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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就政府日后可如何改善对铁路项目建造工程的监管及加强港铁
公司在推展铁路项目方面的监控机制,提出 6 项建议。该等建议包括
改善服务经营权模式下的架构安排;改善港铁公司的企业管治;加强
与立法会及公众的沟通;在政府工程合约强调签署各方应有合作和互
信的精神;招聘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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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及在政府内培训专业人员,监察铁路项
目的推展情况;以及确保在日后铁路项目推展期间人手供应保持稳定;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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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于本年度会期完成工作,并已于 2016 年 7 月 6 日的立法会会议
上提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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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责委员会报告 ]
专责委员会在完成工作并向立法会提
交报告后,举行记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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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年报
2015-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