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 時 立 法 會

臨 時 立 法 會 事 務 委 員 會
保 安 事 務 委 員 會
1997年 11月 20 日 舉 行 的 會 議

修訂議程



I.通過1997年10月16日會議的紀要
(下午2時30分至2時35分)

臨立會CB(2)612號文件及容後奉上的CB(2)632號
文件)

II.下次會議的日期及討論事項
(下午2時35分至2時40分)

臨立會CB(2)618(01)號文件 ─ 待議事項

*III.分配從充公毒販財產所得的資產的政策及安排
(下午2時40分至3時10分)

臨立會CB(2)618(02)號文件 ─ 政府當局提交的
文件

*IV.《長期監禁刑罰覆核規例》
(下午3時10分至3時35分)

臨立會CB(2)618(03)號文件 ─ 政府當局提交的
文件

V.把外籍囚犯移送回原居國家的安排
(下午3時35分至4時05分)

臨立會CB(2)618(04)號文件 ─ 政府當局提交的
文件

VI.緊急救護車服務
(下午4時05分至4時30分)

臨立會CB(2)618(05)號文件 ─ 政府當局提交的
文件容後奉上

VII.其他事項
(下午4時30分以後)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7年11月18日

* 非委員的議員獲邀參與有關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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