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 (會議議程) 2022年12月14日

A 2022-33

立法會

議程

2022年12月14日星期三上午11時

I.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提交本會省覽的1項附屬法例及26份其他文件載於附錄1
向本會發言的官員/議員
文件
1.
政務司司長
2.
謝偉俊議員
3.
邵家輝議員
4.
何君堯議員
5.
陳恒鑌議員
6.
陸頌雄議員
7.
盧偉國議員
8.
易志明議員
9.
周浩鼎議員
10.
吳永嘉議員
11.
梁美芬議員
12.
陳克勤議員

II.
質詢

議員提出22項質詢(6項口頭質詢及16項書面質詢)
提出口頭質詢的議員
負責答覆的官員
1.
鄧家彪議員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2.
教育局局長
3.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4.
陳凱欣議員
發展局局長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
5.
發展局局長
6.
房屋局局長
22項質詢的內容、提出質詢的議員及負責答覆的官員載於附錄2

III.
政府法案

首讀及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及三讀
修正案動議人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修正案載於2022年12月7日發出的立法會CB(3)886/2022(01)號文件)
(辯論及表決安排載於2022年12月12日發出的立法會CB(3)908/2022(01)號文件)

IV.
就立法會會議程序提供證據一事請求給予特別許可

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第7條及《議事規則》第90條請求立法會給予特別許可,就立法會會議程序提供證據
律政司的請求
附錄3
(請求亦載於2022年12月13日發出的立法會CB(3)913/2022號文件)

V.
議員議案

1.
"全面認識國家發展,說好中國和中國香港故事"議案
動議人
陳勇議員
議案措辭
2位修正案動議人
鄧家彪議員及嚴剛議員
(修正案載於2022年12月9日發出的立法會CB(3)889/2022號文件)
出席官員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
教育局副局長
2.
"全面檢視、完善本港牙科服務制度及人手需要"議案
動議人
陳恒鑌議員
議案措辭
4位修正案動議人
陳凱欣議員、陳穎欣議員、林哲玄議員及李鎮強議員
(修正案載於2022年12月9日發出的立法會CB(3)899/2022號文件)
出席官員
醫務衞生局局長
醫務衞生局副局長



立法會秘書

附錄1

2022年12月14日的立法會會議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附屬法例
法律公告編號
其他文件
2.
3.
4.
5.
6.
7.
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
2021/22工作報告(包括財務報表及獨立核數師報告)

(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副主席易志明議員提交)
8.
回應《申訴專員年報2022》的政府覆文
(政務司司長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9.
通訊事務管理局
2021/22年報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提交)
10.
11.
12.
13.
14.
15.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
2022年1月至12月的工作進度報告

(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6.
17.
18.
工商及創新科技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事務委員會主席邵家輝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9.
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事務委員會主席何君堯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20.
福利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恒鑌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21.
人力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事務委員會主席陸頌雄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22.
房屋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事務委員會主席盧偉國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23.
交通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事務委員會主席易志明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24.
政制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事務委員會主席周浩鼎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25.
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事務委員會主席吳永嘉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26.
教育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事務委員會主席梁美芬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27.
保安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附錄2

於2022年12月14日的立法會會議提出的22項質詢

主題
負責答覆的官員
口頭質詢
1
鄧家彪議員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2
郭玲麗議員
教育局局長
3
陳仲尼議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4
陳凱欣議員
發展局局長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
5
劉業強議員
發展局局長
6
劉國勳議員
房屋局局長
書面質詢
7
李浩然議員
保安局局長
8
洪雯議員
房屋局局長
9
陳穎欣議員
醫務衞生局局長
10
容海恩議員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11
梁毓偉議員
教育局局長
12
蘇長荣議員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
13
陳健波議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4
林素蔚議員
醫務衞生局局長
15
陸頌雄議員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16
吳永嘉議員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
17
陳沛良議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8
鄭泳舜議員
發展局局長
19
李世榮議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20
易志明議員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21
顏汶羽議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22
謝偉銓議員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擬建的東九龍線

鄧家彪議員問:
政府於《鐵路發展策略2014》提出興建東九龍線,以解決九龍東的交通問題。政府於上月指出,預計於明年上半年完成有關技術可行性研究,並公布該項目的未來路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政府表示,正探討以建造高架無軌捷運系統發展東九龍線,該系統相對傳統的重型鐵路所需的建造時間和成本有何差別,以及有否評估,該系統對東九龍居民出行模式的影響,並預計可減少多少在該區行駛的車輛;
(二)
鑒於政府表示,因東九龍線擬議沿線的地勢和技術問題,未能將東九龍線延伸至慈雲山和藍田,政府會否結合興建地下隧道及高架車道的技術,以解決有關問題;及
(三)
鑒於據悉,港鐵彩虹站會成為東九龍線連接港鐵觀塘綫的主要轉乘站,是否知悉,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會否為港鐵彩虹站增設升降機或電梯,以做到兩條鐵路線無縫轉乘?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以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科

郭玲麗議員問:
教育局於2000年發表的課程發展文件提到,以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科(下稱"普教中")是長期目標。另一方面,有意見指出,為配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本港應推動普教中,讓學生能盡早掌握普通話,為將來前往內地升學或就業作好準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本港普教中的落實情況與10年前如何比較;現時推行普教中的公帑資助中小學(包括官立、資助、直接資助計劃學校)的數目有否上升,以及落實普教中時遇到的困難為何;
(二)
現時,本港持有普通話教學資格的教師人數;當中通過教師語文能力評核(普通話)評核的教師人數,以及考獲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普通話水平測試的二級乙等或以上成績的教師人數為何;及
(三)
教育局有否檢視普教中的推行情況,以及制訂加強推動普教中的計劃;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金融機構及人才外流

陳仲尼議員問:
據報,香港投資基金公會的調查顯示,其超過3成的成員公司已經開始將香港部分或全部的業務,轉移到其他地區的辦事處,原因之一是香港尚未解除防疫限制。此外,據悉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下稱"證監會")在本年9月要求金融機構把駐海外的持牌代表召回香港,因為投資公司及證券商的持牌人士長期不在本地,有可能對該等機構的日常運作構成風險。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證監會因應疫情,容許持牌法團採取暫時性應變措施,調派持牌人至海外辦事處工作,以便向客户提供交易服務,但隨着入境檢疫安排放寬,是否知悉,有關的暫時性措施有否改變;若暫時仍維持不變,證監會會視乎甚麼情況或因素才會作出調整;
(二)
是否知悉,在疫情期間,證監會有否掌握持牌法團駐海外持牌代表及負責人員的數目;如有,有關的數目分別為何,以及該等數目有否明顯增長趨勢;及
(三)
鑒於據悉部分國際資產管理公司已將公司或地區總部遷到新加坡,政府有何循序漸進的措施吸引它們重新駐港?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樓宇滲水問題

陳凱欣議員問:
現時,由屋宇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組成的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下稱"滲水辦")在收到市民有關樓宇滲水的舉報後,會作出調查,並就涉及妨擾的情況,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發出"妨擾事故通知"或作出檢控。然而,據悉個別滲水情況(例如因冷凍設施操作所造成的冷凝水),會被判定為"不會構成公眾衞生滋擾問題"而不獲進一步跟進。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滲水辦在過去5年每年完成調查的個案中,因被判定為"不會構成公眾衞生滋擾問題"而不獲進一步跟進的個案的數字,以及其佔整體舉報的百分比為何;
(二)
在現行條例下,"構成公眾衞生滋擾問題"的具體條件為何,以及是否必須涉及滲污水的情況,才會被執法人員視為符合相關條件以作出跟進;及
(三)
鑒於有意見認為,樓宇長時間滲水除了會帶來衞生問題,亦有機會破壞樓宇結構,當局會否研究修改法例,賦權滲水辦跟進會影響樓宇結構安全的非污水滲水個案?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把沖廁海水管網延伸至
全港鄉郊地區

劉業強議員問:
有居於新界鄉村的居民向我反映,政府致力完善市區的沖廁用海水供應系統,為全港大多數市民提供免費的海水作沖廁用水,卻沒有將沖廁海水管網覆蓋至全港鄉郊地區,使部分居於鄉村的住户只能使用淡水沖廁,因而需繳付昂貴的水費,令他們產生資源不公平分配的觀感。此外,如該等住户的處所已接駁至公用污水渠,他們便同時要根據《污水處理服務條例》繳付以用水量為計算依據的排污費,他們質疑有關安排是雙重徵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未獲供應海水作沖廁用途的新界鄉村的以下資料:(i)鄉村名稱、(ii)村屋及寮屋的數量、(iii)居民人數,以及(iv)未獲供應海水作沖廁用途的原因為何;
(二)
會否資助居於新界鄉村的住户敷設鹹水管道,以接駁至政府的沖廁海水管網,否則豁免對該等住户的雙重徵費;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如何支援新界鄉村進一步降低使用淡水沖廁的需求,以及提高沖廁海水管網的覆蓋率?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公共租住房屋單位的編配機制

劉國勳議員問:
現時,可供公屋申請者揀選的公屋單位按4個地區劃分,分別為市區、擴展市區、新界,以及離島。公屋單位會以電腦隨機方式按既定準則編配,而合資格申請者可獲3‍次配屋機會。本人接獲不少公屋申請者求助,例如,有屯門居民獲編配北區皇后山邨單位,有北區居民獲編配屯門菁田邨單位。由於獲編配單位遠離原本生活圈,以致需跨區就業或就學,部分申請者拒絕配屋建議,寧願等待再次編配。有意見認為,上述情況減慢了公屋單位流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公屋申請者接受首次、第二次及第三次單位編配的數字及百分比分別為何;拒絕接受編配的申請者再獲編配的平均等候時間為何;
(二)
有否計劃重劃可供公屋申請者選擇的4‍個地區,例如將新界分為新界東及新界西,或細分為屯門、元朗、天水圍、上水、粉嶺及大埔,令公屋單位編配更精準,縮短市民輪候公屋的時間;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有否考慮如何優化公屋單位的編配機制,例如利用大數據及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盡量安排申請者獲原區編配公屋單位,或設立交換獲編配公屋單位的機制,讓公屋申請者之間有轉換單位的空間,從而加快公屋流轉;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遏止涉及黑社會的罪案

李浩然議員問:
據報,今年香港多區發生多宗涉及黑社會的傷人案件,包括在街頭公然槍擊、斬人等,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有意見指出,此類案件不但危及市民的人身安全,亦會破壞香港的國際形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2022年1月以來,每月發生涉及黑社會傷人案件的以下資料:(i)案件數目、(ii)該等數目與去年同期的有關數目如何比較、(iii)該等案件的傷亡情況,以及(iv)‍成功緝捕施襲者案件的比例;
(二)
有否研究涉及黑社會罪案猖獗的成因;如有,結果為何;如否,會否進行相關研究;及
(三)
為了保障香港市民的人身安全、為香港打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國際形象,以及支持行政長官提出的"搶人才"政策,當局會否採取更有效的措施,遏止涉及黑社會的罪案;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白表居屋第二市場計劃

洪雯議員問:
為回應夾心階層的置業需求,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推行"白表居屋第二市場計劃"("白居二"),容許符合白表資格並獲配額的人士("白表買家"),於未補價的情況下,在資助出售房屋單位(統稱"居屋單位")的第二市場購買一個單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就2013及2015年的有關臨時計劃,以及2018年白居二恆常化後推出的每一期而言,房委會/香港房屋協會就(a)家庭申請者及(b)一人申請者,分別(i)接獲的合資格申請數目、(ii)發出的"購買資格證明書"("證明書")數目,以及(iii)‍批出的"提名信"數目為何(以下表列出);
白居二年份 配額 (i) (ii) (iii)
(a) (b) (a) (b) (a) (b)
2013臨時計劃 5 000            
2015臨時計劃 2 500            
2018 2 500            
2019 3 000            
2020 4 500            
2022 4 500            
(二)
鑒於房委會為居屋單位買家提供的按揭貸款保證期("保證期"),由首次轉讓日期起計最長為30年,截至今年12月,可供白表買家選購的單位當中,有多少個單位的保證期已滿20年或以上及其百分比;及
(三)
鑒於據悉在疫情下,不少準白表買家難以約見業主及參觀單位,以致證明書的一年期限不足夠選購居屋,政府會否考慮放寬該期限;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改良藥物註冊制度

陳穎欣議員問:
《2022年施政報告》提出改良藥物註冊制度,讓已在內地及相關地區註冊的藥物可獲批在港註冊及銷售。然而,近日政府提出,在內地、巴西、韓國及新加坡4個地方註冊的藥物,可申請在香港註冊,但該等藥物卻需同時在其中一個原本已列於《新藥劑或生物元素藥劑製品註冊申請指南》("《指南》")的32個國家("原本表列地區")取得藥劑製品註冊證明("註冊證明"),才可獲批在港使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指南》要求在港註冊的藥物需先在兩個或以上的指定國家取得註冊證明,但現時政府把《指南》內的註冊證明發出地分成兩個組別(即32個原本表列地區為一組,內地、巴西、韓國及新加坡4個地區為另一組),並有不同要求,政府會否考慮合併兩個組別及劃一36個地區的等級,以讓國藥更順利"過河"及本港的藥物註冊制度更具靈活性;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
長遠而言,政府會否考慮成立香港本地藥物認證中心,以令香港的藥物註冊制度不再倚賴外國認證;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的
醫療福利

容海恩議員問:
根據公務員合約的聘用條款,公務員/退休公務員及其合資格家屬("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可享有政府透過衞生署及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提供的醫療福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衞生署轄下6間公務員診所每間的使用率,以及當中有否診所的使用率已接近飽和;如有,會否延長有關診所的診症時間;政府會否考慮開放使用率較低的該等診所予一般市民使用;
(二)
鑒於醫管局的普通科門診診所有為現職公務員提供優先籌("優先籌"),而不同診所提供的優先籌數目並不相同,並會按當日實際情況調整,是否知悉,決定優先籌數目的準則及因素為何;
(三)
鑒於現時只有3間醫管局普通科門診診所的優先籌使用率高於75%,而整體使用率則低於50%,政府有否定期檢討優先籌的分配數目,讓醫療資源得到更好運用;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現時,為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所提供的專科門診服務的輪候時間為何;政府有否計劃擴大有關服務的範圍,例如津貼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到醫管局轄下的私家診所求醫,以縮短有關輪候時間?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使用資訊科技促進學習與教學

梁毓偉議員問:
教育局自1998-1999學年起推行多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和電子學習措施,旨在透過發揮資訊科技的潛能,提升學與教的互動經驗和效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第四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中所制訂的6個支援行動(包括(i)加強學校的資訊科技基礎設施及重組運作模式、(ii)提升電子學習資源的質素、(iii)更新學校課程,改變教學及評估方法、(iv)提升學校專業領導及力量,建立實踐社群、(v)家長、持份者及社區齊參與,以及(vi)連貫和持續發展資訊科技教育)的推行進度分別為何,以及有否檢討該等行動的成效;若有,檢討結果及有關的跟進行動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優質教育基金電子學習撥款計劃──提供流動電腦裝置及上網支援"推出至今,每學年申請學校數目、受惠學生人數、資助金額,以及所涉及的公帑開支分別為何(以表列出);有否考慮向有經濟需要的學生恆常化提供流動電腦裝置及上網支援;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有意見指出,各中小學推行電子學習的能力參差不齊,而學校的資訊科技技術支援人員("技術人員")的薪酬普遍低於市場水平,流失率一直偏高,政府是否知悉各中小學的技術人員的聘任形式及不同聘任形式的技術人員的平均薪酬水平和流失率分別為何,以及有否評估有關的聘任安排和高流失率對學校推行資訊科技教育的可持續性的影響;及
(四)
會否在本學年制訂第五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以推動官商校合作發展本地教育科技,從而加快教育科技於本地的應用和普及;若會,詳情及具體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電費調整

蘇長荣議員問:
兩間電力公司("兩電")於今年11月底公布的最新周年電費檢討的結果顯示,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和香港電燈有限公司明年1‍月生效的平均淨電價與今年11月相比,加幅分別為約6.4%及5.5%,而平均淨電價的按年加幅分別為約19.8%及45.6%。有意見認為,本港疫情未退,加上經濟仍處於復蘇階段,兩電因其燃料調整費持續飆升而大幅上調電費,對小商户的營商成本及基層市民的生活成本帶來了顯著的壓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考慮延長分別在明年5月和明年年底結束的電費補貼計劃及電費紓緩計劃,以減輕中小企業和基層市民的電費負擔;
(二)
會否在未來促成兩電與內地加強合作、優化本港的能源供應結構,以及開拓多元化燃料供應渠道,以緩解本港電費因國際燃料市場價格飆升引致的上調壓力,從而盡量減低未來的電費加幅;及
(三)
會否加速與兩電探討連接粵港澳大灣區電網的可行性,以確保更多內地的清潔能源可長期供港,從而緩解兩電對國際燃料市場的依賴、減低購買發電燃料的支出,惠及商户和市民?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吸引外資公司來港

陳健波議員問:
政府於上月公布的《2022年有香港境外母公司的駐港公司按年統計調查》顯示,截至本年9月中,有香港境外母公司的駐港地區總部、地區辦事處及當地辦事處(統稱"外資公司")的總數為8 978間,較去年同期減少71間,亦是自2019‍年首次跌破9 000間;當中有1 411間有香港境外母公司的駐港地區總部,較去年同期減少46間。有意見認為此情況令人擔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了解外資公司的數目在過去一年急跌的原因;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上述調查指出,3%的受訪外資公司計劃把部分或全部在港的業務逐步終止或遷離香港,而16%的受訪外資公司表示,未肯定其在港的業務計劃,政府會否設法挽留該等公司,包括為它們提供更切合其需要的一站式服務及優惠;
(三)
會否加快成立"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盡快改用主動招商的策略以鞏固香港國際金融及貿易中心的地位;及
(四)
鑒於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暫時只會針對策略產業(例如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與數據科學,以及金融科技)進行招商,投資推廣署會否同步就其他非策略產業採用更主動的方式吸引其投資者來港?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公立醫院的
全關節置換術預約手術

林素蔚議員問:
根據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本年9月公布的關鍵績效指標報告,全關節置換術預約手術的輪候時間的第90個百分值,在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的年度為72個月,較其上一年度的56個月,增加了16個月。該情況令受膝關節退化及相關痛症影響的患者要等6年之久才可接受手術,因此需要忍受更長時間的關節痛之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上述類別手術的輪候時間增加的原因;
(二)
是否知悉,醫管局會否採取進一步措施,改善上述類別手術輪候時間過長的問題;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考慮為上述類別手術推出公私營協作計劃;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支援公共運輸業界

陸頌雄議員問:
有不少公共運輸業界人士反映,受到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打擊,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量下降,導致他們的收入減少。雖然政府曾提供一筆過補貼和燃料補貼,但他們的經營仍然十分困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運輸署有否向公共小巴營運商了解,現時專線小巴("綠巴")及紅色小巴("紅巴")各路線的經營情況(包括有盈利及虧損路線的比例、營運商有否足夠流動資金應付經營困難,以及它們有否打算結業或放棄經營某些路線);若有,詳情為何;政府會否研究,就一些有經營困難但乘客有實際需要的小巴路線,向營運商以買服務的形式維持有關服務;
(二)
有否統計,今年1月至今,專營巴士、的士、紅巴、綠巴、渡輪及街渡的燃料開支的平均金額及變幅,以及有關開支佔總經營成本的比例;
(三)
鑒於政府為公共小巴及的士提供的燃料補貼將於本月31日結束,政府會否考慮將該補貼恆常化;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
鑒於有業內人士反映,綠巴司機的平均月薪約為15,000‍元,較運輸行業從業者去年的平均月薪約22,430元為低,導致難以吸引新血入行及綠巴司機人手短缺,政府有何具體建議改善此情況?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推動創科及再工業化發展

吳永嘉議員問:
據報,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分別於本年7月及10月表示,希望在本屆政府任期內,本地研發總開支相對本地生產總值的比率不低於1.5%,以及希望能在10年內將製造業佔本地生產總值的比率由現時的1%增加至10%("該兩個目標")。然而,《2022‍年施政報告》中所訂的約110個指標並未包括該兩個目標。有建議指出,政府可訂立更多與創科發展相關的關鍵績效指標,讓社會更容易檢視與創科和"再工業化"相關政策的成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該兩個目標未有被納入《2022年施政報告》中所訂的指標的原因為何;會否計劃將該兩個目標納入往後的《施政報告》;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會否訂立更多績效指標,用以評估本港創科的最新發展,例如人均本地研發總開支、公營機構與私營機構的研發開支比例、每千名勞動人口的創科界就業人數、創科產品的銷售額所佔比重,以及與創科相關的專利和技術的收益;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為在內地營商的港資製造企業推出更多支援措施,例如在短期內推出更多資助計劃以協助該等企業推動產業升級和業務轉型,以及將目前只適用於本港工商企業的支援措施擴展至境外港資製造企業,並就有關工作訂立績效指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中高齡就業計劃

陳沛良議員問:
關於"中高齡就業計劃"("該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a)40至59歲及(b)60歲或以上兩個年齡組別僱員的就業個案數目和該5年的平均數目,並按(i)行業、(ii)工種、(iii)教育程度,以及(iv)‍薪酬水平列出分項數字(以表一至表四列出);
表一
(i) 年齡組別 就業個案數目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過去5年平均數目
  (a)            
(b)            
表二
(ii) 年齡組別 就業個案數目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過去5年平均數目
  (a)            
(b)            
表三
(iii) 年齡組別 就業個案數目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過去5年平均數目
  (a)            
(b)            
表四
(iv) 年齡組別 就業個案數目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過去5年平均數目
  (a)            
(b)            
(二)
過去5年,每年就業個案的僱員的(i)在職培訓完成率及(ii)完成在職培訓後的留任率,以及他們該5年的平均完成率和平均留任率,並按職位類別((a)全職或(b)‍兼職)列出分項數字(以表五列出);
表五
  職位類別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過去5年平均完成率/留任率
(i) (a)            
(b)            
(ii) (a)            
(b)            
(三)
過去5年,每年獲批在職培訓津貼申請的(i)個案宗數、(ii)僱主數目,以及(iii)所涉及開支(按(a)40至59歲及(b)60歲或以上兩個年齡組別列出分項數字),並分別列出(i)、(ii)及(iii)過去5年的平均數字(以表六列出);及
表六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過去5年平均數字
(i)            
(ii)            
(iii) (a)            
(b)            
(四)
有否就該計劃訂立績效指標,並適時檢視該計劃在推動中高齡求職人士就業方面的成效;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對違規分間單位的執法情況

鄭泳舜議員問:
香港現時有法例規管分間單位(俗稱"劏房")的樓宇結構安全、消防安全、環境衞生設備的裝置,以及業主向其處所佔用人(通常為租户)收回水費的安排。關於對違規劏房的執法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每年接獲及批准多少宗受《建築物條例》(第123章)規管並與分間單位相關的建築工程申請,以及收到多少份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所呈交的工程展開通知書及完工證明書;
(二)
過去3年,屋宇署有否根據建築物相關的樓宇安全規例,巡查及跟進劏房違規改建的情況;如有,詳情及當中每年檢控和定罪的個案數目分別為何;
(三)
鑒於政府在本年10月28日在本會改善基層住户居住環境事宜小組委員會的會議上表示,過去5年共巡查了8 412間劏房及發出了2 293張清拆令,在所涉的違規的構建物當中,已清拆或處理的數目為何;
(四)
鑒於消防安全相關的法例訂明住宅樓宇的消防安全標準,過去3年,當局有否巡查本港的劏房是否符合有關標準,以及當中檢控及定罪的個案數目分別為何;
(五)
鑒於建築物相關的規例有載列建築物(包括劏房)裝置排水渠及衞生設備的規定,過去3年,當局有否巡查本港的劏房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如有,詳情及當中檢控和定罪的個案數目分別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
鑒於據悉,最近有兩名劏房業主因濫收水費而違反《水務設施規例》(第102A章)第47條並被定罪,當局會否研究加強有關罰則,以起阻嚇作用?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為照顧者而設的熱線服務

李世榮議員問:
據悉,政府現時並無專為照顧者而設的熱線服務。需要支援服務的照顧者只可致電社會福利署("社署")的一般查詢熱線或不同的服務機構查詢。有意見指出,雖然社署的熱線全日運作,但該熱線並非專為照顧者而設,而大部分由非政府機構營運的熱線只在辦公時間提供服務,難以支援照顧者的緊急需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每年及本年1月至今,社署熱線服務的使用情況,並按(i)服務對象、(ii)來電性質及(iii)來電時段(即上午、下午、晚上,以及深夜至凌晨)以表列出該熱線所接獲的個案數目;
(二)
過去3年每年及本年1月至今,社署熱線服務的人手情況,包括(i)實際人手編制及(ii)當值人數;
(三)
社署熱線在接獲求助個案後,處理該等個案所需的平均時間及跟進程序為何;
(四)
有否檢討社署熱線服務的成效;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
有何措施提高照顧者對由非政府機構營運的熱線服務的認識和使用率?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對的士業界的支援

易志明議員問:
有的士業界人士表示,自發生泰加保險有限公司退保事件後,的士保險費倍增。保險公司更以不同原因,例如的士車齡高及高齡司機,調高保險合約中由投保人負責的保險賠償額(俗稱"墊底費"),令營運的士成本飆升,導致有的士車主因無法承擔昂貴的保險費而寧願把的士閒置。關於對的士業界的支援,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每年的士的綜合保險保費和第三者風險保險保費的平均金額及變幅分別為何;
(二)
鑒於有意見指出,政府在打擊保險詐騙及包攬訴訟的執法力度不足,有遇上交通意外的司機不論受傷與否均會到醫院報稱受傷求診,導致交通意外保險索償宗數及金額不斷增加,的士保險費隨之飆升,當局有何措施就打擊保險詐騙及包攬訴訟加強執法;
(三)
當局有何措施促使的士保險費下調,以協助的士業界減低在保險方面的營運成本開支;及
(四)
鑒於有意見指出,由於的士服務是公共交通系統的一部分,而的士收費的調整須由政府審批,政府有責任保障的士營運商的生存空間,除了減輕的士業界在保險方面的開支外,政府有何措施防止的士業界的營運出現入不敷支的情況,包括會否考慮為的士制訂"收費調整機制",以確保其財務可行性,避免影響公共交通服務?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學前康復服務

顏汶羽議員問:
據悉,學前康復服務對有特殊需要的幼兒的長遠成長、發展以至日後融入主流教育起着關鍵作用,而政府正就這類服務追落後,並以學前康復服務"零輪候"作目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4項學前康復服務(即(a)到校學前康復服務、(b)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c)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兼收計劃及(d)特殊幼兒中心)按地區劃分的以下資料:(i)‍最新的服務名額、(ii)最新的輪候人數及(iii)最新的平均輪候時間(以月計)(按下表格式列出有關資料);
地區 (i)/(ii)/(iii)
學前康復服務
(a) (b) (c) (d)
葵青及荃灣
葵涌        
青衣        
荃灣        
小計/平均輪候時間:        
北區、大埔及沙田
北區(上水及粉嶺)        
沙田        
大埔        
小計/平均輪候時間:        
屯門、元朗及天水圍
天水圍        
屯門        
元朗        
小計/平均輪候時間:        
香港及離島
中西區        
東區        
離島區        
南區        
灣仔        
小計/平均輪候時間:        
東九龍
觀塘        
將軍澳        
黃大仙        
小計/平均輪候時間:        
西九龍
九龍城        
旺角        
深水埗        
油麻地        
小計/平均輪候時間:        
總計/上述地區的平均輪候時間︰        
(二)
過去3年,為達致學前康復服務零輪候的目標,政府曾推出甚麼措施以縮減輪候時間,以及有否評估該等措施的成效;及
(三)
有否考慮重新檢視上述各項學前康復服務的內容與定位,包括它們的服務特色、需求及質素,以期為有特殊需要的幼兒及其家人提供適切的服務?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公共交通工具的
長者友善設施

謝偉銓議員問:
關於公共交通工具的長者友善設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就公共交通工具的長者友善設施,當局現有及未來的計劃的詳情為何;
(二)
是否知悉,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及專營巴士公司現時有何方便長者乘搭的措施及設備,以及未來5年會引入的有關措施或設備為何;鑒於據悉部分長者從座位站起時有困難,港鐵車站及專營巴士站候車處有否相應的輔助設施;
(三)
是否知悉,港鐵公司及專營巴士公司根據甚麼準則釐訂優先座的數目,以及該等公司有否計劃根據長者乘客在繁忙及非繁忙時段所佔的比例和需要,提供更多優先座;若有,現時優先座的數目及長者乘客的相關比例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考慮開展有關研究;及
(四)
政府會否考慮就不同公共交通工具的優先座數目或比例制訂準則,以供有關公共交通機構參考或依循;若會,具體計劃為何;若否,原因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