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幼兒教育
張宇人議員問:
政府一直致力提升幼兒教育的質素,並支持教師專業發展。然而,有意見指出目前教育局對私立獨立幼稚園教師的培訓支援不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就教育局為幼稚園教師所提供的專業交流活動(包括專業發展講座、工作坊和研討會等),該局有否開放予私立獨立幼稚園教師報名;如有,教育局如何讓包括私立獨立幼稚園的幼稚園教師知悉該等專業交流活動的資訊;政府如何檢討該等培訓活動成效,並就檢討結果作出跟進;
(二)
有否向私立獨立幼稚園提供學與教資源和參考資料,以及校本支援服務;如有,詳情為何,包括教育局透過甚麼途徑向該等幼稚園提供有關資源和參考資料;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有否私立獨立幼稚園參加教育局由2023-2024學年起開展的"粵港姊妹幼稚園交流計劃";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增加政府的地價收入
陳仲尼議員問:
地價收入是政府的其中一個主要收入來源。然而,有意見指出目前私人住宅新盤庫存高企,發展商入標投地、申請補地價及進行舊樓重建的意欲低迷,令公共財政收入波動很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考慮推出針對性措施以降低發展商項目發展的前期投資成本,例如優化賣地附加條款和拆細地皮出售等,並加強宣傳吸引更多本地及境外發展商投地,從而增加地價收入;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會否重新推行勾地制度(即政府推售土地取決於有否發展商提出購買某幅土地),以平衡市場需求與政府主導權;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除降低舊樓重建強制售賣的申請門檻外,政府會否考慮調整各區地積比率上限,透過提高舊樓重建土地的地積比率,吸引發展商參與舊樓重建;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鄉村土地及小型屋宇政策
何君堯議員問:
《基本法》第四十條訂明"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保護。根據終審法院於2021年的裁決,小型屋宇政策的所有環節屬於新界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然而,有意見認為現行的小型屋宇政策已實施超過50年,在執行和細則上已過時。關於鄉村土地及小型屋宇政策,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政府近期有否檢討新界原居民的小型屋宇政策;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根據政府於去年12月提交本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的文件,政府已就整個北部都會區發展如何推動"城鄉共融"展開顧問研究,並會就落實城鄉共融制訂指引,相關工作的進展為何,以及有何具體措施推動鄉村參與發展,以釋放土地活力;及
(三)
鑒於有社會人士提出"丁廈"概念,即集合鄉村眾新界原居民興建小型屋宇的權益(俗稱"丁權")合建為現代化大樓,政府會否考慮該建議?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政府服務合約下受僱的非技術員工
謝偉銓議員問:
有物業管理業界人士反映,政府服務合約下受僱的非技術員工中,不少屬清潔工及保安員的基層職位員工是按法定最低工資或略高於該水平的薪酬支薪,由於政府服務合約一般為期3年並屬"全包制",在法定最低工資改為"一年一檢"後,政府服務承辦商或會因該工資在合約期內多次上調而出現虧蝕。此外,雖然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現已容許輸入物管業勞工,但據悉相關政府服務合約卻不容許承辦商聘用外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有多少名政府服務合約下受僱的非技術員工,是按法定最低工資或高於該工資水平不足百分之十的薪酬支薪;
(二)
會否考慮優化政府服務合約下受僱的非技術員工的支薪安排,改由政府承擔因法定最低工資上調而增加的額外薪酬開支,而無須由承辦商"包底"承擔有關政策風險;及
(三)
會否考慮放寬政府服務合約不得聘用外勞的限制?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烈酒稅
黃英豪議員問:
政府自去年10月起將進口價高於200元的烈酒,200元以上部分的稅率由百分之一百降至百分之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調低烈酒稅率後,至今烈酒的進口及轉口貨值和貨量的變化,以及該等數據與下調稅率前的比較為何,並按烈酒類別(例如中國白酒、威士忌和拔蘭地)列出分項數字;
(二)
鑒於政府表示下調烈酒稅的目的是促進香港成為高價烈酒貿易中心,並帶動餐飲、酒店、物流倉儲等行業發展,政府有否評估政策實施後有否達到預期成效;會否研究進一步下調烈酒稅率;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衞生署有否在烈酒稅率下調後進行人口健康調查,統計飲用烈酒的15歲或以上人口比例數字;會否加強有關飲酒與健康的宣傳教育工作,以預防市民出現酒精依賴、酗酒和暴飲等問題;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高鐵"靈活行"
張欣宇議員問: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下稱"港鐵公司")於2023年8月為往返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西九龍站與福田站的乘客推出"靈活行即日變更車次安排"(下稱"靈活行"),並於去年3月18日起將該服務擴展至往來深圳北站班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現時適用於靈活行的班次數目及其佔所有途經福田站及/或深圳北站班次的百分比,以及該等班次中,使用靈活行乘客的平均佔比為何;
(二)
是否知悉在2023年8月至去年3月17日,以及去年3月18日至今,適用於靈活行的班次於平日、周末及公眾假期的平均載客率分別為何;及
(三)
據悉廣深城際鐵路今年3月全面推行電子客票"當日一次有效"服務,旅客購票後可在乘車日全天乘坐同方向、同等級列車而無需辦理改簽,政府會否要求港鐵公司研究將該票務模式套用至靈活行,以便利旅客出行;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科技與生活科課程
梁子穎議員問:
科技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於2016-2017學年於初中級別全面實施,"科技與生活"是其中一個涵蓋的知識範圍。在初中階段,不少學校以科本學習模式,透過包括家政科等學科實施有關學習元素單元。而在高中階段,科技與生活科是選修科目之一,學生可選擇修讀關於"衣"(即"服裝、成衣與紡織")或"食"(即"食品科學與科技")的學習範疇,該等學習範疇可作為學生終身學習的基礎,為能力及性向不同的學生提供多種途徑,切合他們不同階段的需要,發展個人興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個學年全港18區每區有於初中階段(即中一至中三)開辦家政科的中學的以下資料:(i)學校名稱、(ii)資助模式(即官立、直資、私立及津貼)、(iii)類型(即男校、女校及男女校)、(iv)每年就讀該學科學生人數(按性別列出)、(v)有否於高中階段開辦科技與生活科(服裝、成衣與紡織學習範疇)及(vi)科技與生活(食品科學與科技學習範疇),以及(vii)是否設有家政室設施(以表一列出);
表一
| 區域 | (i) | (ii) | (iii) | (iv) | (v) | (vi) | (vii) |
| 2022-2023學年 | 2023-2024學年 | 2024-2025學年 |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 | | | | | | | | | | | | |
(二)
過去3個學年全港18區每區有於高中階段(即中四至中六)開辦科技與生活科(服裝、成衣與紡織)和科技與生活科(食品科學與科技)的中學的以下資料:(i)學校名稱、(ii)第(一)項所述的資助模式及(iii)類型、(iv)每年就讀該等學科學生人數(按性別列出),以及(v)每年於香港中學文憑試應考該等學科的學生人數(按性別列出)(以表二列出);
表二
| 區域 | (i) | (ii) | (iii) | (iv) | (v) |
2022-2023 學年 | 2023-2024 學年 | 2024-2025 學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 科技與生活科(服裝、成衣與紡織) |
| | | | | | | | | | | | | | | | |
| 科技與生活科(食品科學與科技) |
| | | | | | | | | | | | | | | | |
(三)
現時於全港中學任教初中家政科或高中科技與生活科課程的教師的以下資料:(i)人數、(ii)年齡中位數、(iii)最小及(iv)最大年齡、(v)只任教初中家政科教師數目、(vi)只任教高中科技與生活科教師數目,以及(vii)同時任教該等學科的教師數目,並按職位(即科目主任及科目教師)列出分項資料(以表三列出);及
表三
(四)
據悉部分學校不再開辦初中家政科或高中科技與生活科課程,政府有否了解有學校維持開辦和不再開辦該等課程的原因分別為何;當局有否其他教育資源或計劃,鼓勵學生深入學習食物或衣飾方面的知識,進一步鞏固其在初中時所掌握的共通能力,並助其建構新知識,從而培養他們終身學習的能力;如有,具體詳情為何,以及學校對該等教育資源或計劃的反應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打擊不法租賃的行為
尚海龍議員問:
據報警方在數月前瓦解一個租屋詐騙集團,涉及至少150名受害人及約1,300萬港元的損失;該集團透過一間公寓管理公司,在網站或社交平台以高佣金方式招攬本地人士為代理人(俗稱"二房東"),引誘人才入境計劃下來港的人才及"港漂"學生預繳一年租金,並以假租約騙取受害人的租金。有意見認為有關事件反映現行樓宇租賃市場監管存在漏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因應上述有關二房東涉嫌以不法手段詐騙租客的個案,考慮完善現行租賃住宅的規管架構,以保障業主與租客的權益;
(二)
會否要求地產代理監管局加強抽查內地和本地社交平台上的樓宇出租廣告,以杜絕帶有詐騙和混淆成分的廣告;
(三)
當局會否與內地相關部門及本港高等院校合作制訂"本地租屋防騙指南",在入境事務處向相關人士批出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簽證後及學生來港前,向他們派發該指南;
(四)
警方會否加強與社交平台合作,即時下架和跟進涉及詐騙內容的住宅租賃廣告;及
(五)
警方將如何加強打擊不法分子以高佣金方式利誘學生參與租賃詐騙的行為;會否提高相關刑罰以作阻嚇之用?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優化輸入勞工政策
周小松議員問:
關於優化輸入勞工政策,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據報有僱主透過"假招聘"(例如在面試後以不符合要求拒絕聘用合適的本地求職者)營造"本地請不到人"的假象,以便其向政府申請輸入勞工,亦有不良僱主透過各種方式剝削其聘請的輸入勞工而出現"廉價外勞"問題,有意見指出該等違規做法嚴重影響本地工友就業,政府會否考慮設立"黑名單制度",定期公布查明屬實違反輸入勞工規定的公司資料(包括公司名稱、所屬行業、違規事項的性質和日期、涉及的輸入勞工計劃及當局的跟進行動等),以加強監察和提高阻嚇力;
(二)
會否研究設立行政罰款制度的可行性,向違反輸入勞工相關規定(包括聘用輸入勞工後,便減少本地員工的工時或將其解僱等)的僱主處以嚴厲罰款,以增強阻嚇力;
(三)
鑒於有意見指出目前"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的常見職位表內部分工種(特別是飲食業工種)的每月中位工資均低於市場水平,或會拖低從事相關工種的本地工友工資,甚至削弱僱主聘用本地工友的意欲,當局會否檢視和優化釐定該職位表內工資中位數水平的方法,使有關水平更能貼近市場水平;
(四)
鑒於有意見認為政府統計處定期發布有關本地勞工市場的統計數字(包括勞動人口數目、失業率、就業不足率、就業人士的每月就業收入等)未有將輸入勞工的數據分開處理,以致該等統計數字難以有效反映輸入勞工政策對本地勞動市場(包括本地工友就業和薪酬)的影響,當局會否探討定期統計並發布已撇除輸入勞工因素的相關勞工市場數字;及
(五)
會否考慮定期主動公布輸入勞工的數據(包括按輸入勞工計劃類別、行業和工種劃分的申請、獲批和已到港工作的輸入勞工數目,以及聘用輸入勞工的企業數目和其名稱、所涉行業和聘請本地僱員與輸入勞工人數等),以便社會更好地了解輸入勞工政策的推行情況?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街渡渡輪服務
易志明議員問:
根據政府於本年6月提交本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的文件,漁農自然護理署正與海事處探討允許領有第III類別牌照的漁船"一船兩用"(即容許該類船隻進行捕魚活動之餘,在符合特定條件及安全操作的前提下,亦可接載遊客出海進行休閒漁業活動)的可行性。然而,有街渡服務營辦商對此表示憂慮,指出港人北上消費已導致其乘客量持續下降,擔心"一船兩用"措施將進一步收窄其營運空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過去3年各條固定班次的街渡渡輪服務航線的載客量,以及同期新增或取消了多少條街渡渡輪服務航線;
(二)
政府如何確保"一船兩用"措施不會對現時持有第I類別牌照的街渡服務營辦商造成衝擊;
(三)
鑒於有經營固定班次的街渡服務營辦商反映,在面對乘客量持續下降,以及保險費、維修費、燃油費及員工薪酬等營運成本不斷上升的情況下,他們已陷入經營困境,當局有何措施支援街渡服務業界;及
(四)
為解決街渡服務面對的困境並促進其長遠發展,當局會否設立專案小組跟進;如會,詳情為何;如否,當局會如何推動街渡服務的持續發展,並促進其配合政府發展海島遊?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免試簽發香港正式駕駛執照的機制
林順潮議員問:
根據目前法例,持有"認可國家或地區"簽發的海外駕駛執照的人士,可無須通過本地駕駛考試,獲直接簽發香港正式駕駛執照("免試簽發駕駛執照")。據報近日有"排隊黨"公然在運輸署香港牌照事務處("該牌照處")附近及社交平台(例如小紅書等)兜售免試簽發駕駛執照代辦服務,並有人清早在該牌照處輪候領取即日籌號後轉讓,懷疑濫用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上述代辦服務是否違法;
(二)
有否檢視現行法例是否足以打擊上述懷疑濫用服務及轉讓籌號的行為;如有,詳情為何;
(三)
政府將採用甚麼方法打擊上述懷疑濫用服務及轉讓籌號的行為,包括會否考慮在社交平台(例如小紅書)或該牌照處進行"放蛇"行動;如會,詳情為何;及
(四)
鑒於目前免試簽發駕駛執照有龐大需求,當局會否考慮優化現行的派籌機制或申請流程(包括現時網上預約服務系統),以縮短申請者的等候時間並提升整體效率?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戒煙支援服務及控煙教育
郭玲麗議員問:
有意見指出政府近年推行多項控煙措施,其中的戒煙支援服務及教育工作相當重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過去3年每月醫院管理局轄下戒煙診所的服務人數,以及該等人士的成功戒煙率為何;
(二)
有否統計第(一)項所述的成功戒煙人士的復吸煙率為何,以及有否為他們提供跟進及支援服務;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過去3年衞生署資助非政府機構提供社區為本戒煙服務的以下資料:該等非政府機構名稱、服務類別、戒煙服務的參與人數,以及當中完成戒煙服務計劃並成功戒煙和未能完成整個服務計劃的人數為何;
(四)
有否調查戒煙服務使用者對各項戒煙支援服務(例如戒煙輔導服務、藥物支援及中醫針灸戒煙服務)的滿意度和收集相關反饋意見;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
有否統計現時本港不同戒煙治療方法的使用比例為何;
(六)
有否統計及評估投入的公共資源與戒煙服務成效的關係;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七)
有否分別研究和分析未成年人士及成年人士吸煙的原因;如有,詳情為何,以及未來的控煙教育及宣傳策略將如何配合有關研究結果;如否,原因為何?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交通燈倒數計時器
周浩鼎議員問:
運輸署於2023年在東涌達東路與美東街交界的燈控行人過路處裝設新款行人交通燈倒數器("新款倒數器")以進行測試,當綠色人像燈號亮起時會開始倒數,讓行人可以掌握整個綠色人像燈號的剩餘時間。根據該署委託大學所進行的初步調查數據,在上述行人過路處安裝新款倒數器後,有效減少行人在綠色人像燈閃動完結前仍未完成橫過馬路的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上述測試至今所得的數據是否足以支持當局在更多地點裝設新款倒數器;如是,計劃裝設該倒數器的地點名單為何;如否,落實推展該倒數器的考慮準則及門檻為何;
(二)
除上述在東涌的試點外,政府曾在哪些燈控行人過路處進行其他行人倒數器測試;會否考慮在該等燈控行人過路處推展新款倒數器以加快收集數據;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政府於去年7月10日回覆本會議員質詢時表示,行車交通燈倒數計時器的效益在世界各地未有一致定論,或會因駕駛者對倒數器的反應不一而增加路口前後車輛相撞的風險,當局會否考慮仿效新款倒數器的測試方式,於適合地點測試行車交通燈倒數計時器,以獲取有用數據;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醫生人手及診症效率
陳恒鑌議員問:
根據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數據,全職醫生數目由2013-2014年度的5 695人增至2023-2024年度的7 350人,升幅達29%;同期醫管局專科門診服務就診人次增幅僅18.9%,普通科門診服務的相關增幅則為3.34%,而急症室就診人次更錄得4.4%的跌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2013-2014年度和2023-2024年度醫管局普通科門診及專科門診服務的醫生數目,以及該等數目佔醫管局醫生總數的百分比分別為何(以表列出);
(二)
是否知悉2013-2014年度和2023-2024年度,醫管局專科門診新症、普通科門診及急症服務的平均輪候時間、平均每位病人的診症時間,以及平均每位醫生的診症數目分別為何(以表列出);
(三)
是否知悉醫管局有否比較該局和其他地區醫療機構的平均每位醫生診症數目;如否,醫管局如何評估醫生的人手使用效率及診症效率;及
(四)
鑒於有意見認為上述數據顯示醫管局醫生數目在2013-2014年度至2023-2024年度顯著增加,但各項門診服務的就診人次卻未見明顯上升,政府是否知悉醫管局有否研究箇中原因,以及該局會否考慮增設夜診服務,以提升人手使用效率和服務覆蓋率並紓緩日間壓力?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校外STEAM課程
黃錦輝議員問:
據悉許多家長為子女報讀校外的STEAM(即科學、科技、工程、藝術和數學)課程,希望培養子女對相關學科的興趣。然而,有意見指出部分課程機構為了在同一節課多收學生,漠視不同年齡學生的學習能力差異,讓小一至小六的學生使用同一教材,教學成效成疑。此外,據報近日更有3歲幼童於校外機構參加STEAM興趣班時,在實驗過程中遭滾燙牛奶燙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當局接獲有關校外STEAM課程/興趣班的求助或投訴數目為何;該等求助或投訴的主要內容,以及當局的具體跟進措施為何;
(二)
當局會否以《小學科學科安全手冊》、《科學實驗室安全手冊》等指引作參考,以制訂校外STEAM課程的安全管理規範;如會,具體規範標準及落實時間表為何;如否,當局會否盡快展開研究,提高校外STEAM課程的安全水平,以免再有意外發生;及
(三)
當局是否已敲定為校外STEAM課程設立教師、教材及課程的認證制度,以及釐清學童參加該等課程的合適年齡;如是,具體認證標準及落實時間表為何;如否,當局會否盡快展開研究,為校外STEAM課程設立認證制度,以協助家長為子女選擇合適課程?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西貢地質公園的保育
李世榮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西貢地質公園("地質公園")是香港珍貴的自然與地質遺產,兼具生態保育、科學研究及旅遊教育價值。然而,據報近日隨着遊客量增加,地質公園的污染問題日漸加劇,對自然環境及景區的永續發展構成挑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目前地質公園內垃圾桶及垃圾分類設施的數目及分布,以及該等設施的清理和運送廢物頻率為何;針對遊客量激增所帶來的垃圾處理壓力,政府有否具體計劃增加臨時清潔設施、優化廢物運送路線或引入智能化垃圾監測設備以提升處理效率;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有否就保育地質公園推出宣傳和教育措施(例如在園內設置宣傳告示及製作導覽手冊);會否利用多媒體加強多語言的宣傳,並增設互動式環保教育體驗項目,以及透過旅行社及於景區入口宣傳"無痕旅遊"模式;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針對於地質公園內亂拋垃圾的行為,目前相關的執法人手及巡查頻率,以及過去3年的相關檢控數目為何;會否考慮在經常發現亂拋垃圾的重點區域加裝監控設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
政府會否成立跨部門(例如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環境保護署、漁農自然護理署等)工作小組,協調地質公園的垃圾管理;會否推動"政府"、"環保團體"及"當地村民/商户"三方合作處理地質公園的垃圾,例如鼓勵周邊商户參與清潔工作、招募社區志願者前往地質公園定期清潔,或設立"環保貢獻獎勵計劃"以吸引民間資源投入;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
因應地質公園生態的敏感性,政府有否計劃評估其遊客承載量,並制訂分時段預約或限流等措施以平衡遊客需求與環境保育;長遠而言,政府會否制訂《香港地質公園發展策略》,並將垃圾管理納入其中內容,同時結合生態修復、低碳旅遊設施(例如設立可降解垃圾袋發放點)及環境影響評估機制,制訂系統性的改善方案;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學生內地交流計劃
吳秋北議員問:
早前有傳媒報道,有香港學生在參加內地交流團("交流團")時出現不同情況的問題,引發市民對交流團質素的疑慮,亦可能影響家長及師生北上交流的意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學生內地交流計劃開展以來,教育局共資助了多少間中小學校,以及有多少名中小學生參與;該計劃的成效為何;
(二)
教育局有否向各學校提供挑選交流團的承辦機構的招標準則;如有,詳情為何;當局就交流團的衞生和住宿安全等範疇有何審查機制,以及有否制訂指引,列明承辦機構應對事故能力的要求;及
(三)
據悉教育局曾指出若交流團的質素欠佳,當局將不會再邀請相關承辦機構入標,當局有否根據承辦機構舉辦交流團的紀錄作挑選準則,以及相關挑選機制的成效為何;當局有否機制定期檢視和優化交流團的安排(例如行程安排和揀選愛國主義教育的行程);有否承辦機構因其紀錄欠佳而被教育局在可舉辦交流團的名單上剔除;如有,詳情為何?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推動會議、展覽及獎勵旅遊
鄧飛議員問:
據報新加坡政府積極發展"會議、展覽及獎勵旅遊"("MICE")產業,並訂下明確目標,期望在2040年,相關旅遊收益增加至現時的三倍,而當地政府更透過政策支持、財政資助及跨部門協作等措施,成功吸引大量國際活動舉辦方進駐,令其於全球會展市場的競爭力大幅提升,但香港於MICE國際市場的排名相對落後,其於2023年舉辦MICE活動數量的全球排名僅為第33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就本港現有的MICE政策進行全面及定期的成效評估,包括近年的國際排名、市場競爭力、經濟收益,以及對相關產業帶動效益等方面的表現;如有,詳情為何,以及當局將如何因應評估結果調整未來MICE產業的發展策略;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考慮盡快展開相關評估工作,以更有效推動MICE產業的長遠發展;
(二)
鑒於有意見認為香港現時國際會展活動的形象主要停留於傳統商貿展覽,較缺乏具全球影響力的高端國際峰會,政府會否考慮重新檢視並調整現行推廣MICE的策略,透過積極爭取舉辦具國際知名度及決策影響力的峰會,以提升香港的國際城市形象、吸引高端訪客,以及帶動經濟增長;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有意見認為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MICE產業的資源分散,香港作為國際化程度最高的城市,政府在推動MICE發展上如何發揮主導角色;會否透過政策倡議、資源整合及跨城協作等方式,帶領大灣區內地城市共同制訂協調一致的會展發展策略,從而提升整個大灣區在國際MICE產業的競爭力?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打擊交通違例
容海恩議員問:
據報近日不少交通意外發生後,肇事司機選擇不顧而去或拒絕提供司機個人資料。有意見認為肇事司機採取該等行為的原因是相關交通違例事項的罰則較輕,能藉以規避危險駕駛引致他人傷亡等較嚴重的罪行,反映當局在打擊交通違例上存有法律漏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因涉及交通意外而(i)被捕、(ii)被起訴、(iii)經審訊後被定罪及認罪的人數分別為何,並按肇事司機所涉的違例事項列出分項數字(包括但不限於(a)不小心駕駛、(b)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c)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d)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e)交通意外後沒有報案,以及(f)交通意外後拒絕提供司機資料等);
(二)
鑒於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條例》"),拒絕提供被懷疑曾犯《條例》所訂罪行的司機的個人資料的最高罰則為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最高罰則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10年,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5年,如屬再次被定罪,則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10年或終身,有意見認為兩項罪行的罰則差距極大,或間接鼓勵肇事司機拒絕提供個人資料以規避嚴重罪行,政府有否計劃提高拒絕提供司機個人資料的罰則和最高刑罰,以加強阻嚇性;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據悉如涉事車輛的登記車主為有限公司,而相關人士在交通意外發生後拒絕提供司機個人資料,其罰則只限於罰款而無人須被監禁,政府有否計劃檢視有關車輛登記人在交通意外發生後的責任,例如會否要求涉事車輛的公司負責人(包括董事、總經理或公司秘書等)須就交通意外負責,以及會否研究賦權運輸署署長拒絕發出車輛牌照予多次干犯《條例》第63(1)條的公司車主;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
鑒於《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附表8列明罪行的罰款級數,但有意見認為該附表的上一次修訂是在1994年,考慮到現時的社會環境和經濟變化,未能充分反映一些罪行(包括違反交通法例的行為)的嚴重性,政府有否計劃檢討該附表和提高相應罰款金額;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
鑒於根據《裁判官條例》(第227章),裁判法院的最高刑罰一般為監禁2年和罰款10萬元;而當法庭同時處理兩項或以上的可公訴罪行時,由裁判官判處的監禁刑期合計最高為3年,政府會否同步檢視該條例,研究擴大裁判官可判予監禁和罰款權力,以確保裁判官在審判較嚴重罪行(包括違反交通法例的行為)時可給予具阻嚇性的刑罰;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培育環境、社會及管治人才
陳紹雄議員問:
近年環境、社會及管治("ESG")成為全球發展核心策略,香港亦積極推動《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藍圖》")及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的發展。據報有研究顯示全港僅27%的中學在學校發展計劃提及可持續發展、氣候及生物多樣性相關的內容,反映本港培養ESG人才與公民意識方面仍有不足之處。而根據《2023年人力推算報告》,勞工及福利局亦預算ESG屬於未來就業市場必備知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藍圖》表示當局會在學校層面提升教師對氣候變化的知識,學校可在不同科目加強相關的學習內容,但上述研究結果顯示該等工作的成效似乎未能達致,當局有否評估學校在氣候變化和生物多樣性等方面的教育成效為何;
(二)
當局有否考慮再加強中學對ESG(例如氣候行動和社會責任等)方面的教育,並制訂跨學科的教學指引;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藍圖》曾提及大專院校的課程需增潤與氣候變化、低碳技術和綠色金融等相關的學習內容,當局有否評估相關學院課程能否達到培訓ESG人才的需求;如何確保學生具備ESG素養以迎合未來職場需求,助力香港發展為區域綠色金融中心;及
(四)
針對本港目前就業市場的勞動人口,當局有否計劃推廣ESG教育普及化,協助市民增加ESG方面的知識,以應付未來的就業市場需要;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吸引人才與資本來港的計劃
葛珮帆議員問:
本港現行設有9項主要吸引人才與資本來港的計劃,包括"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高才通計劃")、"一般就業政策"、"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優秀人才入境計劃"、"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科技人才入境計劃"及"職專畢業生留港計劃"("該等人才入境計劃")。此外,當局於去年6月1日起實施"為來港參與指定界別短期活動的訪客提供入境便利計劃"("短期訪客計劃"),以提供入境便利予獲認可主辦機構邀請/保證來港參與有利香港特別行政區發展的指定短期活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去年6月至上月,當局接獲該等人才入境計劃的申請及獲批宗數,以及涉及的收入分別為何;
(二)
自高才通計劃推行至今,每年獲批來港的申請人的所屬地區或國家的分布為何;
(三)
過去3年,每年透過該等人才入境計劃獲批來港的申請人中,從事創新科技範疇的人數分別為何,並按該等人才入境計劃列出分項數字;
(四)
過去5年,每年透過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獲批來港從事短期工作的人數,以及其行業/界別的分布分別為何;除該兩項計劃外,政府會否研究推出其他措施或計劃,讓非香港居民可申請來港從事短期工作(即逗留期限不超過180日);
(五)
自短期訪客計劃推行以來,獲批來港的申請人數、所屬地區或國家的分布,以及其指定界別的分布分別為何;
(六)
當局有否計劃擴大短期訪客計劃中"認可主辦機構"及/或"指定界別"的清單;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七)
據悉美國政府近年推出一系列新政策,包括收緊簽證制度及大幅縮減研究經費等,導致大量當地科研人員(尤其是華人科學家)考慮離開美國,政府有何措施(包括會否推出具針對性的人才入境計劃或措施)支援本地大學盡力吸引該等海外頂尖科學家來港發展?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體育場館的減廢措施
江玉歡議員問:
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十五運會")將於本年11月在粵港澳三地舉行,其一大亮點是深入踐行綠色辦賽理念,致力於打造全國運動會歷史上首屆碳中和賽事。然而,有意見認為啟德體育園("體育園")作為新落成的國際級旗艦場館,其減廢措施仍有進一步完善空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體育園過去以保安為由,禁止觀眾於體育賽事攜帶任何容器入場,並拒絕提供重用杯,但據報在多場於該園舉行的大型體育賽事中,企業包廂及貴賓席卻出現各種禁攜容器,當局有否檢視為何出現標準不一的情況,以及未來會如何確保相關規定的公平性和一致性;
(二)
鑒於有意見指出,體育園於本年4月舉辦演唱會期間容許觀眾攜帶塑料或硅膠水瓶及杯入場,但未有於舉辦體育活動期間實施有關安排,令本地及海外觀眾無所適從,(i)上述安排未有於不同類型活動統一實施的原因為何,以及(ii)政府會否要求體育園清晰界定實施上述安排的活動類別及具體理由;
(三)
鑒於有意見認為本港在重用容器系統方面已有成熟經驗,很多大型商場、連鎖餐飲企業及多項大型活動(例如以往在香港大球場舉行的香港國際七人欖球賽)均成功實踐"以重用代替即棄"的安排,有效減少廢物量,而據悉體育園亦以"永續"(即致力融合有利於可持續發展的營運方案,並加強資源利用)作為其中一項核心價值,該園至今未推行重用容器系統的原因為何;及
(四)
在十五運會中,香港賽區場館(包括體育園及其他賽事場地)將如何具體落實"綠色、共享、開放、廉潔"辦賽理念中的"綠色"元素,以打造出粵港澳大灣區具示範作用的十五運會場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