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 (會議議程) 2024年12月11日

立法會

議程

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上午11時

I.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提交本會省覽的16份文件載於附錄1

向本會發言的議員文件
1.謝偉俊議員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
2024年1月至12月的工作進度報告

(附錄1第5項)
2.劉國勳議員環境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附錄1第8項)
3.管浩鳴議員福利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附錄1第9項)
4.楊永杰議員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附錄1第10項)
5.馬逢國議員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附錄1第11項)
6.李惟宏議員財經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附錄1第12項)
7.陳克勤議員保安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附錄1第13項)
8.陳凱欣議員衞生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附錄1第14項)
9.林健鋒議員工商及創新科技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附錄1第15項)
10.梁美芬議員教育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附錄1第16項)

II. 
質詢
議員提出22項質詢(6項口頭質詢及16項書面質詢) 
提出口頭質詢的議員
負責答覆的官員 
1.蘇長荣議員 
(推展愛國主義教育)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教育局副局長
2.陳祖恒議員 
(促進工商業的發展)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
3.嚴剛議員 
(構建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
4.田北辰議員 
(遏止殘疾人士院舍性侵事件)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5.鄧飛議員 
(無人機在警務系統中的應用)

保安局局長
6.顏汶羽議員 
(促進地區旅遊業的發展)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

22項質詢的內容、提出質詢的議員及負責答覆的官員載於附錄2 

III. 
政府法案
首讀及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1.《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草案》
:保安局局長
2.《2024年税務(修訂)(關於輔助生育服務開支的税項扣除)條例草案》
:醫務衞生局局長
3.《2024年保護海港(修訂)條例草案》
:發展局局長
4.《2024年行車隧道(政府)(修訂)條例草案》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及三讀
5.《2024年印花税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6.《2024年消防安全(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
:保安局局長

修正案動議人
:保安局局長
(修正案載於2024年12月4日發出的立法會CB(2)1601/2024(01)號文件)

(辯論及表決安排載於2024年12月9日發出的立法會CB(2)1644/2024號文件)

IV. 
政府議案
第1項辯論 (涵蓋下列3項議案,關乎調整法律援助計劃下的財務資格限額或費用)
1.
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7(a)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動議人:政務司司長

議案措辭:附錄3
2.
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22A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動議人:政務司司長

議案措辭:附錄4
3.
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A‍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動議人:政務司司長

議案措辭:附錄5
(辯論及表決安排載於2024年12月5日發出的立法會CB(2)1607/2024號文件)

第2項辯論 (涵蓋下列1項議案)
4.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第4(2)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動議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議案措辭:附錄6

V. 
議員議案
1."'十四五'規劃將圓滿收官,繼續提出有利國家和香港特區發展的建議"議案

動議人:李鎮強議員

議案措辭:附錄7

修正案動議人
:
吳傑莊議員
(修正案載於2024年12月5日發出的立法會CB(1)1652/2024號文件)

出席官員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副局長
2."拓展香港紅色旅遊及熊貓經濟"議案

動議人:陳勇議員

議案措辭:附錄8

3位修正案動議人
:
梁毓偉議員、吳秋北議員及陳月明議員
(修正案載於2024年12月6日發出的立法會CB(1)1659/2024號文件)

出席官員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副局長
3.察悉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報告的議案

動議人:陳健波議員

議案措辭:附錄9

出席官員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辯論安排載於2024年12月6日發出的立法會CB(2)1627/2024號文件)


立法會秘書


附錄1
2024年12月11日的立法會會議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文件
1.社會工作訓練基金
基金受託人第六十三份年度報告
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包括財務報表及審計署署長報告)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交)
2.伊利沙伯女皇弱智人士基金
二零二三至二零二四年度報告及帳目(包括審計署署長報告)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交)
3.通訊事務管理局
2023-24年報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提交)
4.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
2023/24工作報告(包括財務報表及獨立核數師報告)

(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副主席易志明議員提交)
5.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
2024年1月至12月的工作進度報告

(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6.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22/2024號報告
(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議員提交)
7.《2024年消防安全(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法案委員會主席謝偉銓議員提交)
8.環境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事務委員會主席劉國勳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9.福利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事務委員會主席管浩鳴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0.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事務委員會主席楊永杰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1.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事務委員會主席馬逢國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2.財經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事務委員會主席李惟宏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3.保安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4.衞生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凱欣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5.工商及創新科技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事務委員會主席林健鋒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6.教育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事務委員會主席梁美芬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附錄2
於2024年12月11日的立法會會議提出的22項質詢



主題

負責答覆的官員 
口頭質詢
1蘇長荣議員
推展愛國主義教育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教育局副局長
2陳祖恒議員
促進工商業的發展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
3嚴剛議員
構建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
4田北辰議員
遏止殘疾人士院舍性侵事件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5鄧飛議員
無人機在警務系統中的應用
保安局局長
6顏汶羽議員
促進地區旅遊業的發展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
書面質詢
7容海恩議員
中國標準與灣區標準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8陳穎欣議員
引入藥物在港使用
醫務衞生局局長
9陳健波議員
學生在學校使用手提電話
教育局局長
10林健鋒議員
盛事活動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
11陳永光議員
數碼中藥標本館
醫務衞生局局長
12盧偉國議員
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
13林振昇議員
引進重點企業
財政司副司長
14張欣宇議員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15吳傑莊議員
數字資產的政策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6李鎮強議員
專營巴士營辦商的非票務收入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17劉國勳議員
北部都會區內的醫院
醫務衞生局局長
18陳克勤議員
推動氫能應用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
19葉劉淑儀議員
政治委任官員的薪酬福利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20謝偉銓議員
空置幼稚園校舍的規劃
教育局局長
21梁毓偉議員
就業支援服務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22陳紹雄議員
的士及出租汽車載客服務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推展愛國主義教育

蘇長荣議員問:
愛國主義教育工作小組(下稱"工作小組")於本年4月成立,就全方位推展愛國主義教育的工作策略、方向和計劃集思廣益、出謀獻策並付諸行動。有關推展愛國主義教育,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據悉,有不少民間愛國愛港團體自發設立的展廳及展覽均別具匠心,將愛國主義教育與展覽的內容和藝術巧妙融合,政府有否統計,現時全港共有多少個民間營運的愛國主義展廳;工作小組有否具體計劃,促進政府部門與非政府機構攜手善用民間珍貴的愛國主義教育資源;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工作小組設立電子郵箱,以廣邀社會各界就更有效推行愛國主義教育提出意見和建議,工作小組至今共收到多少份有效的意見和建議,以及有否相應地對現有的計劃進行調整、優化或推出新的計劃;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是否知悉,愛國教育支援中心自成立以來,共有多少間學校和多少名師生曾參與該中心的活動,以及政府對該等活動有否提出改善建議?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促進工商業的發展

陳祖恒議員問:
為推動傳統產業升級轉型及積極培育新興產業,《2024年施政報告》宣布制訂香港新型工業中長期發展方案(下稱"方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制訂方案時,除了以宏觀角度制訂傳統及新興產業的整體發展方向,會否同時以微觀角度檢視不同工業的發展現況及比較優勢,包括釐清哪些工業在創新研發、產品開發、生產製造、供應鏈管理、市場國際化及關稅優勢等領域較具競爭力,以針對性為個別較具優勢及潛力的工業板塊,制訂相應中長期發展策略及支援措施,從而更精準地布局本港新型工業發展,帶動不同產業加快形成"產業集群"及生態圈蓬勃發展;
(二)
如何推動本港各行業(包括紡織及製衣業)與內地對應行業的部門、機構、協會、商會及企業等做好對接和深化合作,以強化香港作為超級聯繫人及超級增值人的角色;及
(三)
如何善用駐海外及內地經濟貿易辦事處的商貿網路,加強本地業界及海內外港資企業攜手藉"國際連繫廣"的優勢,深化工商業的區域合作和交流?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構建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

嚴剛議員問:
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構建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有意見指出,綠色能源加注已經成為各大樞紐港口必爭的高地,亦是吸引國際航線的關鍵因素。深圳港在這個領域已具規模,今年液化天然氣加注量預計會是新加坡的3倍,成本也低於新加坡。然而,香港的有關發展處於初期,面臨新能源製造短缺及成本高的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考慮先與周邊港口合作,例如允許深圳港綠色能源加注船在香港指定水域向國際貨船提供新能源燃料加注,並簡化有關的海事審批流程,以提供"一船跨兩地"服務;
(二)
會否在現有液化天然氣海上接收站的基礎上,在葵青或適合地點長遠規劃甲醇和氫能加注專用的泊位及後方的儲存配套設施,並參考深圳市政府的做法,向加注服務營辦商提供船舶投資和運營方面的資助,以吸引營辦商來港拓展業務;及
(三)
會否考慮在北部都會區規劃發展綠色能源生產基地,並結合垃圾處理設施發展可循環綠色能源的生產,以配合構建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遏止殘疾人士院舍性侵事件

田北辰議員問:
據報,數個月前,有殘疾人士院舍職員涉嫌性侵院友被捕,而該院舍的營辦者事隔兩個月才公布事件,引起社會關注政府處理同類事件的準則和政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同類事件不是第一次發生,政府有否就公布有關事件的時間制訂準則和指引;如否,會否即時檢討並諮詢持份者(例如受害人及其家屬、院友及其家屬、相關專業人士及營辦者),並在考慮受害人及其家屬情緒和確保公眾知情權之間作出平衡後,為公布有關事件的時間制訂準則和指引;及
(二)
鑒於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於上述事件發生後表示,社會福利署(下稱"社署")已嚴格按照監管流程做工夫及向涉事營辦者發出書面警告,但有市民批評,有關的監管流程及懲罰機制,根本無助於遏止有關事件,社署會否痛定思痛、急殘疾人士院友家屬所急,全面檢討有關的監管機制並推出有效的措施,防止有關事件再次發生?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無人機在警務系統中的應用

鄧飛議員問:
據悉,無人機巡邏已成為西方國家及內地提升治安管理和應急反應的重要工具。有意見認為,香港在推動低空經濟發展的背景下,無人機技術在警務系統中的應用同樣展現巨大潛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計劃推動無人機技術在警務系統及其他紀律部隊中的應用,特別是在治安巡邏、預防犯罪和交通管理方面;如有,有否具體時間表及足夠的操作人員;
(二)
會否根據不同環境和治安需求進行無人機巡邏效益的差異化評估,並釐定有關的評估準則;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參考其他地區的經驗,進一步完善香港應用無人機巡邏的相關法規,以促進技術發展並同時保障市民的隱私和安全?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促進地區旅遊業的發展

顏汶羽議員問:
政府在最新一份《施政報告》中表示,利用好香港豐富和獨特的資源,做到"香港無處不旅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為發揮香港各區的旅遊潛力,政府會否在未來一年的規劃中與不同政府部門和地區組織合作,並提供各種政策誘因,共同推動地區旅遊業的發展;如會,詳情為何;
(二)
政府會否與鯉魚門的各組織和商户合作,利用鯉魚門的漁村文化、傳統習俗及海鮮美食等元素,設計特色旅遊節目;如會,詳情為何;及
(三)
會否考慮透過宣傳及加強交通配套設施,推動鯉魚門的旅遊業發展,例如與知名社交媒體平台及旅遊達人合作舉辦活動,以提高鯉魚門的吸引力和知名度,以及開辦由西貢及尖沙咀往返鯉魚門的新文化旅遊渡輪航線,以推廣"船遊香港",並進行以鯉魚門為據點的旅遊活動;如會,詳情為何?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中國標準與灣區標準

容海恩議員問:
據悉,近年粵港澳三地政府積極就不同產品或服務訂立粵港澳大灣區標準("灣區標準"),迄今已累計公布逾200個項目,同時不少"一帶一路"國家陸續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中國標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目前採用灣區標準和中國標準的政府部門和企業的數目,以及這些部門和企業所採用的標準的詳情;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有否計劃在更多不同領域訂立灣區標準;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自首批灣區標準公布後,政府曾舉辦的相關宣傳活動的數目及其內容為何;及
(四)
政府有否計劃進一步在港推廣灣區標準和中國標準,以吸引更多企業採用;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引入藥物在港使用

陳穎欣議員問:
據悉,內地多種腫瘤及癌症新藥的療效理想,但引入香港需經繁複的藥物註冊制度。另一方面,當局推出的"指定患者藥物使用計劃"("該計劃")有不足之處,例如個別申請需要向藥廠預付全費、醫生申請藥物的手續繁複,以及申請由批核至獨立包裝發貨需時甚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該計劃的以下資料:

(i)
接獲的申請宗數;

(ii)
涉及的支出;

(iii)
首10種最多申請的藥物、該等藥物的申請次數和費用,以及有否免費提供予公立醫院和私家醫院病人使用;

(iv)
由接獲申請到批准申請,以及由批准申請到應用藥物,分別平均需時多久;及

(v)
如何釐定藥物的最終收費(例如是否只收回成本);
(二)
鑒於據悉,國際醫藥品稽查協約組織("協約組織")認證被公認為全球最嚴謹的製藥規範,有意見認為,政府作為協約組織成員,可在內地等候協約組織審批其申請期間幫助"國藥出海",過去5年:

(i)
有多少內地藥廠的藥品在香港申請協約組織的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MP")標準證明,以及涉及的申請宗數為何;

(ii)
需要衞生署派遣GMP巡查員到內地及海外進行認證的次數及所涉開支;及

(iii)
申請獲進行GMP標準認證的平均輪候時間;及
(三)
目前衞生署負責處理協約組織認證所涉及的總人手編制及其職責的詳情為何;會否對病人極需要的藥品推出特快/優先處理安排或設立專責小組負責,以加快藥物的認證速度及註冊?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學生在學校使用手提電話

陳健波議員問:
據報,本學年起法國多個地區的初中學校實施禁止學生在校內使用手提電話的實驗計劃,要求學生到達學校時交出電話。有關計劃的目的是讓學生減少使用手提電話,避免影響學生的身心發展。此外,據悉美國不同州份亦有類似規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掌握現時全港中小學對學生攜帶手提電話回校的規則及安排,例如允許學生關掉手提電話後自行保管、由學校代為保管手提電話並儲存於儲物櫃內,或完全禁止攜帶手提電話等;
(二)
當局有否提供指引,協助學校制訂"攜帶手提電話守則",並訂下明確規範和罰則,以確保學生在校內不能使用手提電話,從而避免阻礙上課進度,以及影響學習氣氛和秩序等問題;
(三)
過去3年,有否了解學校因學生攜帶手提電話回校所衍生的各種問題,例如因遺失手提電話而引致的金錢損失;如有,校方如何應對該等問題;及
(四)
當局會否參考其他地區的做法,制訂措施或政策以規管學生在學校使用手提電話;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盛事活動

林健鋒議員問:
根據今年2月公布的《財政預算案》,今年上半年會有80多項不同主題及類型的盛事在香港舉辦,而政府亦已成立盛事統籌協調組("協調組"),在未來會更主動出擊,爭取更多盛事在香港舉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今年上半年舉行的盛事當中,展覽會、會議/研討會、商貿活動、體育比賽、文化藝術活動,以及節慶活動各佔的數目及比例,以及各類盛事活動吸引旅客的數目、該等旅客留港的日數,以及其消費情況為何;
(二)
協調組有否針對受歡迎的盛事活動制訂策略,以及完善場地及交通等配套安排,以進一步提升該類盛事活動的吸引力及帶來的經濟效益;如有,詳情為何;針對參與人數較少的盛事活動,政府如何加強宣傳及提升該等活動的吸引力;及
(三)
鑒於上述《財政預算案》亦提出預留1億元用作加強未來3年盛事的宣傳工作,有關工作的詳情及進展為何,並預期會帶來多大效益?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數碼中藥標本館

陳永光議員問:
由衞生署政府中藥檢測中心構建的專題網站"數碼中藥標本館"("標本館"),已於本年3月26日正式啟用。公眾、中醫藥業界及科研機構可利用有關資料作中藥材鑒別、檢測及教育用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截至目前,標本館收錄的數碼中藥資料詳情為何;
(二)
標本館啟用至今的公眾瀏覽量、使用情況和意見反饋分別為何;及
(三)
當局未來會如何加強推廣和優化標本館?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

盧偉國議員問:
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是國家在《十四五規劃綱要》下的粵港澳重大合作平台之一,由深圳園區及香港園區共同組成。國務院在去年8月已發布《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規劃》,而特區政府在上月20日發布《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發展綱要》("《綱要》"),闡明香港園區的重點發展方向、策略和目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綱要》提出將以兩個5年期推進發展香港園區,但有意見指出,香港園區第一期首8幢大樓目前仍在建設,第二期發展則仍詳細規劃中,而深圳園區建設已初具規模,有不少創新科技("創科")企業和人員進駐,政府有否考慮急起直追,提速提效加快落實香港園區的規劃,以與深圳園區進一步協調發展;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政府會否創新求變,積極發揮引領作用,在土地供應、專項資助、稅務扣減等方面推出更多優惠政策,以吸引更多國際資金和創科巨企進入香港園區;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為了配合落實《綱要》提出的4大發展方向(即(i)打造世界級產學研平台、(ii)建設具國際競爭力的產業中試轉化基地、(iii)營造全球創科資源匯聚點,以及(iv)開闢制度與政策創新試驗田),政府會否盡快制訂相關產業和專業服務的人才培訓和人才引進計劃;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引進重點企業

林振昇議員問:
行政長官於《2022年施政報告》宣布成立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針對某些策略產業,專責引進世界各地高潛力、具代表性的重點企業來港成立或擴充業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至今已引進的重點企業的數目,︀並按該等企業來港的性質(即(i)落户香港及(ii)擴展其在港的業務),︀以及策略產業類別(即(a)生命健康科技、(b)人工智能與數據科學、(c)金融科技、(d)先進製造與新能源科技及(e)其他)及其所屬行業以下表列出分項數字;
策略產業類別
行業
引進企業來港的性質
(i)
(ii)
(a)
……





小計


……
……





小計


(e)
……





小計


總數


(二)
第(一)項所述的企業中,︀(i)屬於龍頭企業,︀以及(ii)計劃在香港建立全球或地區總部的企業數目分別為何;
(三)
是否知悉,︀第(一)項所述的企業中,︀已開始營運的企業數目為何,︀並按策略產業類別(即(a)生命健康科技、(b)人工智能與數據科學、(c)金融科技、(d)先進製造與新能源科技及(e)其他)及其所屬行業列出分項數字;有否統計,該等已開始營運的企業(i)所聘請的本地和非本地人員數目(按職位類別列出)、(ii)已設立或計劃設立的研發中心及生產基地的數目和類別,以及(iii)涉及的新投資額分別為何;及
(四)
當局有何針對性措施,︀加強培育和培訓上述策略產業的本地人才,︀以促進該等產業在港的發展,︀並為相關人才提供更大的發展空間?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

張欣宇議員問:
據報,廣深港高速鐵路("高鐵")香港段自去年初復運以來,跨境客運需求日益殷切,單日乘客量更創出超過10萬人次新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去年及今年截至10月31日,高鐵西九龍站的每日平均乘客量及其最高單日乘客量(及日期)分別為何,並按列車服務(即(a)短途服務(即來往(i)福田、(ii)深圳北、(iii)虎門和(iv)廣州南)及(b)長途服務)和時段(即(I)周一至周四、(II)周五至周日,以及(III)所有日子)以表一列出分項數字;

表一   年份:                    
列車服務每日平均乘客量最高單日乘客量
(及日期)
(I)(II)(III) 
(a)(i)    
......    
(iv)    
(b)    
總數    
(二)
是否知悉,去年及今年截至10月31日,西九龍站的每日平均本地及非本地乘客量分別為何,並按列車服務(即(a)短途服務(即來往(i)福田、(ii)深圳北、(iii)虎門和(iv)廣州南)及(b)長途服務)以表二列出分項數字;該等數據與2018年本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小組委員會")文件(立法會CB(4)268/18-19(05)號文件)的預測數據的比較為何;

表二
列車服務每日平均乘客量
2023年2024年
(截至10月31日)
本地乘客非本地乘客本地乘客非本地乘客
(a)(i)    
......    
(iv)    
(b)    
總數    
(三)
鑒於有意見指出,現時西九龍站離港乘客候車區的布局及排隊安排未能配合假日出行人潮的需求,而過往政府文件曾預測2031年高鐵的每日乘客量將高達129 300人次,該預測數據有否更新,以及政府有否與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商討推展優化工程,以應付未來10年的乘客量增長;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
是否知悉,去年及今年截至10月31日,西九龍站的(i)營運收益(包括(a)票務及(b)非票務)、(ii)營運開支(包括(c)能源、(d)維修保養、(e)員工薪金、(f)支援服務、(g)地租及差餉,以及(h)其他)、(iii)未扣除利息、稅項、折舊及攤銷前盈利("EBITDA"),以及(iv)營運毛利率分別為何(以表三列出);該等數據與上述小組委員會文件的估算數據的比較為何;及

表三
營運數據項目2023年2024年
(截至10月31日)
(i)(a)  
(b)  
(ii)(c)  
......  
(h)  
(iii)  
(iv)  
(五)
鑒於有意見指出,西九龍站離港乘客候車區沒有任何熟食商鋪,而離港大堂熟食商鋪的食品亦經常早於傍晚便悉數售罄,以致乘客的體驗欠佳,而政府早前指出與內地相關單位已開始商討如何為候車乘客提供餐飲設施,相關工作的進度為何?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數字資產的政策

吳傑莊議員問:
據報,全球金融企業陸續加大投資數字資產,其中被喻為"數字黃金"的比特幣的價格今年以來水漲船高,世界貨幣將朝數字化發展。此外,外國有地區計劃將比特幣定位為政府的戰略儲備資產,更擬設專員專責相關政策的制訂及執行,以及促進加密貨幣行業發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有意見指出,加密貨幣行業發展迅速,惟目前香港有關加密貨幣的監管體系仍有待完善,政府會否進一步加快完善有關監管體系;
(二)
政府會否考慮設立專責部門或專員,研究及制訂有關數字資產和加密貨幣的政策;
(三)
鑒於有意見認為,全球對比特幣的認受性日益增加,而比特幣作為一項數字資產,雖有其風險但具有去中心化特性,政府會否考慮將數字資產及加密貨幣納入財政儲備,並考慮動用外匯基金持續購買並長期持有;及
(四)
政府有否評估及研究,外國將比特幣定為戰略儲備資產,對中國及香港金融安全的影響(例如長遠會否對港元系統,以至香港經濟狀況構成壓力);如有,有關的影響為何,以及政府有何應對措施,包括會否利用香港在加密貨幣領域的先發優勢和獨特資源條件,做好策略部署,以在維護國家金融安全上作出貢獻?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專營巴士營辦商的非票務收入

李鎮強議員問:
三個專營巴士營辦商("營辦商")近日申請加價。有意見指出,政府應容許營辦商增加更多非票務收入,以減輕巴士票價加幅轉嫁市民的壓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現時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九巴")及城巴有限公司("城巴")除了車費收入外,有何其他收入來源;
(二)
是否知悉,過去10年,非票務收入佔九巴及城巴的總收入比例為何;
(三)
鑒於現時營辦商在政府土地上加設更亭等設施需繳付市值租金,而據報地政總署亦會要求在巴士車廠外牆增設廣告位的營辦商補回地價,政府會否豁免相關要求,以減輕營辦商的開支;及
(四)
會否考慮容許九巴及城巴增加更多非票務收入,例如容許它們在公共運輸交匯處或巴士總站增設小型便利店及咖啡店,甚至利用巴士車廠地下的一或二層作其他商業用途;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北部都會區內的醫院

劉國勳議員問:
政府於2021年表示,北部都會區內將有3間醫院,分別為古洞北醫院、洪水橋醫院及擴建後的北區醫院。在第二個十年醫院發展計劃下,古洞北醫院預計會成為北部都會區的中心醫院,初步估計最少提供1 600張病床。然而,根據《2024年施政報告》,北區醫院將完成擴建並投入服務,政府並會在牛潭尾預留土地,發展第三所醫學院校舍及綜合醫教研醫院,但未有再提及古洞北醫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按目前規劃,北部都會區在未來10年預計可提供的醫院床位總數為何;有否評估,該數目是否足以應付屆時北部都會區的人口需求;
(二)
鑒於根據北區醫院擴建計劃網站的資料,北區醫院的新急症室大樓將於2028年落成,當局如何確保有關工程如期完成;鑒於政府表示,北區醫院擴建工程完成後將新增1 500張病床,預計該等病床投入服務的時間表為何;
(三)
鑒於上屆政府曾指出,古洞北醫院會發展成為具綜合功能的研究型醫院,提供治療和診症服務,並會發展醫學科研和教學用途,與新田科技城生命科學產生協同效應,而該醫院初步估計最少提供1 600張病床,在政府的最新規劃中,上述古洞北醫院的定位有否改變;如有,原因為何;如否,興建古洞北醫院的詳情為何;
(四)
鑒於據報,《2024年施政報告》中提出於牛潭尾初步規劃興建的綜合醫教研醫院將提供約3 000張病床,古洞北醫院與該綜合醫教研醫院的分工和定位分別為何;及
(五)
鑒於上屆政府曾表示,政府計劃在北部都會區撥地發展私家醫院,目前的具體規劃(包括會在哪個地方預留用地發展私家醫院,以及有關的推展計劃及時間表)為何?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推動氫能應用

陳克勤議員問:
有意見指出,本地第一個公眾加氫站於上月落成,為增加香港的氫能應用場景,以及打造香港成為國家氫能示範中心提供了基礎設施支持。關於推動氫能應用,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主動邀請本港擁有大規模車隊的商業機構(例如車隊汽車數目達100架以上的商業機構)參與氫能客運車輛的試驗項目,以推動更多的氫能應用和實踐;
(二)
會否主動邀請跨境貨物運輸企業,探討跨境貨運使用氫能貨車的可行性;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有否了解兩間電力公司("兩電")有關混合氫能發電的未來計劃;會否要求兩電日後所有新建的天然氣發電廠需加入特定比例的混燒氫氣發電;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
會否推出試行計劃,將氫能廣泛應用於運輸及建造業,例如於搬運貨物時應用氫能電池叉式起重車,以及於工地應用氫能移動機械(例如推土機、搬土機、挖掘機及卡車等);
(五)
有否計劃加強培育本地的氫能產業相關人才;如有,詳情為何;及
(六)
會否就推動氫能應用和實踐加強與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其他內地城市合作,以共同推動大灣區的氫能產業發展?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政治委任官員的薪酬福利

葉劉淑儀議員問:
自政府於2002年推行政治委任制度以來,政治委任官員曾於2002年、2003年、2009年及2020年四度經歷減薪。有意見認為,目前政治委任官員薪酬福利待遇的實際價值已大幅下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10年,每年(i)各層級政治委任官員的每月現金薪酬水平、(ii)與對上一年比較的升跌幅、(iii)為首長級薪級第8點公務員承擔的加權平均開支總額,以及(iv)上述第(i)與(iii)項之間的實際數值差距及百分比分別為何;
(二)
政府會否考慮仿效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請合約僱員的做法,為主要官員增設約滿酬金,以吸引及挽留優秀政治人才出任有關職位;如會,詳情及落實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政治委任官員在任期內享有與公務員相同的醫療及牙科福利,但有意見認為,衞生署轄下6間公務員診所現時的使用率已接近飽和,政府會否考慮為政治委任官員增設醫療保險津貼;如會,詳情及落實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空置幼稚園校舍的規劃

謝偉銓議員問:
據報,過去4年本港有近80間幼稚園停辦,而部分該等幼稚園的校舍位於公共屋邨或政府物業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幼稚園停辦的統計數字,包括地區分布、涉及校舍的樓面面積,以及有關校舍是否屬於政府(包括香港房屋委員會)物業;如屬政府物業,有關校舍現時或已計劃的用途為何;
(二)
鑒於香港持續出現少子化和人口老化的情況,政府會否考慮將部分由其管有的空置幼稚園校舍改作安老院或其他長者設施用途;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政府在2019-2020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曾宣布撥款200億元購置私人物業以供設立社福設施,但截至2023年3月31日,社會福利署僅動用了該筆撥款中約1.5億元作相關用途,而有意見認為,有關措施的成效明顯不彰,政府會否先善用上述空置幼稚園校舍作社福用途,並考慮改撥上述撥款的全部或部分作其他用途?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就業支援服務

梁毓偉議員問:
政府剛公布的《2023年人力推算報告》指出,去年香港勞動市場緊張,人手短缺約5萬人。有意見認為,即使人手出現短缺,青年卻因工作經驗及資歷尚淺問題而較難就業,甚或出現人力資源錯配。關於就業支援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每年在勞工處登記使用就業服務的求職人士數目為何,並按其年齡分布及教育程度列出分項數字;
(二)
本年至今,勞工處從私營機構共接獲多少個職位空缺,以及求職人士向刊登職位的僱主直接提出申請而獲聘的個案數目為何;本年至今,勞工處的就業服務轉介了多少宗求職個案,以及當中成功獲聘的個案數目為何,並按獲聘人士的年齡分布列出分項數字;
(三)
過去3年,政府設立的青年就業資源中心(即"青年就業起點"("Y.E.S."))的會員數目為何,並按年齡分布、學歷及服務對象類別(包括學生、待業者、在職青年、自僱青年及參與"展翅青見計劃"的青年)列出分項數字;過去3年,每年曾接受Y.E.S.的擇業指導服務,以及參與Y.E.S.按青年人不同需要而制訂的增值培訓課程的會員數目及比例分別為何;
(四)
會否加強Y.E.S.的一站式服務,包括加強對專上學歷青年的支援、協助青年進修和提升技能,以及在其轉換職業時提供協助及轉介,以填補"八大中心"相關重點產業的人力及技能需求,以及推廣關鍵產業;會否考慮在新發展區以至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其他內地城市增設服務,以為本港青年人提供就業支援;
(五)
鑒於有意見認為,來港留學的學生及外地來港青年是未來香港人力的資源,當局未來會否參考外國經驗,設立團隊或中心專門為留學生及新來港人士提供在本地的就業支援服務;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
為配合香港產業轉型和知識型經濟發展,當局有否計劃進一步加強支援青年就業的措施,例如會否加強勞工處與各大專院校的就業服務單位的合作,在校內舉辦更多職業介紹活動和大灣區的就業推廣,並增加對八大中心相關重點產業及人手短缺的關鍵行業的就業和培訓支援;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的士及出租汽車載客服務

陳紹雄議員問:
現行法例規定,新界的士及大嶼山的士有其指定的經營範圍,而市區的士則可在香港大部分地區行駛。有意見認為,由於北部都會區是香港未來發展的引擎,新界的士無法到達九龍及香港島將不利於香港構建"南金融、北創科"的"雙重心布局",因此的士以地域分界的安排已變得不合時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因應北部都會區"南北並駕"的布局,檢討各類的士的分類,並考慮解除各類的士指定經營範圍的限制;如會,具體時間表及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政府發出新的士牌照的政策考量及準則為何,包括有否涵蓋市民對的士服務的需求;
(三)
鑒於香港人口已由1995年約616萬增加至2024年年中約750萬,政府會否相應增發的士牌照,以滿足新增人口對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需求;
(四)
政府自1994年以來沒有增發市區的士和新界的士牌照的原因為何;及
(五)
會否研究,增加出租汽車許可證數量(和降低申請門檻)及發放其他的士類別牌照的可行性,以便利服務提供者加入出租汽車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