍賣行及藝術畫廊在港設立實體店;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去年3月政府發表《有關香港發展家族辦公室業務的政策宣言》,提及香港機場管理局正積極研究在香港國際機場設立藝術與珍品的儲存、展覽和鑒賞設施,為來自全球各地的藝術品投資者提供運輸及倉儲便利,有關項目的進展,以及未來工作的時間表為何;及
(三)
有何措施吸引更多高端藝術人才及海內外年輕藏家投入香港當代藝術品市場、搭建國際藝術交流平台以聯通國際畫廊及本地藏家,以及吸引海內外新銳青年藝術家來港,以支持豐富多樣的文化創作,促進本地藝術生態的多元化發展?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非註冊人士提供的醫療服務

陳永光議員問:
據報,目前坊間有不少自稱痛症治療中心等處所,標榜能為顧客提供"正骨"及痛症治療等服務,但有市民在這些處所接受了懷疑是非醫療專業人員提供的服務後受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上述處所的數目,以及當中已經申領私營醫療機構牌照的數目為何;
(二)
過去3年,有關上述處所的投訴宗數及跟進情況為何;當中涉及無牌行醫的個案宗數,以及被檢控和定罪人數分別為何;及
(三)
鑒於據悉,部分未申領私營醫療機構牌照的處所透過推廣及裝修等手段塑造持牌醫療機構的形象,以誤導消費者,當局有何措施提醒市民避免尋求不當方法治理某些病況,從而保障健康?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優化高鐵服務

姚柏良議員問:
有旅遊業界人士認為,進一步增加高鐵香港西九龍站(下稱"西九龍站")往返內地的站點和有序鋪開高鐵長線臥鋪網絡,有利於推動旅遊業發展,助力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高鐵香港段去年復運以來,由西九龍站往返廣州東站及廣州南站,以及西九龍站與該兩個站點之間各個站點的每月乘客量為何;鑒於據報,現時由西九龍站前往廣州東站最快需時約90分鐘,未能顯示高鐵的優勢,當局有否與內地當局研究有關路線提速的可行性;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據悉,於去年啟用的新塘站位處廣州東部新發展核心區,是前往廣州東的必經站點及重要樞紐,惟現時有關高鐵路線卻"過站不停",當局會否加快與內地當局協商,實現高鐵停靠新塘站,更便利高鐵香港段對接內地鐵路網絡;及
(三)
鑒於有業界人士反映,京港、滬港間高鐵動臥深受旅客歡迎,當局有否研究開設更多長線臥鋪站點,例如西安及成都等西部地區的站點,以開拓西部長途客源市場,便利旅客雙向奔赴?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BUD專項基金

黃英豪議員問:
近年,政府就"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下稱"BUD專項基金")推出不少優化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政府在今年7月15日在BUD專項基金下推出"電商易",以支援企業透過發展電商業務拓展內地市場,至今政府分別收到及批准多少宗有關申請,以及涉及的平均和最高資助額為何;
(二)
鑒於目前申請BUD專項基金的企業必須證明其在香港有實質運作和商業交易,但據悉不少擁有香港註冊商標及其他知識產權的企業實質在內地及海外運作,因而無法成功申請該基金,而有意見認為,該基金的原意是協助企業提升競爭力,政府會否因應有關情況檢討該基金的申請資格;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有意見指出,人工智能(下稱"AI")在跨境電商方面的應用尤其前衞,例如以AI網紅推銷貨品,當局會否考慮將電商易的資助範圍擴闊至包括AI的應用,以讓企業更能善用資助建立營銷系統;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工傷僱員復康先導計劃

林哲玄議員問:
"工傷僱員復康先導計劃"("先導計劃")於2022年9月推出,其所涵蓋的行業也自本年5月起,由建造業擴展至飲食及酒店業和運輸及物流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2022年9月至今,本港共有多少宗建造業的工傷呈報個案,當中有多少宗個案符合參加先導計劃的資格;
(二)
在先導計劃下,工傷僱員由受傷至開始接受康復治療的平均輪候時間為何;
(三)
鑒於據悉,有符合資格參加先導計劃的工傷僱員拒絕參加該計劃,政府有否了解他們拒絕參加的原因為何;
(四)
參加先導計劃個案所涉及的工傷類別為何,並按受傷的程度列出分項資料;
(五)
參加先導計劃並已康復(即已達至醫療上最大程度的改善)的工傷僱員中,有多少名僱員已經重投工作,當中能夠重返原來工作崗位(特別是能夠重投建築行業的建造業僱員)的佔比為何;
(六)
參加先導計劃並已康復,但未能重投工作的工傷僱員中,有多少名僱員已經完成判傷(即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評估)的程序;及
(七)
鑒於據悉,坊間有非牟利機構或培訓機構專門為工傷康復人士提供再培訓及重返工作崗位的支援服務,有多少名在先導計劃下已康復但未能重投工作的僱員獲轉介至該等機構跟進?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市民在惡劣天氣下進行户外活動

何俊賢議員問:
據報,每逢颱風襲港,都會有市民罔顧警告,特地到海邊"追風",有人甚至會在極端天氣下進行登山及衝浪等户外活動。有意見指出,該等行為不僅危及自身生命安全,還會浪費政府的救援資源和導致救援人員傷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政府在氣象警告生效期間,接獲市民在進行户外活動時遇險求助個案的以下資料:個案數目、涉及的户外活動類別、搜救人員數目、搜救人員的傷亡情況,以及涉及的公帑開支;
(二)
鑒於現時法例賦予當局權力在有需要時封閉海灘或郊野公園,若封閉後有人未經許可進入即屬違法,過去3年,當局就上述違法情況所提出的檢控數目為何;
(三)
過去3年,政府為禁止市民在氣象警告生效期間進入海濱、河邊及山嶺等危險區域而所做的工作(包括設置告示牌和通過媒體發放警告信息等)及涉及的開支為何(按工作項目列出);及
(四)
有否考慮向因在惡劣天氣下冒險進行户外活動而遇險求救的市民收取費用(例如負擔一定比例的搜救開支),以起阻嚇作用;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推動數碼遊牧

吳傑莊議員問:
據報,數碼遊牧的生活方式(即一邊旅居一邊遙距網上工作)近年日益普及。有研究預計,全球數碼牧民在2035年會增加至10‍億人口。有意見認為,聘用數碼牧民可以減低僱主的成本開支,有利企業營運,而數碼牧民在旅居地區生活,也有利當地經濟增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政府會否或有否估算及評估,推行數碼遊牧政策吸引人才來港工作及居住,可以為香港帶來多少經濟效益;
(二)
鑒於有意見指出,數碼遊牧可以將人才庫擴大至全世界,而據悉目前全球已有約60個國家和地區推出數碼牧民簽證(例如泰國今年推出數碼遊牧簽證,每次可以逗留180日,有效期5年,而日本今年推出的數碼遊牧簽證則可以攜眷同行),政府會否參考相關做法,向海外及內地人才發出數碼牧民簽證,甚至推出優惠政策(包括臨時居民簽證、住宿資助、家庭友善措施及稅務優惠等),以吸引特定類型的數碼牧民(例如與Web 3.0、量子計算和人工智能的相關人才),從而吸引更多人才來港;如會,計劃詳情和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政府長遠會否考慮推出"電子公民計劃",為外地人士提供數字公民身份,以招徠更多海外人才和企業落户香港?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電子儲稅券計劃

陳月明議員問:
稅務局推行儲稅券制度多年,協助納稅人儲蓄並賺取利息以繳交稅款,並於1999年推出電子儲稅券計劃("該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目前該計劃的成效為何,並以表列出近5年每年該計劃的(i)銷售總金額、(ii)銷售人數、(iii)人均銷售金額、(iv)銷售年齡層分布及(v)贖回金額;
(二)
鑒於有意見認為,受到外圍因素影響,本港銀行定期存款利率仍處於高位,政府有否評估,有關情況會否影響該計劃的銷售;及
(三)
鑒於《儲稅券(利率)(綜合)公告》最新公布的年息率由此前的0.8833%更改至0.8%,而該計劃的生息期只有36個月,其回報遠低於近年本港銀行的定期存款計劃及其他中低風險理財產品,政府會否就該計劃的內容進行檢討或加強宣傳工作,以提升該計劃的成效?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專上院校宿舍宿位的供應

陸瀚民議員問:
中國共產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到"支持香港打造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此外,去年《施政報告》提出建設香港成為國際專上教育樞紐,擴大政府資助專上院校非本地學生限額。根據近日一個機構發表的報告,預計至2028年,本地專上院校學生宿位短缺將進一步擴闊至約12萬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預測及統計,未來5年,專上院校本地學生與非本地學生的(i)數目、(ii)比例和(iii)申請宿舍的比例分別為何;鑒於政府在本學年擴大政府資助專上院校非本地學生限額至四成,現時非本地學生的國籍分布為何;
(二)
是否知悉,過去10年,專上院校本地學生與非本地學生(i)成功申請入住宿舍的比例及(ii)居住宿舍的年期分別為何;各專上院校有否就宿舍的入住年期設限;如有,詳情為何(以表列出),以及政府有否計劃延長學生居住宿舍的年期;
(三)
鑒於政府於2018年設立約103億元"宿舍發展基金",為6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大學增加13 473‍個宿位,有否統計,目前全港大學宿位的數目為何;政府預期未來5年,大學宿位供應的增長為何,以及與學生入住需求比對,尚欠宿位數目為何;日後會否考慮再次注資該基金;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
會否研究將專上院校附近的閒置土地撥歸院校作興建教學大樓或宿舍的用途,或考慮放寬鄰近郊區大學的土地的地積比,以增加大學擴建之彈性;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
鑒於政府於本年4月向本會北部都會區發展事宜小組委員會提交的文件顯示,有19所專上院校參與"北都大學教育城"("教育城")的諮詢活動及提交建議書,政府有否估計教育城可容納多少所專上院校進駐,以及有否預留用地作宿舍用途;如有,預計可提供宿位數目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共創明"Teen"計劃

廖長江議員問:
關於"共創明'Teen'計劃"("該計劃")第二期,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該計劃下的"共創明'Teen'校友會"("校友會")舉辦了不少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交流團,並向年滿16歲至21歲的校友會會員提供本地工作體驗或實習計劃,而據報有內地跨國企業計劃聘請曾參與該計劃的學員,當局會否考慮將校友會的工作體驗或實習計劃擴展至大灣區,以讓學員及早對大灣區的發展有更深刻體會,擴闊他們的眼界;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據報,有該計劃第一期的友師因工作繁忙而未能抽空與學員一起參與活動,至該計劃第一期完結時亦未能察覺有學員有情緒問題,當局在該計劃第二期的友師配對機制上,會否就有特殊需要的學員作適當調整及安排友師先接受培訓,以協助友師識別及照顧學員情緒上的需要;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據悉,該計劃的"基礎訓練課程"向學員提供不少興趣班,甚受學員歡迎,但有關體育、樂器和藝術等興趣班的開支高昂,即使該計劃分兩期向學員提供合共10,000元的資助,仍難以應付學員的長期學習需要,當局會否在可行的情況下推出措施及與學校和不同界別合作,以支持學員繼續發展興趣;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鑒於有意見認為,兒童發展基金與該計劃的性質及內容相近,例如兩項計劃都有"個人發展規劃"及"師友配對"等元素,政府會否考慮檢視該兩項計劃的內容,並作適當整合或項目協作,以更好利用資源;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

李浩然議員問:
國家教育部於去年發出了《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專項行動計劃(2023—2025年)》,指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及全面發展是重大課題。然而,有意見指出,本年9月開學初期本港錄得多宗學生自殺個案,突顯了學生精神健康的嚴峻情況,政府有必要加強學校、家庭和社區之間的合作,以建立更全面的支援系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重新檢視去年12月實施的學校為本"三層應急機制",以加強協助學校及早識別有較高自殺風險的學生,並盡快為他們提供適切的支援;
(二)
會否根據教育局的《4Rs精神健康約章》中所涵蓋的4個促進精神健康的要素(即休息、放鬆、人際關係,以及抗逆力)及目標,制訂可量化的指引(例如訂定每日家課量上限),讓學校採取實際行動減低學生的壓力;
(三)
會否進一步推行小班教學,改善師生比例,從而增加學生的參與程度及師生互動機會,使教師更好地了解每個學生的個人需求和挑戰,從而加強對個別學生的照顧和輔導;
(四)
會否優化全方位學習方面的資源,讓學校在應用上有更大彈性,幫助學生實現全人發展的目標;
(五)
會否加強全面落實正向教育及建立關愛校園文化,以增加校園幸福感;及
(六)
鑒於有研究指出,教師及家長情緒壓力與學生抑鬱程度成正比,當局會否在教師和家長層面推行不同的活動和措施(例如精簡學校的行政工作),以紓緩他們的情緒壓力,從而避免他們的負向情緒影響學生?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改善荃灣海濱水質

陳穎欣議員問:
行政長官在《2022年施政報告》中訂下目標,在本年底前將個別地區(包括荃灣)有嚴重氣味的排水口污染量減少一半。據報,近日有關政府部門表示已經提前完成了上述目標,在荃灣海濱的污染量已減少約八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據報,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上月表示,在荃灣區發現70宗錯駁渠管個案,當中36宗已經修復或在驗收中,該等錯駁渠管個案的具體位置分布和所進行的具體修復措施為何;對於餘下尚未修復的錯駁渠管個案,政府的修復工作計劃和時間表為何;
(二)
鑒於環保署表示,修復錯駁渠管個案後,接下來的工作是繼續找出其他污染物的源頭,該項工作的進展及目標為何,以及有何計劃監察荃灣海濱的水質情況,例如會否對駁錯渠管的業主作出檢控,以防止再次出現類似的問題;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當第(一)項所述的渠管修復工程完成後,政府有何具體措施確保該等渠管在未來能夠得到長期及有效的維護和管理,以及該等措施是否涵蓋預防性維護及應急修復計劃;政府會否引入新的技術來提升渠管的耐用性和運行效率;
(四)
政府有否計劃將修復荃灣海濱渠管的成功經驗和成果,以及當中所應用的技術推展至全港範圍,以改善香港海濱整體的污染量及氣味濃度;政府會否與環保團體和專家合作,共同推動改善海濱污染的工作;
(五)
鑒於據報,政府在荃灣體育館設置了監測儀器,持續監察荃灣海濱的氣味變化,該等監測儀器所收集的數據的詳情為何(包括如何確保該等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過去兩年,政府就荃灣海濱水質及空氣質素所收集的數據為何,以及該等數據有否顯示逐步改善的趨勢;及
(六)
政府有否短期及長期計劃持續改善荃灣海濱水質及氣味情況;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牙科護理專業人員

林振昇議員問:
關於牙科護理專業人員("牙專人員"),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衞生署就牙齒衞生員、牙科治療師、牙科技術員及牙科手術助理員的招聘工作的以下資料:(i)目標招聘人數、(ii)申請人數、(iii)獲邀參與面試/技能測試的人數、(iv)通過面試/技能測試的人數、(v)發出聘書數目及(vi)上任人數;
(二)
鑒於醫務衞生局轄下口腔健康及牙科護理工作小組於本年3月向本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提交的中期報告中指出,單靠牙醫人手不足以應付加強牙科護理服務的需要,並建議牙專人員可在牙科護理服務方面擔當更大角色,當局有否計劃擴大牙齒衞生員和牙科治療師的人手編制,以加強公營服務;如有,詳情和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衞生署現時向修讀牙齒衞生員和牙科治療師的學生提供每年70,000元的學費資助,條件是他們須於畢業後在衞生署轄下或指定的非政府機構牙科診所工作一年,當局計劃如何吸引該等畢業生於一年期限屆滿後留在公營醫療系統服務;
(四)
鑒於有意見指出,《2024年牙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引入牙專人員(包括牙科衞生員和牙科治療師)的法定註冊制度,並界定其執業範圍,使政府的牙齒衞生員和牙科治療師職系的工作性質、職責及工作複雜程度均出現根本性的改變,當局會否為上述職系開展職系架構檢討,全面檢視其入職條件、各職級的資歷要求和薪酬待遇;如會,時間表和路線圖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
鑒於當局於《條例草案》二讀辯論中表示,期望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牙管會")在《條例草案》通過後3年內設立牙專人員註冊制度,相關工作(包括設立牙專人員名冊及訂定執業守則)的時間表和路線圖為何;有否計劃將牙科技術員和牙科手術助理員分階段納入註冊制度,以加強對牙科服務使用者的保障;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六)
當局會否考慮與牙管會商討,進一步放寬牙齒衞生員的工作範圍,容許他們處理注射麻醉藥的程序,以便進行牙周病和牙根深層治療,以及其他非入侵性治療,並將注射麻醉藥程序等相關內容納入牙齒衞生員培訓課程範圍;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七)
當局有否計劃進一步擴大牙專人員在基層醫療系統的參與度,包括讓其在地區康健站和地區康健中心提供口腔護理,乃至牙齒健康教育及疾病預防服務;如有,詳情為何;如否,會否盡快制訂有關計劃;及
(八)
有否考慮將牙專人員納入為長者醫療券計劃下的醫療服務提供者,以鼓勵長者定期接受牙科護理服務;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廢棄木材的回收重用及升級再造

邵家輝議員問:
有本港木材行業人士反映,香港每年產生大量來自家居裝修(包括更換傢俬和地板)和建築工程等方面的廢棄木材,但由於缺乏有效的回收重用及升級再造安排,該等木材大多被棄置在堆填區。他們認為,這不僅耗用堆填區的空間資源,亦未能做到轉廢為材,不符合環保原則。他們期望政府提供足夠的支持,讓舊木材得以回收重用及升級再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本港產生多少廢棄木材(不包括園林廢物),並按其來源(例如舊傢俬、地板及建築材料)及處理方式(例如棄置於堆填區及回收重用)以表列出有關的數量及百分比;
(二)
現時本港廢棄木材(不包括園林廢物)回收重用及升級再造的途徑和所生產的物品的用途分別為何;有否評估有關工作的效益;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有否研究其他地方回收重用及升級再造廢棄木材的做法和有關工作的效益;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
考慮到回收重用及升級再造廢棄木材所需的土地及人手等因素,當局有否計劃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或其他鄰近城市研究合作處理廢棄木材;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
會否計劃與本港木材行業的商會及相關持份者共同協商及合作,以改善廢棄木材回收重用及升級再造的途徑及有關工作的效益;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保障消費者權益

梁美芬議員問:
據報,一連鎖健身美容集團於上月突然宣布"暫時全線結業"。截至上月中,消費者委員會共接獲3 861宗有關投訴,涉及總金額近1億3,000萬元,平均每宗個案涉及金額約33,000元,當中金額最高的一宗投訴涉及約181萬元。就保障消費者權益,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就美容和健身服務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重啟立法工作;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會否考慮就美容和健身行業訂立新的行業規則,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考慮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出台宣傳教育方案(特別針對貧窮長者等弱勢社群),以協助市民成為精明的消費者,避免蒙受損失;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的申請資格

周浩鼎議員問:
目前,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該等計劃")下高齡津貼的申請人必須年屆70歲,並在緊接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1年("連續居港規定")。然而,有市民反映,他們70歲前已移居廣東省,即使他們現時已屆70歲,仍因不符合在緊接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1年的規定而沒有資格領取高齡津貼,更被要求先回港居住滿1年以符合申請資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政府分別收到、批准及拒絕多少宗就該等計劃提出的高齡津貼申請;獲批准的申請中,有多少宗獲當局行使酌情權發放高齡津貼(以表列出);
(二)
就第(一)項所述個案行使酌情權的準則為何,以及有關準則是否包括有關人士的特殊情況(例如在廣東省接受治療的長期病患者);如是,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考慮,對現時已屆70歲但此前已移居廣東或福建的人士作出特別安排,只要他們符合連續居港規定外的所有其他規定,政府便會酌情向他們發放高齡津貼。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家庭暴力

郭玲麗議員問:
有意見指出,社會極度關注家庭暴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月政府接獲有關家庭暴力的求助和舉報個案宗數分別為何,以及有多少人被定罪;
(二)
鑒於據悉,香港警務處("警務處")在處理家庭衝突案件時會在取得有關人士同意後把個案轉介社會福利署跟進,對於拒絕轉介服務的人士,警務處會向其派發"家庭援助服務資料咭",以便他們自行尋求協助,政府有否持續跟進和支援該等拒絕轉介服務的人士;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政府為家庭暴力案件的受害者所提供的心理輔導及情緒支援服務的輪候時間及平均服務次數為何;
(四)
鑒於現時警方會按家庭衝突案件的嚴重性劃分為"家庭暴力(刑事)"、"家庭暴力(雜項)"及"家庭事件",政府會否定期檢視和更新相關的劃分準則和指引;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
過去3年,政府針對防止家庭暴力的教育和宣傳工作為何(按項目列出);有否評估該等工作的成效?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推動香港與內地跨境金融服務的發展

嚴剛議員問:
據悉,香港與內地經貿合作持續深化令跨境金融服務需求顯著增長。近期內地推出了一系列旨在進一步支持香港與內地跨境金融服務的新政策,例如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提出有關支持中資銀行保險機構在香港設立區域總部、進一步擴大港澳銀行內地分行業務範圍等的具體內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近期政府有否調研香港與內地跨境金融服務的發展情況,以及評估存在的問題和挑戰;若有,詳情和主要結論為何;
(二)
會否考慮設立專項工作組,以高效對接內地相關監管部門,共同推動內地支持跨境金融服務政策的落地實施;若會,預期工作目標及時間表為何;
(三)
鑒於據悉,中國人民銀行("人行")正爭取形成金融數據跨境流動制度安排,而金融數據跨境流動對於促進跨境金融服務至關重要,同時亦涉及數據安全與法律合規的複雜議題,政府會否主動與人行展開協商,構建香港與內地金融數據跨境流動安全與監管的協調機制;及
(四)
為吸引更多中資銀行保險機構在香港扎根並設立區域總部,政府會否考慮研究並出台一系列便利政策,為有意在香港深入發展的中資銀行和保險機構提供明確指引和支持?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客貨車及跨境私家車非法載客取酬

林筱魯議員問:
本年7月,政府就打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活動及規管網約出租汽車平台的研究,公布初步調研結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上述研究有否包括就客貨車及跨境私家車非法載客取酬的營運模式進行研究;如有,初步結果為何,以及有否得出影響網約車監管的因素;如否,沒有包括有關研究的原因為何;
(二)
過去3年,涉及客貨車非法載客取酬的檢控及定罪個案宗數,以及每宗被定罪個案被判處的刑罰為何;
(三)
過去3年,涉及跨境私家車非法載客取酬的檢控及定罪個案宗數,以及每宗被定罪個案被判處的刑罰為何;該等個案有否涉及黑工;如有,數目為何;及
(四)
本港可合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跨境私家車數目為何;有否打擊跨境私家車非法載客取酬的措施?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打擊售賣未完稅香煙活動

顏汶羽議員問:
據報,近年售賣未完稅香煙("私煙")活動日益猖獗。有不法分子僱用入世未深的青少年,於公共屋邨派發俗稱"點心紙"的私煙傳單,更有穿着印有"老鼠煙"(即包裝與完稅煙一樣的私煙)品牌名字上衣的"老鼠煙推廣小隊",在鬧市中向煙民推廣私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香港海關("海關")在源頭截獲的私煙案件的以下資料:案件數目、涉及案件的人數,以及涉及私煙的市值金額;當局有何措施加強在源頭堵截私煙走私來港;
(二)
過去3年,海關就打擊私煙活動所採取的執法行動的以下資料:行動數目、偵破案件數目、檢獲私煙數目及其應課稅值、拘捕人數與被捕人士的年齡分布(按銷售者與購買者列出),以及被定罪人士的判罰;
(三)
就不法分子招聘年青人推廣私煙,海關及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控煙酒辦")有否收到相關舉報,以及有關的跟進情況為何;海關及控煙酒辦有何措施防止年青人參與推廣及販賣私煙的活動;
(四)
鑒於據報,不法分子在互聯網設立宣傳私煙的網站,並透過Facebook、Instagram、Telegram等社交媒體平台及即時通訊應用程式宣傳與銷售私煙,海關及控煙酒辦有何措施阻截該等宣傳與銷售活動,以及有否評估該等措施的成效;
(五)
過去3年,海關透過其24小時熱線、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户或網上表格共接獲多少宗懷疑私煙活動的舉報,以及有關的跟進情況為何;及
(六)
海關及控煙酒辦有否考慮參考打擊濫用公共房屋的政策,設立舉報獎金機制,鼓勵市民舉報售賣私煙,從而減少公共屋邨範圍內推廣及販賣私煙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