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可持續發展
吳秋北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上月舉行的首屆"香港非遺月"讓市民和旅客感受到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下稱"非遺")的活力和魅力,而非遺的技藝傳承,以及相關文創知識產權(下稱"IP")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均有助香港非遺的可持續發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首屆香港非遺月各項活動的參與人數或人次,以及當中旅客的比例為何;有否評估香港非遺月的成效;
(二)
據報政府將於今年內公布香港非遺傳承人認定制度,該制度會否涵蓋傳承人及傳承團體兩個類別的認定;會否設立傳承人取消機制,以令非遺歷久彌新,並保持傳承制度的活力及傳承人的積極性;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據悉內地非遺IP快速發展並產生不少經濟效益,政府有何機制定期跟進、孵化、支援、保護和統計香港非遺所轉化成的文創IP項目,以使其可持續創造文化價值及經濟效益?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預防水管爆裂
周浩鼎議員問:
政府在本年5月14日回覆本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水務署推行的"智管網"已於本年3月底完成設立全部2 400個監測區域,以協助加強管理供水管網滲漏。然而,據報地下水管爆裂事故依然頻繁發生,屯門區更於本年6月初在一周內發生多宗水管爆裂事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檢視在智管網完成設立後仍接連發生地下水管爆裂事故的原因,以及有否研究改善方案;
(二)
有否計劃在全港的食水分配管網設立更多獨立監測區域,並增加管網內的高科技監測和感應設備的數量,以及早發現地下水管異常情況,加強監察效果;及
(三)
有何措施減低大型水管爆裂事故所造成的影響,包括有否考慮在水管老化的地區(例如屯門區)增設後備供水網絡,以減低事故發生時停水對當區居民及商户的影響?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推動民宿發展
陳學鋒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今年五一黃金周僅約百分之六十六的內地旅客留港過夜,是與住宿費用昂貴及種類選擇較少有關,政府應善用鄉郊的天然資源發展民宿,以延長旅客留港日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據報日本近年放寬民宿規管,側重管理要求,而非如酒店及賓館般對其硬件設施實施嚴格規範,政府有否研究循此方向規管民宿;若有,詳情為何;
(二)
鑒於有意見認為香港有很多兼具天然美景及民宿發展潛力的鄉郊地點(例如貝澳及梅窩),政府會否研究讓位於該等地點並已獲發合約完成證明書(俗稱"滿意紙")的村屋自動獲得民宿經營資格,以減省申辦民宿的行政程序;若會,時間表為何;及
(三)
據報有位於鄉郊的私房菜館申請食肆牌照時遇到頗大困難,政府會否因應鄉郊特殊情況而放寬規定,並主動協助兼營食肆的鄉郊民宿統一辦理牌照,以加快民宿發展步伐?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增加的士司機數目
陳家珮議員問:
有報道指出的士行業近年出現難以吸引新血入行的情況,隨着首批的士車隊於今年7月正式投入服務,將對的士司機有殷切需求。有意見認為優化運輸署的士筆試程序及考核內容能改善相關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的士筆試的報考人數,以及當中的及格人數和及格率為何;
(二)
如何優化的士筆試乙部有關地方及路線試題的部分,以切合現時科技進步下的新駕駛常態;及
(三)
有否計劃協助業界吸引新人入行;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推動穩定幣的發展
吳傑莊議員問:
本年5月通過的《穩定幣條例草案》旨在於香港設立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的發牌及監管制度。有意見認為這是全球Web3發展的里程碑,也是香港成為國際Web3中心的重要一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如何推動穩定幣應用場景的拓展,包括推動穩定幣發行機構與內地應用場景連結,以促進穩定幣從監管合規到商業生態落地;
(二)
政府如何藉着《穩定幣條例》的實施,在國際層面推介香港穩定幣法規的開放性和靈活性,並結合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優勢,以及有利穩定幣發展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吸引全球合規穩定幣發行機構及大型國際金融機構來港發行穩定幣並落户香港;及
(三)
會否為發展離岸人民幣穩定幣作出準備,包括爭取中央支持,以確立香港離岸人民幣穩定幣的信用?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處理園林廢物
梁子穎議員問:
據悉園林廢物回收中心Y·PARK[林·區](下稱"Y·PARK")主要接收長度6米或以下的樹幹、樹枝、嫩枝及樹葉等園林廢物。關於處理園林廢物,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有市民反映在街頭和公園常見到未收集的園林廢物,政府有否制訂指引,要求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下稱"康文署")、食物環境衞生署(下稱"食環署")及其外判承辦商,先將收集到的園林廢物分類,並將可交由Y·PARK處理的園林廢物送往環境保護署的收集點;如否,原因為何;
(二)
根據現時程序,康文署、食環署及其外判承辦商會如何處理Y·PARK無法處理的園林廢物;2019年至今,每年約有多少公噸該類園林廢物;及
(三)
鑒於Y·PARK就回收園林廢物有多項限制,而據悉內地和美國有公司用厭氧消化技術把園林廢物轉化為生物氣發電,政府會否考慮以該技術處理園林廢物,以加強回收及轉廢為能;如否,原因為何?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優化強制性公積金制度
洪雯議員問:
今年是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實施25周年。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的資料,截至本年3月底,強積金總資產值約為1.34萬億。關於優化強積金制度,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強積金計劃成員的數目及其平均強積金資產水平為何,並按年齡組別(即(i)25歲以下、(ii)25歲至35歲以下、(iii)35歲至45歲以下、(iv)45歲至55歲以下、(v)55歲至65歲以下,及(vi)65歲或以上),以及強積金資產水平(即(a)200,000元或以下、(b)200,001元至400,000元、(c)400,001元至600,000元、(d)600,001元至800,000元、(e)800,001元至1,000,000元、(f)1,000,001元至1,500,000元、(g)1,500,001元至2,000,000元,以及(h)2,000,000元以上)以下表列出分項資料;
年份:
成員 年齡組別 | 強積金資產水平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平均資產 |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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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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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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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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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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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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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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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鑒於政府於本年5月7日回覆本會議員質詢時表示,容許市民提早提取強積金累算權益以滿足置業需要,會令累算權益流失並失去滾存增值的機會,削弱強積金制度的完整性,但有意見認為政府可考慮允許市民以借用形式將其強積金帳户的累算權益用作首次置業的首期,隨後再按其所購物業的按揭年期分期償還,並在有關物業出售時立即償還所有強積金帳户的未償還款項,以實現資金閉環,防止資金流出自住物業市場或強積金帳户以外,從而最大程度發揮強積金在支援市民養老方面的價值,政府會否研究上述方案;及
(三)
鑒於香港即將進入超老齡化社會,政府會否研究,仿效內地和新加坡的公積金制度,長遠在強積金制度下增設針對醫療、住屋等範疇的專項供款帳户,並提升強積金供款的入息比率,協助市民應對退休後的各項開支?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密閉空間工作的安全與健康
周小松議員問:
關於密閉空間工作的安全與健康,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密閉空間工作的安全與健康工作守則》("《守則》")在去年作出修訂,加入東主或承建商須在工作期間於密閉空間出入口拍攝視頻等要求,自《守則》修訂至今,當局巡查了多少個涉及密閉空間作業的工作地點,以及巡查期間有否發現東主或承建商違反《守則》的行為;如有,該等行為的主要性質,以及當局就該等行為發出的書面警告、暫時停工通知書和敦促改善通知書,以及提出檢控的數目為何;該等檢控個案中,被定罪個案數目和所涉判罰為何;
(二)
鑒於職業安全健康局("職安局")推出"密閉空間安全工作資助計劃2.0"("資助計劃"),︀以資助合資格中小企購買氣體測試設備及動態感應器等,︀過去3年及本年至今,︀"資助計劃"每年可供申請的名額上限、職安局接獲、批准及拒絕的申請個案數目為何,並按企業業務性質(例如渠務、建築及機電工程等)列出分項數字;獲批申請的平均資助額(按新申請企業和曾獲資助企業列出),以及不獲批申請的主要原因為何;
(三)
鑒於職安局推出"職安健星級企業—密閉空間安全認可計劃"("認可計劃"),為從事密閉空間工作的企業提供職安健顧問服務及資助購買安全裝備等,過去3年及本年至今,︀職安局每年就"認可計劃"接獲、批准及仍在審批中的企業申請數目為何,︀並按企業業務性質(例如渠務、建築及機電工程等)列出分項數字;獲批申請的平均資助額為何;
(四)
當局就調查去年4月22日於沙田源禾路發生涉及沙井的致命工業意外肇因的進展為何,以及有否向須就意外負責人士提出檢控;如有,詳情為何;
(五)
據報當局去年表示研究能否在清洗渠管合約加入條款,訂明若本來不預計進入沙井工作的工人需入井工作,須事先通知渠務署並獲得該署批准,有關工作的進展為何;
(六)
鑒於根據政府於2022年6月提交本會人力事務委員會的文件,勞工處與負責渠務工程的主要政府部門/法定機構(包括香港機場管理局、房屋署、路政署和渠務署)已建立通報系統,該等政府部門/法定機構會向勞工處通報需要工人進入密閉空間進行渠務或地底喉管工作的日期和時間,以便勞工處按風險為本策略進行突擊巡查,自通報系統建立至今,每年該等政府部門/法定機構向勞工處通報的工程數目,以及當中勞工處進行巡查的工程數目為何,並按通報政府部門/法定機構列出分項數字;該等巡查中,有否發現承建商違反《守則》及/或相關職安健法例(包括《工廠及工業經營(密閉空間)規例》(第59AE章)、《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59章)及《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509章))的個案;如有,詳情為何,包括個案數目和性質,以及當局的跟進行動,並按通報的政府部門/法定機構列出分項資料;及
(七)
會否考慮設立密閉空間工作強制呈報機制,要求承建商在開展較高風險的密閉空間工程前須先呈報,以便當局安排針對性巡查,加強確保前線工友的工作安全?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資助出售房屋的轉讓限制措施
梁文廣議員問:
資助出售房屋(例如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的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及綠表置居計劃("綠置居"),以及香港房屋協會("房協")的資助出售房屋項目)旨在為低至中收入家庭提供可負擔的住房,而房委會及房協多年來透過設立轉讓限制及要求支付補價等措施,確保有關資源得以有效運用,供有需要人士置業。關於資助出售房屋的轉讓限制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10年就每項由房委會及房協推出的資助出售房屋計劃,每年(a)經補地價及(b)未補地價而轉售的單位總數為何,並按(i)該等單位的樓齡分布(即5年內、5年至10年,以及10年以上),以及(ii)其成交價格分布(即100萬元以下、100萬元至200萬元、200萬元至300萬元、300萬元至500萬元、500萬元至700萬元,以及700萬元以上)列出分項數字;
(二)
現時有多少個居屋單位已屆滿轉讓限制期,並可申請補價轉售,以及當中已補價並已轉售單位的比例為何;
(三)
現時在購入後從未轉售的居屋單位數目及其佔所有居屋單位數目的百分比為何,並按單位樓齡列出分項資料;及
(四)
政府會否研究在未來的居屋及綠置居項目中,禁止單位補價後於私人市場轉售,並改為僅可在二手居屋市場交易;若否,原因為何?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打擊濫用公共福利及公屋
何俊賢議員問:
根據現行制度,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綜援")("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除外)及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人必須符合居港規定及離港寬限。此外,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租户也必須持續在單位居住。然而,據悉有部分人士長居外地卻依然享用長者津貼及公屋等福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據悉社會福利署只利用身份證號碼向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核對綜援及公共福利金受助人的出入境紀錄,部分人士利用身份證與護照的出入境紀錄不互通的漏洞,以護照出入境以避開就離港寬限的查核,政府有否調查上述情況是否屬實;政府有否評估每年因該漏洞而造成的公帑損失,以及有否優化核對機制以堵塞漏洞;如有,詳情(包括優化機制後的成效)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政府有否考慮以生物特徵(例如指紋、面容)作為出入境紀錄唯一的身份識別憑證,以避免部分人士利用第(一)項所述的出入境紀錄漏洞隱瞞長居外地的事實;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申訴專員公署於本年1月就當局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的工作的主動調查行動報告中提及多宗"非經常持續在單位居住"個案,當局目前有何具體機制監察和防止長居外地人士濫用公屋,以及如何評估該等機制的成效;對於故意隱瞞長居外地以保留公屋單位的住户,除要求交還單位外,政府有何其他法律措施以追究其責任,以及有否評估該等措施是否具足夠阻嚇力;及
(四)
鑒於第(三)項所述的多宗"非經常持續在單位居住"個案的户主及户籍成員均長居境外,政府有否檢視當時無法透過其出入境紀錄及時發現其濫用公屋情況的原因;為打擊長居外地濫用公屋的情況,政府有否研究設立跨部門合作機制,讓房屋署、香港房屋協會與入境處進行數據共享,以優化就公屋住户留港紀錄的查閱程序?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發展具特色知識產權的旅遊項目
林健鋒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香港擁有多個具本地特色的知識產權項目,當中電影《九龍城寨之圍城》在本地及海外均深受歡迎,於日本更有餐廳推出該電影的周邊產品食物並每天售罄,而不少影迷也因該電影而來港觀光,可見知識產權旅遊蘊含無限商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過去3年受具有本地特色的知識產權項目、文化活動及盛事活動所吸引而訪港的旅客人數,以及其來源地、留港日數及消費金額和模式;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考慮作出統計;
(二)
鑒於有業界人士和學者指出,以單一知識產權主導的旅遊項目難以持續,長遠策略應是串連多個同類型的知識產權,發揮協同效應(例如本港可研究結合《九龍城寨之圍城》及多個經典港產片的知識產權,建設"港版環球影城",以最大發揮港產片的文化效益),政府有否考慮制訂策略,以促進不同知識產權持有人,以及與旅遊業界的合作;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政府有否針對知識產權旅遊制訂專項策略,例如加強維護和推廣現有具特色的知識產權項目及相關景點,以及積極推出措施以鼓勵和支援知識產權創作和相關景點建設;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考慮制訂有關策略?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吸引內地和海外居民訪港
姚柏良議員問:
據報近年來國家持續擴大免簽證("免簽")範圍,除了單方面新增47個免簽國家外,可過境免簽的國家更達55個,便利海外旅客到內地旅遊。就香港而言,中央政府於去年3月及5月新增10個內地赴港"個人遊"城市("該等城市"),並於12月恢復及擴展深圳市居民以"一簽多行"個人遊簽注來港。就吸引內地和海外居民訪港,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去年6月至今,每月(i)經香港入境內地的海外旅客人數、(ii)由內地經香港出境的海外旅客人數、(iii)該等旅客的平均留港日數,以及(iv)其所屬國籍(即首10個訪港人數最多的國籍);
(二)
就國家放寬海外旅客過境免簽政策,將境內停留時間延展為240小時,當局有否向中央政府爭取將香港各個口岸納入為上述國策的適用口岸,以進一步發揮香港作為旅遊城市樞紐的功能,從而吸引更多海外旅客經香港進出內地,並在香港旅遊和消費;
(三)
去年5月至本年5月期間,該等城市每月的訪港旅客人數和其留港的平均日數分別為何;
(四)
當局有何措施(包括宣傳推廣計劃、鼓勵航空公司增加來往香港和該等城市的航班,以及推動香港和該等城市的同業合作)吸引更多該等城市的旅客來港;
(五)
自去年12月恢復並擴展深圳居民一簽多行安排以來,深圳市户籍居民及持居住證的深圳市非户籍居民每月到港的人數和其留港的平均日數分別為何;及
(六)
當局有否向中央政府商討和爭取開放廣州、北京和上海居民可以一簽多行個人遊簽注來港,以促進商貿往來,並吸引更多過夜旅客訪港;如有,詳情及商討結果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輸入體育專才
鄭泳舜議員問:
據報近年先後有多位國際及內地體壇名將透過"優秀人才入境計劃"("優才計劃")或"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高才通計劃")來港發展或定居。有意見認為本港具備匯聚體育人才的優勢,政府應進一步協助來港發展的體育專才,以推動本港體育產業的發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有多少名海外及內地運動或體育專才分別透過優才計劃及高才通計劃申請來港發展,以及當中獲批的個案宗數為何,並按專才所參與的運動項目列出分項數字;有否統計,獲批個案專才在港的就業情況;
(二)
體育專才透過優才計劃或高才通計劃來港後,香港人才服務辦公室會如何跟進他們在港的發展和需要(包括曾為該等專才提供的支援服務及發展策略(如有));
(三)
據報過去一年有多位國際知名的桌球運動員先後透過優才計劃成為香港居民,當局會否考慮展開深化工作,協助該等桌球運動員在港推廣桌球或發展桌球事業,例如開辦桌球室或訓練班等,以帶動香港成為"國際桌球之都";及
(四)
會否考慮優化優才計劃或高才通計劃,或提供誘因(例如為短期或長期來港的一些國際體壇名將或體育專才提供稅務優惠),以吸引更多國際體育人才來港發展?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
陳健波議員問:
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滲水辦")的網站提及,"在正常情況下,由天雨經大廈天台、平台、露台、外牆或窗户所引致的滲漏,以及供水喉管破損引致滲水不會構成公眾衞生的問題,也不是聯合辦公室可引用《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提出起訴的妨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2022年至今,每年滲水辦接獲多少宗有關滲水的求助個案,當中有多少宗個案是由天雨經大廈天台、平台、露台、外牆或窗户所引致的滲漏,或供水喉管破損引致滲水,因而滲水辦不能處理的個案;
(二)
鑒於有意見認為目前滲水辦進行的滲水調查是依從第132章發出妨擾事故通知或命令,其範圍限定於故意損害排水渠、污水池、水井或對任何衞生設施構成妨擾,但針對市民長期受天台防水層失修導致的滲水問題,現行機制未能有效解決他們面對的困境,當局會否考慮修訂第132章,逐步將重要的滲水問題(例如天台滲漏)納入"妨擾"的定義內,以擴大滲水辦的執法範圍,令受影響市民得到協助;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第34H條有關"維持物業的職責"的規定,"凡擁有建築物任何部分的人,或對建築物任何部分具有獨有管有權的人,或對該部分具有獨有的使用、佔用或享用權的人(視屬何情況而定),雖則該建築物的公契並無對該人施加維持該部分修葺妥善及狀況良好的責任,該人亦須維持該部分修葺妥善及狀況良好",當局會否考慮修改相關條文,指名所有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負起維持"修葺妥善及狀況良好"的維修工程,同時擴大滲水辦的權力,對失責者施加警告及罰則;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輸入勞工
梁熙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政府相繼推出"行業輸入勞工計劃"及"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優化計劃"),以擴大輸入外地勞工,而其政策原意原為補充勞動人手,以紓緩不同行業人手短缺的問題,但近期個別行業失業率上升,而上述計劃仍持續推行,擠壓本地工人的工作機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2023年至今上述兩個計劃所輸入的勞工人數趨勢,以及現時最新輸入勞工人數為何;
(二)
自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航空業輸入勞工計劃及運輸業輸入勞工計劃—公共小巴/客車行業推行至今,每月各計劃獲批的配額及使用配額的變化分別為何;相關行業相應每月的失業率分別為何;
(三)
自行業輸入勞工計劃推行至今,當局在審批相關配額時,有否因應當時經濟狀況改變而減少批出配額;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
鑒於當局在2023年9月4日推行優化計劃後,暫停執行補充勞工計劃下26個職位類別及非技術或低技術職位的不得輸入勞工的規定,自優化計劃推行後,每月該26個職位類別獲批及使用的配額變化分別為何;同期相關職位類別的每月失業率分別為何;
(五)
現時有否措施確保,當相關行業的本地勞工失業率及就業不足情況惡化時,當局會即時調節相關行業的輸入勞工措施,以保障本地勞工優先就業;
(六)
有否考慮在行業輸入勞工計劃和優化計劃下設立"階梯式退場機制"(即當本地個別行業的整體經營環境變差的比例,或其勞工的失業率及就業不足情況惡化至特定百分比時,可啟動分階段縮減該兩項計劃輸入勞工的配額),以減少相關行業的本地勞工的影響;若有,詳情如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七)
有否考慮將總來港就業勞工人數與本地總體失業率掛鈎(即當本地勞工失業人數增加的同時,輸入外勞的配額亦會相應收緊),以保障本地勞工優先就業;若有,詳情如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完善英語資訊渠道
李慧琼議員問:
中國共產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指出,香港需要進一步發揮優勢,打造成為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有意見認為吸引國際人才需要多方面努力,其中營造國際化的生活環境,以及透過完善的英語資訊渠道展示香港的多元文化特色和開放包容精神尤為重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目前香港公共廣播中的外語廣播時段佔總廣播時間的比例為何,以及有關時間和比例與其他國際都會的比較為何;
(二)
有何具體政策及有否投入資源,鼓勵本地電視台及電台製作更多優質英語節目,特別是能夠展現香港營商環境、文化特色及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內容;
(三)
有否評估現有英語媒體內容對吸引和留住國際人才的成效;有否進行相關調查以了解國際人才的資訊需求;
(四)
會否考慮在香港電台增設一條24小時的英語頻道,以及製作更多以軟性、生活化手法介紹香港政策及發展機遇的英語節目,以使國際人才及訪港旅客能夠更便捷地獲取本地資訊;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五)
在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及其他國際盛事臨近之際,政府有何計劃透過增加英語媒體報道,提升香港的國際形象和知名度;及
(六)
除傳統電視台外,有否計劃利用數碼平台及社交媒體等新興宣傳渠道,以英語製作更多關於本港的資訊內容,加強香港的國際傳播能力,從而營造更具吸引力的國際化生活環境;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參與執法相關的國際組織事務
陳振英議員問:
今年國家的《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提及,香港要深化國際交往合作。有意見指出國際組織是國家及地區之間交往合作的重要平台。關於本港參與執法相關的國際組織事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廉政公署指出,該署與國際反貪局聯合會及香港國際廉政學院組成"反貪鐵三角",積極在推動國際反貪事業發展方面作出貢獻,包括與其他國家進行交流、分享及舉辦反貪培訓課程,除上述活動外,政府會否考慮擴大活動規模,在香港牽頭舉辦更大型的國際性綜合反貪主題活動;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
鑒於香港海關在本年5月以世界海關組織亞太區副主席的身份,成功舉辦"第26屆世界海關組織亞太區首腦會議",除積極舉辦上述的具代表性活動外,政府會否考慮藉參與該國際組織事務之機會,邀請各國海關相關組織人員更多走訪香港,以促進與其他地區的交流和合作?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沙田車公廟的管理
李世榮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沙田車公廟("車公廟")作為重要歷史文化廟宇,具有深厚的歷史底蘊和廣泛的社會影響力。關於該廟的管理,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根據華人廟宇委員會("委員會")的資料,車公廟截至去年3月31日止的年度盈餘超過1,600萬元,政府是否知悉,該盈餘所擬作的具體用途為何,包括會否撥入《華人廟宇條例》(第153章)下的"華人慈善基金"或用於沙田區的社區項目;
(二)
是否知悉就車公廟相關的重大決策(例如擴建工程及廟內的服務收費調整等),委員會如何徵詢善信或文物保護團體的意見,以及有否定期舉行公開會議或備存諮詢紀錄;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是否知悉委員會有否制訂車公廟未來10年的發展戰略,包括應對遊客流量增長、提供數碼化服務(例如使用電子祈福平台)或推行環保措施(例如減少香燭污染);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與工業相關的統計和研究
吳永嘉議員問: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早前聯同政府統計處("統計處")擬訂香港製造及新型工業產業的經濟活動涵蓋範圍,並發表有關活動的經濟表現數字,以更準確反映香港新型工業的經濟表現。此外,政府在《2024年施政報告》指出,計劃於今年內開展"香港新型工業中長期發展方案"研究("研究"),加速推進具香港優勢的"新型工業化"。據悉業界人士期待政府發布更多與相關工業的統計和研究,特別是統計在境外營運的港資製造業企業的經營狀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上述經濟表現統計數字會否同時涵蓋在境外營運的港資製造業企業;如否,原因為何;
(二)
該研究預計於何時完成,以及其研究範圍會否涵蓋在境外營運的港資製造業企業的經營情況;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當局日後會否恆常地委聘顧問進行該研究;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未來會否進行更多不同層面的工業統計和研究,例如會否參照統計處的離岸貿易及商貿活動的統計方法,對在海內外經營的港資製造業企業進行全面調查,並建立常規化的香港離岸工業統計指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據悉現時《工業的業務表現及營運特色的主要統計數字》有就從事分判製造工序及提供與製造業相關技術支援服務的進出口貿易公司進行統計,上述經濟表現統計數字未有涵蓋離岸銷售的原因為何?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跨境海上旅遊
鄧家彪議員問:
據悉內地正積極建設深圳大鵬新區南澳碼頭工程(口岸)項目("南澳口岸"),並計劃設立多條航線往來香港。另一方面,特區政府近年鼓勵"一程多站"式的跨境旅遊,而市區重建局亦建議將觀塘、九龍灣、啟德、土瓜灣的維港沿岸地段打造成"東維港灣區"世界級海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粵港、港深合作機制下成立的"對接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專班"下的"沙頭角合作區工作小組"有否就南澳口岸的發展及往來香港的航線進行磋商;如有,有關進度為何;會否考慮因應南澳口岸的開設,於本港東部設立更多水路出入境口岸,並提供更簡便的出入境措施及政策,以為粵港澳一程多站跨境海上旅遊創造有利條件;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據報南澳口岸將設置航線往來馬料水並途經離該口岸僅4公里的東平洲,但屬本港旅遊熱點的東平洲至今仍未有自來水及電力供應,特區政府會否與深圳市合作,善用南澳口岸建設的契機,為東平洲提供自來水、電力等基礎設施,以推動該島的發展;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提出建立大鵬灣/印洲塘生態康樂旅遊圈,而有意見指出該水域的海島基建設施相對落後(特別是碼頭或登岸設施),政府會否投放資源升級該等海島的基建,以滿足旅客需要;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
鑒於廣東省政府公布的《廣東省推動遊艇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7年)》提出,爭取落實粵港澳遊艇自由行試點,特區政府與內地部門商討落實有關方案的進度為何,以及會否同時為本港旅遊業界爭取更多有利跨境海上高端旅遊業務的措施;
(五)
會否因應南澳口岸的建設,調整北部都會區的規劃以配合有關發展;及
(六)
會否考慮以一程多站的旅遊方式打造"香港東部海域跨境海上生態遊樂帶",包括但不限於設立連接南澳口岸和不同景點的旅遊航線,例如西貢、鯉魚門(三家村渡輪碼頭)、觀塘(觀塘公眾碼頭、觀塘渡輪碼頭)、啟德(跑道公園碼頭、啟德郵輪碼頭)、觀塘海濱水上活動中心、啟德水上活動中心、擬建的油塘灣遊艇會等,以期利用該等已興建或規劃中的設施,結合香港東部海域的生態旅遊及水上活動,吸引高增值旅客訪港消費;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管控工務工程項目的開支
陳紹雄議員問:
據悉涉及基建、醫療、教育及房屋等的工務工程開支佔政府開支比重龐大。然而,有意見指出作為"用家"的政策局/政府部門僅需在規劃時就項目提出要求和功能,其後設計及建造等環節則由土木工程拓展署或建築署等技術部門主導的分工模式,容易導致用家部門缺乏管控項目預算的意識,忽略成本效益,而技術部門為滿足用家部門的個別要求,或需採用較高成本的建築設計、方法或物料等,導致在項目起始階段(即"上游階段")已推高工程造價。因此,各政府部門應轉變思維,以"業主意識"在項目規劃初期便主導訂立合理預算,並嚴格監控執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考慮加強各政府部門的業主意識,以在工務工程項目的上游階段便嚴控開支預算;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發展局轄下項目策略及管控處在工務工程各階段(包括上、中及下游)推行了甚麼策略及具體措施,以減省項目成本;有否評估該等策略及措施的成效分別為何;及
(三)
有否借鑒內地及世界各地在工務工程上游階段所採取的管控成本措施;如否,原因為何;如有,詳情為何,包括該等措施有否類似業主意識的概念?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建設"無廢灣區"
陳月明議員問:
據悉政府正與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其他內地城市探討推進"無廢灣區"建設,而粵港兩地會以區域性策略處理廢物管理問題,透過優勢互補,加強推動大灣區可回收物料的區域性循環利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粵港政府於本年1月成立的"無廢灣區"建設專題小組的具體工作方向和策略,以及最新的工作進度為何;
(二)
在"無廢灣區"的機遇下,政府將如何發揮香港內聯外通的優勢,促進發展大灣區綠色產業和循環經濟,以及有否評估當中可能出現的困難和挑戰;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特區政府是否已開始探討跨境運送廢物往大灣區其他內地城市的安排,例如運輸方式(即海路或陸路)和每日處理量;如是,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