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4日(星期五)的4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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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第一次2小時的會議於上午9時正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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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第二次2小時的會議將於上午11時05分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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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第三次2小時的會議將於下午2時30分開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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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第四次2小時的會議將於下午4時35分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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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5日(星期六)的2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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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第一次2小時的會議於上午9時正開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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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第二次2小時的會議將於上午11時05分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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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利益 : | 請參閱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A條及84條有關披露金錢利益及在有直接金錢利益的情況下表決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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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編號 | 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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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CR(2017-18)13*註釋符號代表2017年7月7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4月20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4月20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 ||
PWSC(2016-17)44 | 南港島線(東段)-主要基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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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員: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運輸)/運輸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運輸)/路政署署長/路政署鐵路拓展處處長/路政署總工程師(鐵路拓展)1-3/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工程總監/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總經理(工程項目)/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經理(估算、成本控制及物流)/香港鐵路有限公司高級經理(項目及物業傳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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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已在2016年12月9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CB(4)535/16-17(01))
(工務小組委員會已在2017年4月5日、12日及20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PWSC133/16-17(01)及PWSC138/16-17(01)) (朱凱廸議員於2017年4月5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127/16-17(01))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4月11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132/16-17(01)) (朱凱廸議員於2017年4月12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133/16-17(03))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4月20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138/16-17(02)) (朱凱廸議員於2017年4月20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138/16-17(03))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5月26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178/16-17(01)及(02)(第1部分),(第2部分),(第3部分),(第4部分),(第5部分),(第6部分),(第7部分),(第8部分),(第9部分),(第10部分)) (政府當局於2017年7月7日及13日向財務委員會提交的資料文件FC218/16-17(01)及FC224/16-17(01)) (朱凱廸議員於2017年7月7日提出的書面問題(FC223/16-17(02)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7月13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224/16-17(02))) (姚松炎議員於2017年7月11日提出的書面問題(FC223/16-17(03)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7月13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224/16-17(03))) | ||||
2. | FCR(2017-18)24 | 總目156-政府總部:教育局
分目000運作開支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以下建議,以便教育局在2017/18學年在教育體系推出優先措施,支援優質教育- | ||
(a) | 在總目156「政府總部:教育局」分目000「運作開支」項下在2017-18年度追加撥款22億5,300萬元;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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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把總目156「政府總部:教育局」項下在2017-18年度編制內所有非首長級職位按薪級中點估計的年薪總值上限提高106,479,780元,由3,399,891,000元增至3,506,370,780元,以開設199個非首長級公務員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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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員:教育局局長/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教育局副秘書長/
教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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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7月10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CB(4)1397/16-17(01)及(02)及CB(4)1416/16-17(01))
(羅冠聰議員於2017年7月12日提出的書面問題(FC223/16-17(04)) | ||||
3. | FCR(2017-18)9*註釋符號代表2017年7月7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10-電腦化計劃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新分目「中央管理通訊系統」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開立為數252,210,000元的新承擔額,用以在政府開發及推行中央管理通訊系統。) | ||
(出席人員:創新及科技局副秘書長/政府資訊科技總監/
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基礎設施及營運)/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總系統經理(共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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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3月13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朱凱廸議員於2017年6月22日提出的書面問題(FC206/16-17(01))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6月30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206/16-17(02)) (朱凱廸議員於2017年7月7日提出的書面問題(FC223/16-17(05)及(06)) (羅冠聰議員於2017年7月13日提出的書面問題(FC223/16-17(07)) | ||||
4. | FCR(2017-18)15*註釋符號代表2017年7月7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6月10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6月10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 ||
PWSC(2017-18)3 | 東涌新市鎮擴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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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員:發展局副秘書長(規劃及地政)/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規劃及地政)/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土木工程拓展署港島及離島拓展處處長/土木工程拓展署港島及離島拓展處副處長/土木工程拓展署總工程師(離島)/規劃署西貢及離島規劃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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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4月25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CB(1)909/16-17(01)及CB(1)910/16-17(01))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7年5月31日、6月7日及10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PWSC190/16-17(01)、PWSC192/16-17(01)及PWSC223/16-17(01)) (朱凱廸議員於2017年5月23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171/16-17(01))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5月31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184/16-17(01)) (朱凱廸議員於2017年6月7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190/16-17(02))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6月12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192/16-17(02)) (劉小麗議員於2017年6月9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192/16-17(03)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6月28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229/16-17(01)) (朱凱廸議員於2017年6月16日提出的書面問題(FC201/16-17(01))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6月28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201/16-17(02)) (劉小麗議員於2017年6月27日提出的書面問題(FC223/16-17(08)) | ||||
5. | FCR(2017-18)16*註釋符號代表2017年7月7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6月10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6月10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 ||
PWSC(2017-18)9 | 屯門醫院手術室大樓擴建計劃
在啟德發展區興建新急症醫院 威爾斯親王醫院重建計劃第二期(第一階段) | |||
(出席人員: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衞生)/食物及衞生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衞生)/建築署工程策劃總監/建築署總工程策劃經理201/建築署總工程策劃經理202/醫院管理局新界西醫院聯網總監/醫院管理局伊利沙伯醫院副行政總監(專業服務)/醫院管理局威爾斯親王醫院副行政總監/醫院管理局總項目經理(基本工程)/醫院管理局高級行政經理(基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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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4月25日及5月15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CB(2)1589/16-17(01))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7年6月10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PWSC230/16-17(01)) | ||||
6. | FCR(2017-18)17*註釋符號代表2017年7月7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4月25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4月25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 ||
EC(2016-17)25 | 總目139-政府總部:食物及衞生局(食物科)
總目49-食物環境衞生署 | |||
(出席人員: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食物)/食物及衞生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食物)1/食物環境衞生署助理署長(食物監察及管制)/食物環境衞生署首席醫生(風險管理)/食物環境衞生署高級首席行政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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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已在2016年12月13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在2017年4月10日、24日及25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ESC89/16-17(02)及ESC105/16-17(01)) (朱凱廸議員於2017年4月25日及26日提出的書面問題(ESC106/16-17(01)及(02))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5月23日提交的資料文件ESC106/16-17(03)) | ||||
7. | FCR(2017-18)18*註釋符號代表2017年7月7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4月26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4月26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 ||
EC(2016-17)28 | 總目147-政府總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庫務科)
總目76-稅務局 | |||
(出席人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庫務)(收入)/稅務局副局長(執行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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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1月3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在2017年4月25日及26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ESC103/16-17(01)) | ||||
8. | FCR(2017-18)19*註釋符號代表2017年7月7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5月6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5月6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 ||
PWSC(2016-17)45 | 沙嶺墳場興建骨灰安置所、火葬場及有關設施的土地平整及相關基礎設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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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員: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食物)/食物及衞生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食物)2/食物環境衞生署助理署長(職系管理及發展)/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土木工程拓展署總工程師(土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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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已在2016年12月19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CB(2)761/16-17(01))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7年4月20日及5月6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PWSC148/16-17(01)及PWSC189/16-17(01)) (朱凱廸議員於2017年3月28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117/16-17(02)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4月3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124/16-17(01)) (朱凱廸議員於2017年4月7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127/16-17(02)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4月12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133/16-17(02)) (朱凱廸議員於2017年6月9日提出的書面問題(FC196/16-17(01)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6月22日及26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196/16-17(02)及FC198/16-17(01)) | ||||
9. | FCR(2017-18)20 | 2017-18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 | ||
(a) | 因應2017-18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由2017年4月1日起,對公務員薪級表作下述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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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把首長級和高層薪金級別的薪點的金額上調1.88%,但高層薪金級別內任何薪點的金額均不應低於67,270元;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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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把中層和低層薪金級別的薪點的金額上調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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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相應調整撥付予資助學校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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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相應調整撥付予廉政公署的款項;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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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相應調整撥付予資助機構的款項,但只限於資助額計算公式包括按公務員薪酬調整而變動的因子的資助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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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員: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公務員事務局副秘書長/公務員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薪酬及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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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6月19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意見書) | ||||
10. | FCR(2017-18)21 |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6月24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6月24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 ||
PWSC(2017-18)11 | 中九龍幹線-主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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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員: 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運輸)/運輸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運輸)/路政署署長/路政署主要工程管理處處長/運輸署助理署長(策劃)/運輸署總工程師(主要公路發展)/奧雅納工程顧問董事/香港科技大學環境及可持續性學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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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3月17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CB(4)1191/16-17(01))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7年6月21日及24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PWSC225/16-17(01)及PWSC242/16-17(01) (第1部分),(第2部分),(第3部分),(第4部分),(第5部分),(第6部分),(第7部分),(第8部分),(第9部分),(第10部分),(第11部分),(第12部分)) (政府當局於2017年6月22日及26日發出的電腦投影片資料(PWSC218/16-17(01)及PWSC225/16-17(03)) (朱凱廸議員於2017年6月22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218/16-17(02))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6月23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225/16-17(02)) (朱凱廸議員於2017年6月24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225/16-17(04) 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7月14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247/16-17(01)) (意見書) |