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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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委员会讨论政府当局的建议,在伤残津贴医疗评估表格 (" 医疗评
估表格 ") 中删除 " 丧失 100% 赚取收入能力 " 的提述,以及删除进行
此类医疗评估的检视清单中关于申请人 " 从事原有的职业及担任其适
合的任何其他种类的工作 " 的能力的评估准则。鉴于当局承诺会进一
步审视其就相关医疗评估表格和检视清单提出的拟议修订,委员建议
此议题应由下一届立法会的事务委员会再作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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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委员会讨论第二阶段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券试验计划延展至私营机
构的事宜。委员通过一项议案,反对在未有制度监管这些机构的情况
下延展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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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委员会讨论第一阶段长者院舍住宿照顾服务券试验计划的实施详
情。委员通过一项议案,反对在安老院舍监管制度既无改善、亦未有
在法例下提升人手及服务处所标准的情况下,推行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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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委员会支持政府当局的人员编制建议,以加强巡查和监管安老院
舍及残疾人士院舍。委员要求当局公开往绩欠佳的安老院舍及残疾人
士院舍的名称、订定检讨相关法例及实务守则的方向,并提供有关检
讨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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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委员会讨论政府当局的建议,透过立法把 " 父母责任模式 " 引入香港
的家事法。鉴于部分高危及有家庭暴力背景的离异父母对该模式深表
关注,委员通过一项议案,反对有关的拟议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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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委员会讨论高危家庭儿童受虐个案的处理机制,以及就儿童死亡
检讨报告作出的跟进。委员促请政府当局立即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
检讨关于一名智障男童中冰毒死亡的个案及整个保护儿童的制度、相
关法例及服务模式,并在一年内提出改善有关法例、制度及服务的建
议。委员建议此议题应由下一届立法会的事务委员会再作讨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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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年报
2015-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