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職業安全及健康的規例
小組委員會會議

日 期:1999年10月21日(星期四)
時 間:上午10時45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修訂議程

  1. 與代表團及政府當局會商

  2. (上午10時45分至11時15分)

    [CB(2)2855/98-99(04)及CB(2)2900/98-99(04)號文件-- 香港社會醫學學院的意見書(已發出)]

    [CB(2)2896/98-99(01)號文件--香港家庭醫學院的意見書(已發出)]

    [CB(2)2900/98-99(05)及CB(2)37/99-00(01)號文件--新邨西醫協會的意見書(已發出)]


  3. 與政府當局會商

  4. (上午11時15分至12時45分)

    [CB(2)117/99-00(01)號文件-- 政府當局就1999年9月27日會議席上提出的關注事項作出的回應(隨文附上)]

    [CB(2)117/99-00(02)號文件-- 政府當局就18間機構於1999年9月27日向立法會小組委員會提交的意見書作出的回應(中文本容後奉上)]

    先前已發出的文件

    見附錄


  5. 其他事項


  6. 下次會議日期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10月20日

附錄

有關職業安全及健康的規例
小組委員會會議



曾發出的有關文件一覽

A. 有關資料
  1. 教育統籌局於1999年7月12日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檔號:EMB CR 2/296/195 XVIII);

  2. 隨立法會CB(3)1801/98-99號文件發出的各項規例;及

  3. 法律事務部就該等規例擬備、並於1999年6月30日隨立法會CB(2)2450/98-99號文件發出的報告(立法會LS229/98-99號文件)。
B. 政府當局提交的文件
  1. 政府當局就1999年7月27日會議席上所提關注事項作出的回應(CB(2)2855/98-99(01)號文件);

  2. 政府當局就香港工人健康中心的意見書所作的回應(CB(2)2855/98-99(09)號文件);

  3. 政府當局就香港衞聰聯會的意見書所作的回應(CB(2)2855/98-99(10)號文件);及

  4. 政府當局就肺積塵互助會的意見書所作的回應(CB(2)2855/98-99(11)號文件)。
C. 接獲的意見書
  1. 香港工人健康中心的意見書(CB(2)2629/98-99(01)號文件);

  2. 香港衞聰聯會的意見書(CB(2)2629/98-99(02)號文件);

  3. 肺積塵互助會的意見書(CB(2)2638/98-99(01)號文件);

  4. 職業性失聰補償管理局的意見書(CB(2)2855/98-99(02)號文件);

  5. 香港理工大學的意見書(CB(2)2855/98-99(03)號文件);

  6. 香港社會醫學學院的意見書(CB(2)2855/98-99(04)號文件);

  7. 建造業訓練局的意見書(CB(2)2855/98-99(05)號文件);

  8. 香港職業安全衛生協會的意見書(CB(2)2855/98-99(06)號文件);

  9. 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職安健舊生會的意見書(CB(2)2855/98-99(07)號文件);

  10. 職業安全健康局的意見書(CB(2)2855/98-99(08)號文件);

  11. 香港職業及環境衛生學會的意見書(CB(2)2855/98-99(12)號文件);

  12. 香港衞聰聯會進一步提交的意見書(CB(2)2883/98-99(01)號文件);

  13. 肺積塵互助會進一步提交的意見書(CB(2)2883/98-99(02)號文件);

  14.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提交的意見書的意見書(CB(2)2883/98-99(03)號文件);

  15. 香港家庭醫學學院提交的意見書(CB(2)2896/98-99(01)號文件);

  16. 註冊安全主任協會提交的意見書(CB(2)2896/98-99(02)號文件);

  17.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提交的意見書(CB(2)2896/98-99(03)號文件);

  18. 香港工業安全協會的意見書(CB(2)2900/98-99(01)號文件);

  19. 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的意見書(CB(2)2900/98-99(02)號文件);

  20. 個別人士及多個團體聯署提交的意見書(CB(2)2900/98-99(03)號文件);

  21. 香港社會醫學學院進一步提交的意見書(CB(2)2900/98-99(04)號文件);

  22. 新邨西醫協會的意見書(CB(2)2900/98-99(05)號文件);

  23. 新邨西醫協會進一步提交的意見書(CB(2)37/99-00(01)號文件);及

  24. 香港內科醫學院提交的意見書(CB(2)37/99-00(02)號文件)。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