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小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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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自1843年成立以來經歷了不少重大轉變,由作為一個諮詢架構演變為一個具權責以制衡行政部門的立法機關。
年份 事件
1843

立法局的設立
香港島正式納入英國管治。1997年回歸以前,香港的憲法框架來自維多利亞女王頒布的《英皇制誥》及《皇室訓令》。

立法局成立,由總督和3名官守議員組成。

香港最初的憲法框架來自《英皇制誥》。 (複製本)
香港最初的憲法框架來自《英皇制誥》。 (複製本)
(資料源自英國國家檔案館:公共檔案館 C 66/4683)
1844 最早期的立法局會議
立法局舉行首次會議,並通過第一條香港法例。
1845 第一版立法局會議常規及規則
第一版《香港立法局會議常規及規則》(中文譯名)獲得採納。
1850 首兩位非官守議員
大衞.渣甸和約瑟.艾德格獲委任為立法局首兩位非官守議員,以擴大立法局的民間代表性。
1880 首位華人非官守議員
大律師伍才(又名伍廷芳)獲臨時委任入立法局,成為首位華人非官守議員。伍才請辭後,黃勝於1884年獲正式委任為華人非官守議員。隨後,立法局的成員數目不斷增添,加入更多官守與非官守議員。
1888 修訂《英皇制誥》
《英皇制誥》作出修訂。根據經修訂的條文,總督於制定法律的過程中,不但須徵求立法局的意見,亦須獲得立法局的同意。
1890

《香港議事錄》出版
《香港議事錄》首見於1890年,但其首次出版日期不詳。

1890至1891年度的《香港議事錄》 (複製本)。
1890至1891年度的《香港議事錄》 (複製本)。
(資料源自立法會檔案館:LAS 1/4/34)
1941 立法局休會
立法局於1941年11月13日舉行日本佔領香港前最後一次會議,會後總督楊慕琦宣布立法局無限期休會,直至另行通知。
1946

立法局復會
日本投降後,立法局於1946年5月1日復會,並於同日舉行首次會議。

日本陸軍少將岡田梅吉把佩劍交出以象徵日本投降。
日本陸軍少將岡田梅吉把佩劍交出以象徵日本投降。
(圖片由加拿大國家圖書館及檔案館提供:PA-114815)
1963 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辦事處的設立
設立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辦事處,以加強市民與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之間的聯繫。
1964 官守議員與非官守議員的數目
立法局議席由18席增至26席,並首次出現官守議員與非官守議員數目相同的情況。
1965 首位女性非官守議員
李樹培夫人(李曹秀群)獲委任為首位女性立法局非官守議員。
1972 立法局會議上使用中文
立法局會議上除可使用英語外,亦可使用中文。
1976

首位來自草根階層的立法局議員
任職九龍巴士公司的王霖獲委任為非官守議員,成為首位來自草根階層的立法局議員。

發給王霖(1919-2016)的議員身份證件 (複製本)。
發給王霖(1919-2016)的議員身份證件 (複製本)。
(資料源自王霖)
1984 簽署《中英聯合聲明》
中英兩國政府簽署關於香港問題的《中英聯合聲明》。
1985 立法局首次間接選舉
隨着《代議政制綠皮書──代議政制在香港的進一步發展》發表後,立法局首次舉行間接選舉,選出立法局議員。

前最高法院大樓成為立法局大樓
立法局遷入位於中環的前最高法院大樓。

1985年至2011年的立法局/立法會大樓。
1985年至2011年的立法局/立法會大樓。
立法局的權力及特權
《立法局(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獲制定成為法例。
1991 立法局首次直接選舉
立法局舉行首次直接選舉。
1993 總督不再出任立法局主席
總督不再出任立法局主席,並把主席一職交由非官守議員互選一位議員擔任。施偉賢爵士是首位由議員互選產生的立法局主席。
1994 立法局行政管理委員會的設立
立法局行政管理委員會根據相關法例設立,成為新成立並獨立運作的立法局秘書處的管治機構。
1995 首個完全由選舉產生的立法機關
首個完全由選舉產生的立法機關由60名議員組成。
1996 臨時立法會的成立
臨時立法會("臨立會")成立,是香港的臨時立法機關。
1997 英國管治下最後一屆立法局
英國管治下最後一屆立法局結束。

《香港回歸條例草案》獲通過
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成立,《基本法》同時生效。臨立會於政權交接儀式後隨即舉行會議,通過《香港回歸條例草案》。


《立法會條例草案》獲通過
臨立會通過《立法會條例草案》,以確保香港特區第一屆立法會能成立。

臨立會議員於1997年7月1日宣誓就職。
臨立會議員於1997年7月1日宣誓就職。
(圖片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
1998

香港特區第一屆立法會的成立
香港特區第一屆立法會成立。在立法會首次會議上,范徐麗泰獲選為立法會主席。

自香港回歸後,立法會會議廳內的立法會主席座椅換上了新座椅;香港盾徽換上了香港特區區徽。
自香港回歸後,立法會會議廳內的立法會主席座椅換上了新座椅;香港盾徽換上了香港特區區徽。
(圖片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
立法會的產生辦法
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在《基本法》附件二訂明。立法會議員每屆60人。
2005 政制改革方案被否決
建議於2008年將立法會議席由60席增至70席的政制改革方案被否決。
2008 第四屆立法會的組成
第四屆立法會(2008-2012)由60名議員組成,30名由功能界別選出,30名由地方選區選出。
2010

政制改革方案獲通過
立法會通過有關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政制改革方案。

立法會於2010年通過有關修改立法會的產生辦法的議案。
立法會於2010年通過有關修改立法會的產生辦法的議案。
(圖片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
2011

立法會遷往立法會綜合大樓
立法會在2011年10月遷往位於金鐘的立法會綜合大樓。綜合大樓是首座為香港立法機關興建的專用大樓。

立法會綜合大樓。
立法會綜合大樓。
2012 第五屆立法會的組成
2010年提出的政制改革方案獲通過。第五屆立法會(2012-2016)由70名議員組成,功能界別和地方選區各選出35名議員。
2014 制訂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查閱政策
立法會制訂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查閱政策。
2015 政制改革方案被否決
政制改革方案被否決。2017年將繼續沿用2012年的行政長官產生辦法。
2016 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有關宣誓條文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有關宣誓的條文作出解釋。
2017 《議事規則》的實質修訂
立法會通過決議案,修訂《議事規則》內50項規則。
2019 立法會綜合大樓被闖入
立法會綜合大樓被示威者闖入和破壞,導致綜合大樓多項設施嚴重損毀。
2020 第六屆立法會的任期
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嚴峻,政府推遲第七屆立法會換屆選舉。為解決選舉推遲帶來的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第七屆立法會開始為止。
2021

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訂
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授權,修改《基本法》附件二,訂明立法會的產生辦法;議員每屆90人。修訂若干項選舉法例的《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其後獲立法會通過。

就《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進行的檢討
立法會分階段就其規則及行事方式進行檢討。修訂《議事規則》的決議案獲立法會通過,對《內務守則》作出的相應修訂亦獲內務委員會通過。
2022 第七屆立法會的組成及開始日期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21年修改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基本法》附件二)。第七屆立法會(2022-2025)於2022年1月1日開始,由90名議員組成,分別由選舉委員會 (40人)、功能界別(30人)及地方選區(20人)選出。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